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强
(集美大学体育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2013年1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运动会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运会。全国城运会始于1988年,作为全国大型体育综合赛会,每4年举办一次,该赛事是在改革开放后为推进我国城市体育发展、促进竞技体育提升而设置的。 从1988年到2012年,我国城运会共举办了7届,赛事举办城市历经济南、唐山、南京、西安、长沙、 武汉、南昌七个城市,赛事项目设置从最初的12个大项逐渐发展最多为29个大项,参与运动员接近近万人。作为国家级高规格大型综合体育赛事活动,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历届城运会,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筹办赛会,而城运会建设与后续效应也对城市体育发展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首先,历届主办城市以城运会筹办为契机,在进行大量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新了城市体育场馆设施,兴建了城市体育人文景观,提前推进了城市的发展进程。比如,第七届城运会举办城市南昌市为办好城运会,兴建了“南昌国际体育中心”,包括游泳跳水馆、网球中心、射击中心、综合体育馆等现代一流体育场馆设施[1],不仅为赛事举办提供一流硬件保障和优良环境,城市的体育主会场后来还演变为城市的发展中心,为促进赛后城市群众全民健身、休闲娱乐、赛事活动提供良好资源空间,奠定了城市体育发展的基础。其次,城运会促进城市体育产业经济的发展。主办城市通过城市建设不仅提升城市形象与影响力,也通过城运会催生城市体育产业经济发展。城运会能够给主办城市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而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直接带动经济发展,另一个是间接带动经济发展[2]。如长沙城运会盈利500万,对城市GDP贡献达10 %,武汉城运会则实现12个季度生产总值保持14 %增幅,主办城市围绕着城市体育发展,相继成立一大批体育产业公司,为城市体育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三,城运会促进了我国青年体育后备人才的成长,为竞技体育发展选拔了大量人才。城运会作为仅次于全运会的全国大型综合体育赛会,不仅推动了城市体育事业发展,也为我国竞技体育发展选拔了大量青年后备人才。像林丹、刘翔、罗雪娟等优秀运动员都是经过城运会得到历练和成长,并为日后走向世界体坛,创造优异成绩奠定了基础。
(1)适应体育强国建设需求。从城运会到青运会的改革,正是基于我国体育强国建设需求而设置的。 2008年我国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中国代表团取得了金牌和奖牌双第一的好成绩,这不仅确立我国成为世界体育大国的地位,同时也为体育强国建设奠定了发展基础。201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过后,习近平同志提出了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战略目标,这一发展目标预示着我国体育事业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3]。体育强国反映的是一个国家体育事业发展的综合水平,从竞技体育的角度看,就是我国竞技体育要在奥运会等重大国际赛场上拥有获得金牌和好名次的绝对实力和成绩,能够反映我国竞技体育在世界上的领先水平。从社会体育的视角看,体育强国要求我国群众体育人口、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人均体育场馆数量、人均体育消费等指标要进入发达国家体育水平。由于体育强国建设内涵是多层次和多元化的,客观上要建设体育强国,要从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教育、青少年体育、体育科技、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多方面入手。然而,当前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是不平衡不充分的,距离体育强国建设的要求和目标甚远,这不仅表现在对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的投入方面,实际上我国体育发展进程中存在广泛的不平衡发展现象,在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影响下,我国体育发展存在“东西部发展不平衡、城市农村发展不平衡、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不平衡、甚至城市内部也存在不平衡发展现象”[4]。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体育强国建设与发展进程。正所谓“体育强则中国强”,2013年国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运动会”名称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年运动会”,以青年为抓手,“少年强则中国强”,将青年体育的发展问题上升为国家基础战略,以青运会作为体育平台,切实解决我国体育发展进程中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发展不足、青年赛事体系不完善、青年体育与教育融合欠缺等问题,促进青年身心的健康发展,为竞技体育强国打好基础,进而推动体育强国建设与发展。
