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七核地质大队,广西 贵港 537100)
当前,我国存在较多地质环境的影响因素,需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对水文地质问题进行全面的调查,制定完善的分析与应对方案,保证在未来发展中,提升水文地质的分析效果。
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过程中,可以发现有很多因素影响地质环境,在实际分析期间,可以利用地质因素对其进行合理的判定,明确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提取地形与地貌类型复杂程度的数据信息,以便于对其合理分析。
对于地质灾害而言,并不是自然灾害覆盖面积与相关灾害的实际次数,需要针对各类环境因素进行分析,以便于开展探索活动。虽然某些场地的密度很大,但是,在实际分析与协调的过程中,并不能作为灾害的源头,主要因为其中某些结构的安全性较高。
在对地形与地貌复杂程度进行分析的过程中,相关部门需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创建专业化的管理机制,保证在提升管理工作效果的情况下,增强协调力度。对于地貌研究而言,需要针对地貌类型与特点等进行分析,在明确具体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要求对其进行合理的评估。在此期间,需做好灾害评估报告的管理工作,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不可以对其进行笼统的处理。
在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之前,需注意各类问题,针对水文地质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创建多元化的分析与管理机制,在了解现场情况与自然地理情况的基础上,明确地质环境内容,制定宏观的计划方案,在全面了解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对其进行重点分析与研究,协调发展机制,优化相关工作体系,满足实际发展方面的需求。
第一,在对项目进行规划与拟建的过程中,需明确具体规模与用途,在了解建筑类别的基础上,对结构形体特点与实际位置等进行合理的分析,了解项目规划占地面积,对场地的拟建进行合理分析与处理,全面了解平面布置情况,合理使用高程分析方式对其处理,以便于增强管理工作力度。
第二,在场地区域分析的过程中,需全面了解地质情况与水文条件,对当地的气象特点与水文情况进行分析,以便于应对当前存在的问题。
第三,需针对拟建场地的建筑情况进行分析,利用基础类型的检测与管理方式对其处理,建立现代化与多元化的管理机制,以便于优化项目管理与建设体系。
第四,需针对建设项目的拟建情况进行分析,明确施工竣工期间的具体要求,对区域地质环境等进行分析,明确实际的影响状况,以便于了解水文地质条件,对各类影响因素进行合理的分析与控制。
第五,在特殊区域场地调查中,针对水文地质条件等要求合理分析,协调各个系统之间的关系。还要针对工作评估级别等进行设定,保证全面了解相关水文地质现状,提升自身管理与控制工作水平。
第六,应针对遗留水文地质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建立专门的管理与控制机制。同时,需针对建设场地周围的工业与供水管线等进行分析,了解污水井与下水井的实际情况,保证水文地质分析效果。同时,需在建设场地与周围再建项目进行合理的分析,减少间接影响问题,为其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在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需充分采集相关资料,开展野外的实地调查等工作,明确当地区域的地质条件,并针对地貌成因等进行分析,在保证底层结构分析准确性的情况下,明确岩土体空间的分布特点,以便于对地质灾害现状进行全面的了解。
在宏观定性评价的过程中,需针对各方面内容进行定性的分析与了解,制定完善的管控体系。首先,需针对区域与地表水的情况进行分析,在明确自然地理条件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上,对含水层的分布特点进行掌控。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需明确地下水的补给要求与径流特点,协调地下水与地表水之间的关系,通过污水与雨水的积散分析,更好的对其进行综合调控,以便于提升评估工作效果。
在微观定量评估的过程中,需拟建相关评估场地,并明确土层滞水与承压水的实际情况,了解地下水位的深埋程度,并针对水头高度进行分析,以便于得到准确的动态变化数据信息。为了更好的对水文地质危害情况进行评估,还要针对拟建现场的实际情况,明确含水层的组合特点与性质,对地表水的季节性变化进行分析,保证能够总结实际影响规律与经验,提升相关分析工作的可靠性与有效性。
在危险性预测性评估的过程中,应明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获取相关野外调查数据信息,根据资料与结果等内容,制定完善的管理机制,更好的对自然因素与工程地质灾害进行预测评估,增强管理工作效果。
第一,在流域与下游管理的过程中,应及时发现罕见的灾害性问题,对水冲之后的崩塌问题与滑坡问题等地质灾害进行评估,通过定性评估的方式应对问题[1]。
第二,在了解场地细颗粒含水层组织情况的过程中,需制定完善的探测方案,积极了解现场情况,对其进行合理的管理与控制,保证能够提升评估效果。
第三,在对地表水与地下水实际情况进行预测的过程中,需针对间接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土体不稳定的现象,利用合理的方式对其进行预测,以便于得到准确的结论[2]。
第四,在对降水与排水问题进行分析的过程中,需明确人防工程与地下采空区的实际情况,并利用合理的方式对其处理,保证能够针对地面塌陷与沉降等危害性进行合理的评估。
在综合评估的过程中,应明确地质灾害的状况,并对结果进行合理的分析,全面考虑水文地质中的灾害隐患问题,并针对未来灾害实际情况与程度指标等进行量化分析。同时,可以根据灾害的大小程度等,进行分级的探讨。
在地质水文灾害评估的过程中,需明确水文地质问题,并对其进行合理的分析,严格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多元化的分析与管理机制,保证在未来发展的过程中,得到良好的结论,以便于增强水文地质勘察力度。
[1]付群剑,范敏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的水文地质问题探讨[J].环球人文地理,2015(22):67.
[2]杨恩祈,牛雪妮,魏中林等.某水库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J].安徽农业科学,2016(4):96-99,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