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温暖与百感交集的旅程(二)

2018-01-27 19:37朱伟
北广人物 2017年33期
关键词:接生婆鲁院柳生

朱伟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当代著名作家。他从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代表作有《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等。

不久,我又读到了余华发在《收获》上的《世事如烟》。我感觉,《世事如烟》明显是他在阅读古代笔记小说的背景下,对自己的又一次超越。

这个中篇中的角色都是用数字和其他符号命名的:7一病不起,算命先生说他是被儿子克的,只有离开儿子,病才能好。接生婆的儿子是司机,司机梦见轧了灰衣女人,去找算命先生。算命先生说他要大祸临头了,破法是以后路上遇到灰衣女人要停车。司机花了20元钱买了一件灰色的衣服,开车轧了衣服。一个灰衣女人回家就死了。司机去参加灰衣女人儿子的婚礼,在婚礼上因为屈辱自杀了。司机死后,接生婆深夜去出诊,去的竟然是坟场,接生回来,她遇见算命先生的最后一个儿子,算命先生的儿子死了,接生婆自己也死了……

说余华“轻松地掠过了陈腐”,是因为他能像写《聊斋》故事一样,精妙地写接生婆的阴间接生;借葛洪的《抱朴子》说算命先生的续生术和“采阴补阳”;还能不断地脱离直接因果写意外。在这些精彩局部的组接下,他以一个中篇,就凌驾了笔记小说的传统叙述。

余华在写司机见到接生婆洗脸时,竟能将水写成“像一张没有丝毫皱纹的白纸,母亲正将这张纸揉作一团”。小说最精彩的段落,大约是第三节司机自杀前,新娘给他擦脸的过程和最后一节4的歌声导引瞎子走进了江水。新娘给司机擦脸,先是“毛巾迎面而来,抹去了2的手指”,这是视线,像蒙太奇。然后,“一只手轻轻按住了他的后脑,他体会到了五个手指的迷人入侵”。当他后来变得一无所有时,新娘按在他脑后的五个手指,又变成了“五个生锈的铁钉”;瞎子刚听到4的声音,“像水果一样甘美”,“飘来时似乎滴下了几滴水珠”,4的歌声携带着瞎子走向江边,4感觉到,江水正在给光着身子的她“穿上了一件衣服”,4的歌声伴着江水慢慢淹没了瞎子,瞎子又听到了那几颗水珠的跳动,“似乎是4微笑发出的声音”。余华说他在写这个中篇时,写得很慢,这样的文字,的确是需要寻寻觅觅的。

余华是1988年9月进入鲁迅文学院的。时,鲁院与北师大合办了一个研究生班,这是鲁院第一次培养文学硕士,当时的说法是,为了“青年作家的学者化”。

一个文学青年,因為一个短篇、两个中篇,就读上了研究生,也只有80年代,才可能出现这样的事。我还记得第一次去鲁院找余华的情景。他和奠言住一个房间,莫言是在军艺毕业后,到这里来读硕士的。从军艺来的还有刘毅然,刘原是在军艺教电影课的老师。鲁院办的研究生班似乎就这一届,因此吸引了很多人。我的熟人中,有北京写报告文学的沙青、写《无主题变奏》的徐星、写《塔铺》的刘震云,还有部队写《黑峡》的王树增。刘震云是北大毕业后,已被分配到了《农民日报》当记者,他在《农民日报》的宿舍就在鲁院的后面,所以他是个走读生。外地来的,我熟悉的,有吉林写《瀚海》的洪峰、黑龙江写《北极村童话》的迟子建、安徽写《心弦》的严歌苓等。刚到鲁院时,余华还带着海盐的习气:手插在牛仔裤口袋里,耸着肩,叉着腿,头发中分,说话声响亮。他带我去食堂,就算是请了饭。

后来,余华成了我家的常客。那时我家有一个录像机,找录像带一起看电影,就成了一项大家都很喜欢的活动。第一批录像带是吕梁从他秦皇岛的家里拿来的,我记得有斯科塞斯的《出租汽车司机》、安东尼奥尼的《红色沙漠》、费里尼的《放大》、雷乃的《去年在马里安巴》,都是他自己翻录的。秦皇岛潮湿,录像带有的发霉了,图像很差,有的已根本部放不出来了。然后到张暧忻那儿去借,从张暖忻那儿借到的片子印象最深的是法斯宾德的《舀利亚·布劳恩的婚姻》。再到军艺刘毅然家里去借,刘毅然那里借到的印象最深的是贝托鲁奇的《巴黎最后的探戈》和戈达尔的《芳名卡门》。我家那时房子很小,仅有里外两间,大家都席地坐在化纤地毯上。记忆中余华最赞叹不已的是伯格曼的《野草莓》,最讨厌的是威斯康蒂的《魂断威尼斯》。《魂断威尼斯》他只看了三分之一,就固执地坚决不让看了。