(2)我国体育竞技后备人才发展需要。从城运会到青运会的发展,是基于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与发展需求而改革的。1988年我国举办第一届城运会,城运会作为国家级高规格体育赛会,其赛会主旨在于推动城市体育发展,同时为我国竞技体育培养后备人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运会为主办城市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主办城市以举办城运会为契机,大力改建城市交通设施,投资兴建体育场馆设施,提升城市GDP和美化城市空间,促进了城市群众体育文化和全民健身发展。然而,随着新世纪以来国家社会经济转型、生活方式的变革以及独生子女政策等原因,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发展面临困境,突出的表现在对我国竞技体育三级训练人才培养体系的影响,比如,我国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减少和生源不足问题。据统计,2014年我国拥有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268所,生源数17 243人,而2016年减少至236所,生源数14 766人,短短两年时间减少32所,人员减少2 477人[5]。青年竞技体育人才的减少已经在不同级别国内国际体育大赛上对我国竞技体育发展造成了影响,比如在2016年的巴西奥运会中,我国传统优势和夺金项目如蹦床、举重、体操、击剑、射击等项目金牌数量大幅下降,溯本追源,是“体育人才总量太少,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特别是青少年体育拔尖人才,面临青黄不接,一才难求”的问题[6],各项目运动员青年后备人才缺乏正是影响我国当前竞技体育发展的症结所在。体育后备人才是竞技体育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正是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体育强国建设的战略高度,不断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育发展的工作机制,搭建青少年体育发展的新平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运动会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年运动会正是基于这一发展目的,即以青运会为平台,推动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以及促进青年运动员体教融合新格局。青运会作为专为我国青年群体设置的国家级体育赛会,不仅是青年体育竞技交流和体育成绩检验的平台,更重要的是引起我国各级政府对青少年竞技后备人才培养的关注与重视,以正确的体育政绩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激发青少年参与体育热情和兴趣,从而形成一大批体育优秀后备拔尖人才,最终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3)我国青年健康成长以及体育国际化交流需要。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不断下滑,不仅影响我国竞技体育强国发展战略,也将影响到“中国梦”的实现,为此,党中央出台了7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旨在推进我国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从城运会到青运会的改革,也是基于我国青少年健康成长与体育国际化交流的需要。2014年8月16日,第二届世界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南京举行,这是我国体育发展史上承办的又一次国际奥运体育大赛。青奥会是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专为14岁至18岁青年设置的综合运动会,旨在推动世界青年在体育、教育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鼓励青年以奥林匹克价值观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然而,回顾我国体育竞赛体系发展,建国60多年来我国竞技体育形成了“三级训练体系”,与之相适应,我国建立了“国家—省级—市级”三级体育竞赛机制,在国家层面,有代表最高规格的全国人民运动会以及各单项锦标赛、面向全国学校的大中学生体育运动会等等;在省级和市级层面,相应设置了省运会、市运会以及相应级别的单项比赛、学生运动会。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我国三级竞赛体系不仅满足了我国竞技体育发展需要,为运动员提供了展示自我的机会,同时也铸就了我国体育事业辉煌成就。但是对比发达国家体育比赛设置以及近年来国际化体育赛事发展需求,我国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并不完善,缺乏对接青奥会针对青年群体的大型综合赛事。而第二届青奥会在南京落地,为我国青年竞赛体系改革与发展提供契机。为了对接青奥会,党和政府高瞻远瞩、与时俱进,将城运会变更为青运会,以推进我国青年对外体育交流以及带动我国青年在奥林匹克体育、文化、教育方面的融合发展,引导我国青少年参与体育竞赛、热爱体育,养成健康的体育生活方式。同时带动省市地方政府重视青少年体育、训练、竞赛等改革。
