章龙飞,邢 云,毛肖钰
(1.浙江省水利厅河长制办公室,311000,杭州;2.浙江省河道管理总站,311000,杭州;3.浙江省河务技术中心,311000,杭州)
浙江省河长制工作起步较早,2008年开始,浙江省长兴县等地就开展了河长制工作,2013年11月,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标志着浙江省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地。河长制信息化作为河长制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在河长制工作不断推进的同时也在不断发展。
浙江省各地市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从2015年之后开始部署,以2016年和2017年投入使用的居多。杭州、宁波、湖州、绍兴、温州、衢州和金华等7市已将信息化平台应用于河长制工作考核,考核的方式一般以每月通报排名方式,通报排名指标一般采用系统采集的巡查率、公众投诉处理率,部分平台还纳入签到率、终端使用率等指标。
各地市对巡查有效指标的判定,基本以规定频次内上传一次巡查记录为一次有效巡查,部分地市采纳了轨迹、巡查有效范围、上传照片等指标。
各地市河长制平台总体架构一般由网页端管理系统、移动端巡查APP、公众版查询APP及微信公众号等4部分组成。
各地河长制平台用户一般分为各级河长、河长办、联系部门等3类,无总河长用户的设置。“河长”的用户体系分市、县、乡镇、村四级;“河长办”用户一般设到县级,部分设到乡镇级;“联系部门”用户一般设到县级。
各地市河长制平台功能多以河道巡查、接受公众投诉等功能为主;部分地市还接入展示水质情况、视频监控等功能,但都不能完全满足《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中提出的六大任务要求。
各地市平台的河长制平台数据均自建自成体系,与省级平台均无数据对接、共享的设计。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段名录与水利部门的河道名录不一致,河段不全且编码不同。各地系统中的河段等级均以河长等级来划分,与水利部门的河道等级划分不一致,存在部分河道高配(河道重要)、河长高配(河长多)的情况。各地采用的工作地图有天地图政务版、天地图公众版、百度地图、高德地图等。
浙江省河长制信息化工作自2017年3月全面开展以来,围绕河长制六大任务和打造浙江河长制升级版目标,按照“兼顾已有、统一标准、共享数据、逐步完善”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提出省市分级、分步实施的河长制信息化建设方案。截至2017年年底,各级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为各级河长和群众提供了一个完整、便捷的河道信息化管理工具,为河长制的落地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撑。
一是全面调研,总结经验。为全面了解浙江省河长制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探讨各地河长制系统整合思路,搭建全省河长制信息化整体框架,浙江省水利厅河长办派出调研组,对11个地市河长制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了3次专题调研,了解各市县河长制信息化建设情况,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是试点先行,统一标准。选择绍兴市作为试点,探索省市平台建设路线,在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明确“兼顾已有、统一标准、共享数据、逐步完善”的建设原则,制定《浙江省河长制管理平台建设方案》《浙江省河长制管理信息化建设导则》。
三是培训会诊,规范建设。召开全省河长制工作培训会,解读《建设导则》,组织相关信息化专家对全省11个市平台开展一对一“会诊”,建立QQ、微信等在线交流群点对点解答,及时查找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明确整改时间,确保系统规范建设、按期完成。制定印发《浙江省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及信息共享制度》,落实系统数据来源,规范平台运行管理;出台《关于开展河长履职电子化考核的通知》,确保河长履职实现电子化考核。
浙江省成为全国首个河长制信息化全覆盖的省份,集网页端、手机移动端、微信公众平台三位一体的河长制信息化系统,成为河长巡河、公众监督、流域长效管理的重要工具。
一是省市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省平台及11个市平台已基本完成本年度建设任务,具备基础信息查询、河长履职考核、事件处理、统计分析等功能;省市平台基本完成数据对接工作,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截至2017年11月底,省平台共接入河长、河道、断面等基础数据132 155条,巡河、水质、考核等业务动态数据2 475 505条(日均对接3万余条),省市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二是河长履职实现电子化考核。全省各级河长已全面上线。基层河长巡河轨迹、巡河日记、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等履职信息均可进行实时查询、监督。10月份开始对县级及以下河长履职进行电子化考核测试,目前全省11个市已全部上报县级及以下河长考核数据。
三是基础数据实现图上查询。为了实现全省河长制数据一张图管理,省级平台前期通过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水利普查成果,统一加工处理了全省县级以上河湖空间数据;在此基础上,提供了在线空间数据标绘系统。目前,全省已有7个地市通过在线补充标绘、数据成果批量导入等途径上传了空间数据,实现了河段河长的图上展示。各类水质断面信息全面上图,水环境情况实时掌握。
浙江省将充分利用互联网大省优势,积极对接国家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在河长制基础上深化湖长制信息化建设,以“打造河长制信息化浙江样板,实现河湖综合管理”为目标,着重构建河长(湖长)履职大数据体系,完善省市平台功能;连通各类监督平台,加强过程监管,凸显浙江河长制“社会化”特色;开展“智慧河长”关键技术研究,提炼信息化实践典型做法,树立“互联网+浙江河长”的品牌形象。
完善各类水质监测数据,实时掌握各流域水环境情况。完善各类生态用水数据,接入各排涝闸、站实时水位、取排水数据及视频监控。完善排污口数据,实时掌握各排污口水质监测数据及视频监控情况。实现“一河一策”重点项目监控管理。结合河湖“一张图”及标绘系统,进一步完善河流河段空间数据、河长数据以及其他涉水工程、公示牌等。通过河长制平台收集各类河流管理资料,为河湖综合管理系统提供数据支撑。
进一步规范完善“一河一策”重点项目管理流程,“河长巡河”提醒功能,“发现问题(任务下达)—处理问题—问题督导”闭环流程,并实现过程预警。
连通省级人大代表监督治水平台,开展各类专项督查,强化过程考核。如开展河长督查,即抽查河流公示牌建设、河长未上线事件,提高河长上线率;开展问题督查,即着重督查各类问题处理情况;开展水环境督查,即抽查水质、排污口、污染源等实际运行情况。所有督查结果可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开展全省河流编码体系研究,并在其基础上,研究河长制管理的河段编码体系,为河长制管理大数据研究创造条件。
联合省平台开发单位、运营商、阿里巴巴集团等单位,选择部分试点,研究基于钉钉系统,集协同办公、即时通信、模块化功能为一体的全省河长工作平台。
开展“河长之眼”项目研究。在1~2个有基础的市(县)开展“河长之眼”试点研究,探索视频监控、无人机、无人船、自动化采集等技术在河长制管理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