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 芳 蔡晓红
心理健康教育,是有目的地培养受教育者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其心理机能,充分发挥其心理潜能,进而促进整体素质提高和个性发展的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日益成为深入开展素质教育、推进学校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现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政策的演进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
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经历了一个逐步被认识、逐步受重视、逐步得到加强的过程。在国家教育部门关注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各地学校纷纷建立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或机构,出版心理健康教育读物,进行系统的教育试验,重视心理素质的观念逐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家长及各方面所接受和支持。一般认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这一时期全国各地开展的各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探索性工作,为我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政策的出台起到了积累经验的作用。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及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我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政策陆续出台,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了心理健康教育在中小学素质教育中的地位,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了政策依据。1994年9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心理健康教育”一词,强调要把“指导学生在观念、知识、能力、心理素质方面尽快适应新的要求”作为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需要研究和解决的新课题”之一。此后,在国家颁布的一系列文件中,都开始使用“心理健康教育”或内涵相近的“心理品质教育”“心理教育”等词。有关文件还有:1997年4月原国家教委印发的《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思想品德课和初中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试行)》,1998年3月16日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1998年12月教育部颁布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1999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上述文件逐步明确了心理健康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在课程设置、人员组织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和说明,为专门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政策的出台奠定了基础。
1999年8月13日,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被认为是我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里程碑式的文件。《意见》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则、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和实施途径、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队伍和条件保障、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领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为推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开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进入21世纪,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和素质教育也不断深化,青少年心理成长面临更大的机遇与挑战,我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进入政策完善与实施的深化阶段。
首先,国家在多个文件与政策中进一步强调心理健康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2001年5月29日颁布《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特别重要的是,2001年3月15日,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要求“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这是我国第一次把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2001年6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2004年3月,教育部颁布《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04年2月26日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10年6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并通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更是从战略高度上强调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其次,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出台了专门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政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政策体系开始拓展和完善。就基础教育阶段而言,2002年8月,教育部颁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科学地指导和规范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2012年12月又颁布了修订版《纲要》。2007年2月,教育部颁发《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要求高中学生应了解应对心理危机的方法和救助渠道,促进个体身心健康发展。
现阶段,我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政策进一步得到完善。2017年,国务院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强调:“注重各级各类学校心理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在学校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和心理保健能力,培养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的一代新人。”
这一时期,地方政府与教育部门也进一步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文件与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层面的心理健康教育政策,如:2001年江苏省颁发了《江苏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意见》,其他省市也先后颁发了类似政策性文件。
南京市从2000年开始就坚持落实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最重要的举措就是,南京市教育局于2004年底在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的建制下成立了“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规划、组织、实施、协调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区县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培训以及教科研工作,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学校心理咨询员的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等活动,以及完成市教育局下达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中心”下设“南京市中小学生心理援助中心”(陶老师工作站),通过建立“陶老师”热线、“陶老师”心理辅导流动服务站、“陶老师”心理咨询中心、“陶老师”信箱等,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对前来求助的处于心理危机中的学生进行心理救助,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尽最大努力防止因心理危机导致的伤害性事故发生。
南京市教育局先后出台了《南京市心理教育实施纲要(试行稿)》(2000年)、《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实施办法》(2000年)、《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考核办法》(2001年)、《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暂行办法》(2001年)、《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准则》(2001年)、《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室评估方案(试行)》(2002年)、《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及评估标准》(2006年)、《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人员工作规程》(2007年)、《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及评估标准(修订)》(2008年)等一系列相关文件,不断完善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为了加强秦淮区的心理健康教育,秦淮区教育局在区教师发展中心建立了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设有专职教研员,教研员兼任秦淮区陶老师工作站站长和校外未成年人心育指导中心负责人。
区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运用“三课模型”,围绕“课堂、课程、课题”三个关键词开展区域性心育教师团队培训,具体体现为每学期对教师提出“三个一”要求:上一节好课,根据课堂实践研究一个主题课程,根据主题课程研究结果参与一个课题研究。环环相扣、操作简易、重点突出、成果显著的“三课模型”在我区5年的团队建设工作中获得教师和学校的认同。围绕“三课模型”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如组织开展南京市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及考前辅导;组织开展南京市“健心杯”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竞赛;组织开展南京市“知心杯”优秀心理辅导方案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南京市“悦心杯”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大赛暨优秀剧目征集评选活动等。
如:2015—2016年连续三次在南京三中文昌初中举办秦淮区心理健康教育义务咨询现场会,主题分别为“珍爱生命,幸福成长”“关爱心理,你我同行”“敞开心扉,应对压力”,心理专家与孩子、家长们面对面交流与沟通,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化解了孩子和家长们的心理压力;组织开展“陶老师”工作站秦淮分站心理志愿者培训;组织开展秦淮区“健心杯”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竞赛;组织开展秦淮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学校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等等。结合活动反馈开展的教科研活动也扎扎实实,省市级课题研究中录制的800多分钟视频录像成果得到市级推广,受到师生好评,课题顺利结题,目前还有十余项省市级心育课题在认真研究中。
秦淮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政策的发展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进:
在现实中,校领导和教师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就能比较好地执行相关政策,否则就执行得差,相应的责任等问题均缺乏明确的政策规定或硬性的执行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正在进一步制订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逐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规范,便于各学校实实在在地加以贯彻执行。
各中小学虽然都设有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但承担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大多是班主任,他们主要是凭借多年的班主任工作经验来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不能完全达到标本兼治的目标。因此,建议各小学都配备专业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
教师作为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的群体,普遍存在职业压力、情绪问题、人际障碍和职业倦怠等方面的问题,经常出现紧张、焦虑、抑郁、嫉妒、自卑、偏执等情绪,对教学工作及学生都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学校应有针对性地对教师进行心理调节,维护教师的心理健康,为教师的职业幸福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