(1)青运会参赛组织机制亟待改革。从第一届城运会发展沿革到第一届青运会,赛会历经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从发展特征上看,城运会发展突出“城市”二字,“始终围绕着‘体育—城市—文化’的主题,以‘团结、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出发点,把推动竞技体育发展、培养后备竞技体育人才作为归宿”[7],历届城运会为我国不同历史时期体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而进入后北京奥运时代,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快速转型以及国家体育事业发展目标的改革,体育强国建设是未来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因此,迎合新时期国家奋斗目标和发展任务,从城运会向青运会的改革是国家战略发展需求的必然。青运会的发展目标任务自然应摒弃“城市体育”特征,而是将其作为奥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选拔优秀青年体育竞技后备人才,还旨在“坚持完善举国体制的重要环节,调动青少年积极训练的有力杠杆和重要抓手,衡量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8]。因此,青运会的发展目标应落在“青少年赛事体育”改革主题上,青运会的发展创新首先应在参赛组织机制上做出改革与突破,以扩大青运会的社会影响力和发展效益。历届城运会以代表城市为参赛单位,第一届城运会参赛城市达40个,第二届参赛城市高达96个,随后几届受赛会规模控制,参赛城市有所减少,但历届城运会参赛人数却是不断增加的,第七届南昌城运会参赛城市为57个,参赛运动员达6 034人。福建第一届青运会沿用了城运会的参赛组织机制,参赛城市达55个,参赛运动员达7 959人。青运会以各省代表城市为参赛组织机制,从覆盖面上看,难以覆盖全国各省市优秀青年运动员群体,从效益上看,除了强化代表城市的体育发展水平和成绩,并不能达成青运会的“竞技后备人才选拔”发展任务,也不利于新时期青运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
(2)随着我国城运会的发展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城运会赛事发展也呈现出各种问题,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在“金牌”政绩观的驱动下我国青少年竞技体育的功利化发展,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只考虑奖牌任务,忽视教练员、运动员的发展环境与成长教育问题,也导致历届城运会赛事水平不高,赛事伦理失范违背体育道德等各种问题。这不仅背离了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方向,也影响到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战略。从城运会向青运会的发展,是我国青运会国家化发展与对外交流的需要,能实现青运会有效对接青奥会。青奥会正是以青年为教育目标,通过体育运动将各种教育元素融入赛会各项活动中,向青少年宣传“卓越、友谊、尊重”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9]。青运会作为选拔和培养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综合性体育赛事,如何“承上启下”创新为国家战略需要的青运会 ,这需要青运会在赛事发展理念、竞赛机制上做出创新发展,并与青奥会有效对接。从赛事的项目设置上,在第一届青运会设置了25个大项,305个小项,项目设置与青奥会基本接近,也凸显了与奥运会积极对接的理念,但在赛事理念与赛事文化塑造上不能陷入重“竞技”的困境,要引入青奥会赛会理念和发展模式,专注青年的体育文化教育。青运会作为我国青年人的运动会,要突出“体育”与“教育”相结合的主题,让体育回归教育,重视青少年竞赛的人本诉求、从“锦标主义”回归到“进取主义”, 各个运动项目要从项目文化入手,在普及项目文化历史的同时,提升体育的人文交流功能。
(3)青运会赛事文化亟待创新发展。扩大青运会在我国青少年群体中的赛事影响力和文化渗透力,是青运会发展的重要任务,这就需要青运会创新多样化赛事交流活动,发展赛事文化品牌,展现青运会的特色。虽然第一届福建青运会在赛事文化设计方面结合地方体育文化特色推出了以青少年为主体的一系列教育交流活动,吸引了大量青少年参与,也凸显了教育特色,但是对于我国青运会可持续发展而言,还需要有意识去塑造青运会的赛事文化品牌,要成为我国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典范。创新青运会赛事文化品牌,既要面向参赛的运动员群体,也要面向场外的青少年群体,要吸引他们对青运会赛事的关注和参与体验的兴趣,一是要设有固定的赛事文化活动,作为青运会的文化教育配套活动,如奥运明星座谈活动、赛事传播论坛活动、运动员进学校体育交流活动、志愿者服务交流活动;二是主办单位要整合地方体育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筹办具有地方特色文化的交流学习活动,如地方传统体育文化活动展演、体育休闲户外基地参观体验等;三是引入非奥运项目,将青年群体喜爱的体育项目引入青运会的配套活动,如三对三篮球赛等,通过营造一系列文化活动让青年在体育参与中获得人文综合素质的提升。
