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灿兴
(广西财经学院图书馆 南宁 530003)
1959年,身兼业余小说家的英国科学家斯诺(C.P.Snow)在剑桥大学发表了《两种文化》的演说[1],撩开了遮挡在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之间沟堑的帷幔,掀起了一场旷日持久、持续至今的论争。
这场论争在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时代,各有不同的表现和主题。开始时,斯诺看到的,是科学家与人文知识分子之间相互的误解和敌视。后来,在不同的人眼里,这颗“种子”发出了不同的“芽”:有些把这个争论当成了“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的矛盾,而有些只是考察科学期刊的权威性这样具体的问题,如1996年在这个论争中再起波澜的“索卡尔投稿事件”[2]。
对于什么是人文文化和科学文化,在各种讨论的文章中并没有严格定义,基本上都是延续斯诺的说法。斯诺在其演说中提出的两种文化,一种是人文知识分子的,另一种是科学家的[1]。他所提到的人文文化是一种关注人的处境、强调人的价值的文化,其核心文本是哲学、小说、历史、诗歌、音乐等传世的作品,只有熟悉这些作品并能熟练地引用来评论世事的人,才能称为人文知识分子。人文文化的核心是人文精神,是有关人的价值的价值观。 科学文化则是一种围绕着科学事实、方法和理论的发现、验证、辩驳与运用形成的文化。一般来说,成为科学研究者需要经过严格的规范训练。科学文化的核心是科学精神,强调世界是可知的,坚信事物之间存在着秩序和“统一性”,对世界的认识(即理论)必须建立在对科学经验事实的归纳和抽象基础之上。
历史上造成“两种文化”泾渭分明的原因,是科学成果作为推动社会发展变化的主要动力,不断地被尝试移植到不同领域;而人文文化则作为人类权利的“守夜人”,为防止科学应用的社会扩展破坏人类的基本社会伦理、侵害某些阶层的基本权利,发展出了一整套为之辩护的理论,并在历史进程中获得了相应的话语权而显出了道德上的傲慢,且有将之无限扩展的趋势。这种趋势正是造成当今西方“政治正确”现状的原因。
按照《一种文化?:关于科学的对话》的总结,有关两种文化的争论,多数出于误解和误读,而真正存在的问题,则可以归纳于哲学和科学哲学的讨论范畴之内。比如,有关哲学相对主义和方法论相对主义的论争[2]。不过,这些与本文所涉不多。本文首先想讨论的是,这种论争在图书馆学研究中是否也存在。
对于国内图书馆学界来说,两种文化的论争,在实践层面,主要表现为“人文”和“技术”哪个因素对图书馆发展更重要的争论上;在精神层面,则主要表现为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如何共存的问题。
图书馆学“人文论”与“技术论”的争论,源自上世纪90年代图书馆学研究理论价值的衰落。80年代国内图书馆学的主流学说,是发展自苏联米哈伊诺夫的“科学交流”学说的各种“交流论”,并由此促成了图书情报档案一体化的专业教育改革潮流。但由于“交流论”既无法解释也无法弥平图书馆、情报所和档案馆在实践中的差异,导致了理论“空心化”的问题。因此,到90年代,图书馆学研究中理论价值逐渐衰落[3]。恰在此时,图书馆自动化技术研究进入爆发期,随着互联网在1994年的商业化,“信息社会”“知识社会”等概念此起彼伏,相关研究在图书馆学研究中一枝独秀。技术研究者们认为技术的发展决定图书馆的未来。由此引发了图书馆学理论界的焦虑,提出了对“技术论”的批评。
近现代图书馆学从19世纪初诞生的那一刻起,人文特征就是图书馆学理论的传统课题。比如,英国公共图书馆的创始人爱德华兹对图书馆,尤其是对公共图书馆理论和机制锲而不舍的研究,为研究图书馆精神开辟了视野;美国早期的著名图书馆学家很强调图书馆学的人文因素,如巴特勒认为,图书馆学理论有两个基本的特征,一是强调图书馆学作为一个学科的地位,二是强调人文因素。谢拉则主张:图书馆学实质是人文主义的,图书馆事业主要是一个人文主义的事业,图书馆学始于人文主义。印度图书馆学家阮冈纳赞的“图书馆五定律”中贯穿着“让书尽量为人服务”的理念,具有强烈的人文主义气息[4]。国内的人文学者则在90年代提出了人文图书馆学[5],宣称 “人文图书馆学是现代图书馆学的发展方向 ”[6],认为人文与技术是“道”与“器”的关系[7],在网络讨论中,甚至出现了“理念为王,服务为妃,技术为婢”的提法[8]。