(4)青运会与海峡两岸青年体育交流亟待加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新时期由于台湾台独势力上台以及台湾文化教育等机构媒体长期对大陆扭曲的意识形态宣传,导致台湾青少年对大陆政治、文化以及中华体育文化形成错误的认知。新时期加强海峡两岸体育文化交流,以青年体育交流作为突破点,对于强化台湾青年对 “一个中国”的认同以及两岸和平统一发展具有积极实践意义。但是,青运会的参赛组织以“城市”为代表单位,而“城市”是一个行政单位,在当前两岸政治关系降至冰点的情况下,不利于台湾青年来大陆参赛青运会。因此,探索青运会的赛制组织机制改革,加强对台湾的青年的体育文化交流,对于新时代两岸关系发展具有战略影响意义。
(1)节俭办赛,建立青运会资金管控机制。过去我国大型体育运动会的 “铺张浪费问题”屡遭诟病,福建青运会在筹办过程中严格按照“节俭办赛”原则,创造性地建立了资金管控与风险机制,从制度上约束赛制各承办机构组织按预算需求花钱,规定了流程,设计了流线,把青运会相关部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了,有效地避免了办赛的资金浪费问题。我国赛事专家刘清早总结说:“这届青运会组委会创新地从节约的概念上升到‘节俭’的管控,探索性地设计了一套既满足需求又能有效管控的制度,这是种突破。”[10]青运会的节俭办赛理念对于我国大型体育赛事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也是对新时期我国竞技体育赛事发展的一大贡献。
(2)“管办分离”的青运会管理模式。管办分离,是指将运动会的管理权和承办权分离开来,权责明确,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过去主办城市承办大型体育运动会,一般来说都是省政府领导管理,省里主办,这种赛会组织机制和工作形式有利于从上至下统一配置资源。但是对于承办机构来说,不能根据自己需要机动有效配置资源,造成工作效率低下,承办方没有明确的权利赋予,缺乏工作能动性,凡事都要向上申请汇报,资源配置需要“等靠要”,使资源、人员与管理权限不能够有效匹配。因此福建青运会筹办一开始就着手赛会管理机构改革,将青运会的管理权与承办权分离开来,权力进一步下放,省政府负责宏观上是政策制定、指导、督查以及跨城市体育场馆资源协调管理,承办城市负责中观与微观上的资源、人员匹配与具体执行问题。
(3)优化体育资源,协同办赛模式。福建青运会办赛还呈现出一个显著特色,那就是以福州作为主办城市,优化资源配置,与其他城市协同办赛。青运会作为国家大型体育赛会,经由城运会发展而来,在赛事项目设置上基本与奥运会相似,众多的体育竞赛项目,如果主办城市都要为每个运动大项来新建体育场馆,必然会对主办城市形成经济压力,并造成资金和场馆浪费。因此,福建省充分利用各区市的有利资源条件,共建共享体育竞赛场地,优化体育资源配置,形成各城市协调办赛的模式,比如,水上项目多数设在厦门与漳州,举重设在龙岩,射击射箭设在莆田,等等。另外,在新建场馆的设置上,福州在完善体育设施与新建场馆的同时,充分考虑到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健身需求,将新建场馆布局在各城区周围,以促进全民健身发展和满足体育产业发展需要。
(4)赛场体育与文化教育共融。我国青运会作为融入体育、教育、文化等因素的青年盛会,与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价值理念是一致的,旨在促进我国青年健康成长。因此将青运会赛事理念与奥林匹克理念相融合与实践,将青运会打造成我国青年受教育的成长平台,是这届青运会的转型与创新之处。在策略上首先是在赛事理念上摈弃功利化、商业化导向,不设金牌榜,突出运动员的参与性和青年教育性特点。其次,搭建青年运动员交流互动平台和设计运动员教育计划,传播体育文化。比如组织体育运动明星邓亚萍、杨威、薛晨与青年运动员交流活动会,对青年运动员学习、训练、比赛与职业发展指点迷津;比赛间歇组织青运会运动员参观福建省博物院,了解福建传统体育文化代表“博戏——中国古代体育文物展”,学习中华源远流长的体育文化史;组织香港羽毛球队员参访福州三中、福州格致中学并进行羽毛球记忆传授与互动等一系列活动。第三,以青运会青年志愿者服务塑造与传播赛事文化。赛会志愿者作为服务青运会运行的重要人力资源,同时也是传播青运会体育文化的重要载体,青运会志愿者主要来自福建各高校,借助高等教育资源对志愿者进行体育赛事知识的普及和青运会理念的渗透,大学生在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中自身也受到赛事文化的洗礼与教育,这一过程自然是高校学校体育教育与青运会的互动双赢,同时志愿者对青运会运动员的服务实践行动,也对运动员形成榜样教育,进而与青运会形成联动发展效应。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并指出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成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长期以来我国体育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不仅体现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之间协调发展的矛盾,实际上在竞技体育领域内部也广泛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比如青少年赛事体系不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不足问题,这些已经成为掣肘当前我国竞技体育改革发展的主要问题。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体育强国建设”战略要求,如何落实“加快体育强国建设”?从长远看,青少年群体是关键。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家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文件,为我国青少年体育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与良好的外部环境,也为我国青运会体育赛事改革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新时代国家大战略确立,为青运会发展明确了战略方向。全国青运会作为我国仅次于全运会的青年大型体育赛会,其设置不仅代表了国家对青少年群体的体育关怀与发展重视,实际上青运会在“体育强国建设”战略中还承担着为青奥会、全运会选拔优秀后备人才的重任。新时代我国青运会发展不仅承载着满足广大青年对体育需求的诉求,同时青运会改革发展还将引领我国未来青少年体育新格局形成,为我国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我国青运会如何改革发展以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助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从当前我国青少年体育发展的现状来看,青少年竞技体育工作还很弱化,并导致我国青少年体育改革面临较多突出问题。因此新时代我国青运会的改革发展首先应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体育思想为指引;其次应深化改革青运会,提升青运会的社会影响力和促进特色发展,进而推进我国青少年体育的发展进步。
(1)改革青运会组织机制,促进两岸青年体育交流。第一届青运会在参赛机制上沿用的是城运会以城市为代表单位的参赛机制,每个省仅限2个代表城市运动员参加。这个组织机制对于青运会发展来说,弊大于利。从体育后备人才选拔角度看,这个组织机制不利于选拔全国各省市优秀青年后备人才;从参赛对象上看,全国青运会应涵盖港澳台青年运动员,但是以城市为代表单位参赛,城市作为行政单位,不利于当前台湾青年运动员参赛。 因此,改革青运会的赛会组织机制,建立以各省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俱乐部以及个人参赛的灵活制度,可以激活我国基层青少年体育发展机制,进而推进我国体育改革与发展。
(2)完善青运会的赛事体系,推进青年体育U系列赛事改革。当前青运会参赛运动员年龄主要界定在14岁之18岁,尽管不同项目对运动员的参赛年龄作了最高和最低限制,但是实际上由于年龄跨度较大,青运会各运动代表队为寻求最大利益化均存在队员高龄化现象。青运会作为我国青年的最高级别大型体育赛事,其赛事体系改革对于我国青年体育赛事具有积极的导向价值,青运会赛事体系设置应与我国目前青少年赛事体系相结合,合理规范各项目青少年的年龄限制,与运动员初中、高中学校类别相衔接,比如可以分为U~15、U~18两个系列的比赛,既有利于后备体育人才选拔,也有利于后备体育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
(3)设置中国传统体育项目,展现中国项目特色。青运会不仅要对接青奥会,普及奥运项目,同时在国际化的过程中也要展现我国青年赛事的发展特色。在青运会项目设置上,大力普及我国青少年训练体系中的运动项目,构建广覆盖青少年的奥运项目新格局。从我国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训体系来看,实际上我国青少年体育项目普及不足,仍有一些项目处于空白,这是制约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基础问题,可以通过青运会的项目设置推进我国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训练体系中薄弱项目发展,避免人才断档,挖掘项目潜力。青运会在国际化过程中既要学习青奥会的成功经验,也要传承我国传统体育文化,引入我国传统文化特征体育项目,除了传统武术,还可以增设我国传统射箭、摔跤、舞龙舞狮、拔河等多项传统体育项目,突显青运会的中国特色,“理性融合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将青运会发展成中国体育事业改革开路的排头兵”,[7]也促进我国青运会未来特色发展。
(4)体教结合,厚植青运会文化根基。青运会不同于全运会,也不同于各项体育锦标赛,青运会的参与群体是青少年,这一特殊属性决定了青运会不能以争金夺银为主要目的,而要从体教结合的角度去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从这些年我国青少年体育的发展状况来看,一方面是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教育难题一直没有取得质的突破,另一方面受功利化和商业化影响,青年体育运动员游戏精神遮蔽,道德素质下降,手机网络成瘾等等,成为当前青少年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青运会改革应把“体教结合”作为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厚植青运会的文化根基,进而将青运会发展成一个普及青少年体育教育的运动会,这是新时代青运会可持续发展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