倾向“技术论”的学者则认为:“把技术方法作为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西方技术学派历经百余年发展在现代西方图书馆学的研究领域中以其相当的现实解释力和学术生命力,已处于支配地位。”[9]这见诸从近代图书馆学理论的最早形态——19世纪初德国施莱廷格的图书“整理说”,到风靡世界的美国杜威《十进制图书分类法》,再到20世纪中后期英国K.C.哈里森修订了5版的 《图书馆学基础》所表现的体系,其核心都是图书分类、编目等技术性的内容。至于20世纪后期兴起的以微电子技术和互联网为主要特征的信息技术,更是极大地改变了图书馆工作的形态,催生了“新技术学派”,这个学派注重将新的信息技术引入图书馆领域,并试图以新技术为前提,预测图书馆的未来,提出的观点如“无纸社会”“图书馆消亡论”等,在国际上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国内的“技术论”学者虽然没有如此激进,但也认同“技术改变图书馆的未来”,推出了“技术救图”的观点。
将图书馆人文精神视为 “人文论”的滥觞,应该没什么不妥。但是,在相关讨论中常常将图书馆的技术传统在学术上的表现,等同与科学精神,则大谬不然。技术文化传统与科学精神之间,还是有差别的。
信息技术在图书馆的运用,具有科学文化中经验性的特征。信息技术在图书馆的引入,其应用方法和结果都是可检验的。因此,“技术论”可以视为科学文化在图书馆学中的一种投射。但是,这种投射只反映了科学文化的一部分,科学文化还包括科学理论的结构、评价等与基础理论建设密切相关的内容,而图书馆学理论界在研究中开始有意识地参照这些内容来评论图书馆学的基础理论,那已经是21世纪初的事情了[3]。虽然,21世纪初出现了抽象图书馆学这样套用控制论的图书馆学理论,在人文学者中引起轩然大波,批评之声在此后10年中绵绵不绝。但是,对这一理论最有力的批评,仍然是来源于秉持着科学理论要求对这一理论的分析式评论[10-11],而不是人文学者们的文化批评。这是由于人文批评本身一旦到达价值观的层面,就无法再继续深入下去,而科学研究却可以借助理论方法、新技术或新发现,不断地深化和重组对世界的认识。因此,从科学的角度更容易做出有深度的探索。
在图书馆学“人文论”与“技术论”的论争中,可以看出人文学者的论述也和其他领域的人文学者一样,注重引用经典人物和经典文献作为证据,比如爱德华兹、阮冈纳赞、谢拉等人的著述。而技术论学者则专注于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可能给图书馆带来的可能性,并努力去实现这种可能性,以观察这些可能性可以为图书馆的发展带来什么变化。这两者的关系,与前述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的冲突并无二致。
图书馆学对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关系讨论,主要集中于这两种精神在图书馆学中的融合问题,提出了从图书馆精神的概念要素和价值追求层面、 从图书馆学研究与学科实践、从现代图书馆发展方向的视野、从未来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愿景、从图书馆学科精神和理论体系构建、从图书馆管理文化和服务价值取向上阐释等诸多路径的融合之路[12]。不过,由于这些论述没有深入到文化的层面上去抽取现象的共性,也没有从这两种精神对人们行为的影响去分析这两者冲突的根源,而只是将两者的对立看成是既成的现象和问题去讨论。从已有的成果看,与作为两者现象基础的图书馆学的人文文化和科学文化距离较远。因此,这里只好存而不论了。
人文精神的核心是价值观。图书馆人文精神的核心,是图书馆的核心价值观。对图书馆核心价值观的研究,曾经在2005年前后形成了研究热点。对于图书馆核心价值观,可以认为图书馆界已经达成共识,区别只在于用语的不同。图书馆核心价值观从事物和活动两方面看,概括了三个层面的关系:在图书馆界相对于社会的层面上,表现为信息/智识/知识/思想和自由/开放/平等;在对图书馆自身相对于社区的层面上,表现为资源/记录/收藏/书籍和资料/获取/使用/提供/阅读、学习/素养/教育、多样性/个性/隐私/保密、社区/公众/用户/顾客、尊重/支持等;在图书馆相对于图书馆员的层面上,表现为职业/组织/员工和服务/工作[13]。
图书馆核心价值观的作用主要是三点,一是为调节图书馆行业与社会公众的关系提供了价值标准,也为图书馆的行业辩护提供了理论基础;二是通过对核心价值观的宣示,为图书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促使社会尊重图书馆和图书馆员职业;三是增强图书馆的吸引力、凝聚力、感召力,在馆员中形成归属感,提高馆员工作的积极性,为提供优质服务奠定主观态度上的基础。这三点也可以视为图书馆人文精神起作用的领域。然而,图书馆人文学者的期望似乎并不限于此。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人文图书馆学是现代图书馆学的发展方向”,认为人文与技术是“道”与“器”的关系,以及“理念为王,服务为妃,技术为婢”等种种提法出现的原因。
人文学者通常将人文精神视为推动图书馆、特别是公共图书馆发展的主要动力。这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确实是事实。比如,在英国公共图书馆建立的初期,爱德华兹对公共图书馆对于平民救济作用的强调;再如,21世纪初中国图书馆界图书馆精神的复兴,都至少在精神层面上很大地改变了当时图书馆和图书馆人的面貌。但是,在其他时候,被归入人文精神作用的证据,通常也可以通过其他原因来解释。例如,图书馆的服务形态是由出资人的意志决定的,图书馆与出资人之间是契约关系。而现代公共图书馆的出资人,一般都是地方公共财政,因此,公共图书馆为当地人(法定用户)提供免费、优质的服务,不断改进技术,满足不同层次的用户需要,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本来就是公共图书馆应尽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图书馆体现更多的是契约精神。只有公共图书馆向非当地人,也就是非当地的纳税人(非法定用户)提供服务;私立学校的图书馆向公众(非法定用户)提供服务,才称得上是出于慈善的目的,体现了人文精神。而对非法定用户的服务在整个服务中所占的份量,通常远低于对法定用户的服务。在正常情况下,图书馆都是在契约精神下运行的,只有在契约尚未建立起来或者契约精神失灵的情况下,人文精神的作用才较少有争议。人文精神在我国图书馆界得到如此强调,恰恰是由于我国图书馆界处于这种状态。
将人文与技术的关系视为“道”与“器”的关系,也是不妥当的。在新的技术条件下,可以发明一些原来料想不到的服务方式,比如,通过手机的微程序,利用藏书标识技术可以让读者将已经借出的藏书互相转借,而不再需要先把藏书拿到图书馆归还再出借。这类服务方式原来并不存在,如果非要将之视为人文精神应用的延伸,在管理层面上只能视为是对人文精神的重新解释。这类似于历代儒生对四书五经的注释,原典与注释之间并不是“道”与“器”的关系,而应该视为词形与词义——即“形”与“义”的关系才更合适,因为这种服务并不是由人文精神指导下产生的,只是产生之后被发现符合人文精神的阐释,因此,只能将新的服务方式视为对人文精神的延伸,实际上是在这两者之间建立新的意义链接。由人文提出的精神目标和由技术引出的服务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关系,而不是指导与被指导或者上下的关系。
历史进入20世纪下半叶之后,作为精神产品的科学理论与作为物质产品的技术之间的关系,已经从原来的理论指导技术发展,逐渐变成了技术推动理论发展。这种趋势在图书馆学中应该不会例外。所不同的是,图书馆事业是一项服务型的事业,人文精神承担了读者利益继而是某种社会利益守护者的角色,因此,将人文精神作为一种理论形态显得比在其他学科中更为重要。但是,在正常情况下,正如事实所展现的那样:技术确实是改变图书馆的主要力量。
即使在人文精神毫无争议的领域,也会出现由于历史形成的服务观念与时代同步发展的服务方式之间的冲突,而引起图书馆服务无所适从的尴尬。比如当前国内开展得如火如荼的图书馆阅读推广,其中通常会牵涉到推荐书目和书目分级等内容。如果按照知识自由、平等服务的图书馆核心价值观,按照《公共图书馆宣言》鼓励多元文化的立场,这类活动是与此立场相悖的。因为这些服务活动有干涉读者选择自由、没有平等地对待不同观点和文化的嫌疑。
从这些分析看,图书馆学对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在本学科中的作用及其结果的认识,是有盲点的,至少是没有从人文精神与人文文化、科学精神与科学文化相承的角度去分析两者的关系。这可能使得我们在认识四者关系时,视野不够广阔。比如,讨论技术论很少上升到科学精神的角度去审视,讨论人文文化和科学文化的关系很少去思考这两种文化互相攻击的原因等等。我们也许需要从新的角度去认识图书馆学中人文文化和科学文化的关系。
上世纪90年代,欧美开始兴起“第三种文化”。这种文化打破纯粹人文和科学分野,展示最新的科学成果,并力图跨越学科领域,从崭新的角度向人们揭示“人生的意义”“我们是谁”“我们是什么”“世界因何如此”等这些对于人类认识层面来说最基本的问题[14]。倡导和实践“第三种文化”的人,并不是传统的人文知识分子,而是能透彻理解现代科学前沿发展的人,甚至就是引领着研究前沿的科学家,如生物进化学家理査德·道金斯和贾蒙德·雷蒙德、计算机科学家马文·明斯基和罗杰·单克、认知神经科学家迈克尔·加扎尼加、博物学家爱德华·威尔逊、实验心理学家史蒂文·平克、动物行为学家弗朗斯·德瓦尔、宇宙学家斯蒂芬·霍金等等。他们用风格各异又引人入胜的文字,向公众解释各自的研究和独特的思考,展示在同一科学领域中,不同的争论和不同科学领域如何趋向统一,给公众指出了一种洞察世界的新途径。
第三种文化之所以得以兴起,是由于现代社会已经发展到大多数人的生活越来越可能被科技的成果所左右。比如移动电话仅仅发展了不到30年,就颠覆了人们的联系方式;互联网商业也在20年间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当前移动支付的普及已经在动摇现金支付的主导地位。再如AlphaGO在围棋赛中战胜了人类最强的棋手,引起了人们对人工智能发展的焦虑;DNA编辑技术、人工器官的发明,迫使人们正视人类未来演化的可能性;认知神经科学实验发现,通过检测人脑的电波,可以在人作出决定的数百毫秒之前就猜出那个决定,准确率达80%。由此引发了对“自由意志是否存在?”的怀疑[15]。而自由意志的存在在西方传统中,被看作是人的自由的根本。这些科技成果促使人们对自然、社会和人本身的基本伦理进行思考,也使得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发现成为了人们关注的新闻焦点。
在阅读第三种文化的有关著作中,笔者看到了一种趋势:现代科学的发展已经基本能够解释人性的由来,比如,在人对其他动物处境的感同身受和对苦难的同情,植根于大脑的镜像神经元与激素决定的共情心理,而这正是人文精神——关注人的处境、强调人的价值的神经和心理基础。因此,当前至少在理论上已经出现了实现科学与文化融合的可能性,凭着一本上千页的以蚂蚁为主题的百科全书式的图书获得普利策奖的哈佛大学著名博物学家爱德华·威尔逊教授曾经为此写了一本著作《知识大融通》[16],来梳理这种趋势的科学基础。这种趋势应该也能够给思考图书馆学的问题提供新的启迪。
从第三种文化的角度看,可以对图书馆领域内的一些既有观点提供新的视角,从而使我们能从更为基本的角度,去洞察影响图书馆发展的因素。
对于藏书的分类,被认为是为了适应书库开架服务而采用的一种服务方式。知识分类作为藏书分类的基础,被认为是主观的,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定义的独特的知识分类体系。因此,如果从保障用户知识自由和尊重用户选择自由的角度出发,可以认为分类导航是图书馆强加给读者的知识框架,没有存在的必要。然而,认知神经学的研究成果表明,人的大脑中存在着一些检测和识别的模块,比如客体概貌识别模块、静止/运动客体的行为预测模块、生物识别模块、人脸识别模块,也存在心理理论模块[17],这些模块如果不是先天的,也是在婴儿时期的大脑“印刻”期迅速被固定下来的。这些大脑的功能模块表明,分类是人脑的先天机能,而且,对客体的分类存在一些共同规则。如生物识别客体模块,先天地把事物区分为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人脸识别模块把活物分成动物和人。因此,作为公共交流中形成的知识分类体系,通常也反映了人们对事物归类的共性,知识分类并不是随意的。适当的知识分类仍属必要。
对于图书馆阅读推广中的推荐书目和书目分级等做法,是否跟知识自由和鼓励多元文化的图书馆价值观相冲突的问题,也需要从更深层次上考察。脑与阅读的研究表明,人并不是具有了识字能力就自动具备了熟练阅读的能力,人的阅读能力从初级阅读能力到熟练阅读能力之间可以分为若干个级次,每个级次的改变都是大脑神经回路的改变[18]。人知识的增加也是大脑神经回路的改变。阅读能力的提高是一个相对困难的过程。因此,人阅读能力的提高和人知识的增加都具有生理改变的基础,并非轻而易举。从这个角度上看,针对不同阅读能力的人,推荐分级书目,是有科学依据的,同时也是符合人性化原则的。因此,也是契合用户的需要的。
第三种文化所展现的对世界最基本问题的探索,已经取得了相当丰硕的成果,为解释人们对世界的基本观念提供了更为坚实的科学基础,相信图书馆学也可以在第三种文化的知识背景中,可以找到更为丰富的发展资源,来为图书馆学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的融合提供新的契机。
(来稿时间: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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