那段时间余华和格非经常在我家相聚。记忆中最难忘的是1990年夏天,他们一起在我家看世界杯。决赛之夜,我们准备了啤酒与各种吃食,余华力挺马拉多纳,我则赌德国队,格非态度游移。那是贝肯鲍尔的德国队,他站在球场边,就似乎拥有无限的力量。那晚其实卡吉尼亚停赛了,马拉多纳被布赫瓦尔德钳住,跌跌撞撞只有一脚射门,但余华就是喋喋不休地说,德国是一架陈腐的马车。既然打赌,就会时时觉得险象环生、呼吸急促。胜负似乎是在快终场前奠定的,沃勒尔冲入禁区被绊倒,布雷默罚点球。我还记得余华当时气急败坏的样子,随后便自嘲:“阿根廷虽败犹荣,阿根廷虽败犹荣!”此时天色已大亮,大家伸着懒腰,方觉在地毯上坐得腰酸背痛。

刚进鲁院时,余华还沉浸在古典小说的场景里,1988年年底,他在《北京文学》上发表了《古典爱情》:公子柳生赶考途中被大户人家的花园吸引,在“吟哦”声下,见到了绣楼上的小姐惠。随即就伫立窗下,雨中还在等待,直到感动了惠,让丫鬟放下根绳子,使他攀上绣楼。四更时分,惠剪下秀发作为定情物,催他离去,临别时说:“不管榜上有无功名,都请早去早回。”但等柳生落榜归来,花园已颓败,惠也难觅踪影。三年后,柳生再赶考,遇饥荒年,以人为粮,在小酒馆竟遇到成为“菜人”的惠,已经被人买下了一条腿。他以盘缠赎回了惠的腿,保留了她的全尸,然后将其洗净埋葬。有意思的是,再过几年,柳生清明祭扫惠的坟,在坟旁搭了茅舍,惠竟在夜晚身披月光而来。第二天柳生挖开惠的坟墓,见她栩栩如生,通身长出了粉红的鲜肉,那条断腿也已长好,似在安睡,不久便可醒来。结尾是,惠当晚再来,悲戚地说:“小女本来可以生还,只因公子发现,此事不成了。”

1989年年初,余华又给我写了个短篇武侠小说《鲜血梅花》。这篇小说发表在《人民文学》上,一起发表的还有格非的《风琴》、苏童的《仪式的完成》。

1991年春节前,余华从鲁院研究生班毕业后,成为嘉兴市的职业作家,分到一套30平方米的房子。在这房子里,他写完了他的第一部长篇《在细雨中呼喊》。《呼喊与细语》是伯格曼的电影,那段时间余华沉浸在对伯格曼的热爱中,这电影一定启发了他自己对呼喊的感悟。伯格曼电影开头是穿过晨雾氤氲中的大树的光线,不同频率嘀嗒着时光的钟,然后是艾格尼丝艰难的喘息,我们当时就感叹不已。生死、隔膜、怜悯、亲情,余华借了这“呼喊”的意象,斑驳的记忆如同重新曝光显影,他将钟声换成了遥远的雨滴声,在雨滴声中展开池塘、田埂、泥土、小桥、母亲蓝方格的头巾与父亲握着的长长的粪勺,展开时光荏苒中各种童年、少年情景的纠缠、悲伤,剪不断、理还乱,难以自制、无法释怀。这第一部长篇,余华就选择贫困的农村为他叙述的基点。他在1994年编辑他的第一套三卷本作品集时写过一个自传,自传中说他生于杭州,一岁时,父亲为了当外科医生,从杭州到了海盐,母亲也只能放弃在杭州的生活。按他自己的说法,到海盐后,他们一家住在一条胡同的末尾,胡同外就是农田,父母的医院被一条河、一座桥隔成两半,这就是他在小说里描写的南门。小说的第一节,“我”就看到两个城里孩子“穿着商店里买来的衣裤”,坐在树荫下的小圆桌边吃早餐。这两个城里来的孩子,应该就是余华和他的哥哥。小说里,这两个孩子的父亲是苏医生,而“我”父亲,则是一个天天咒骂“我”祖父、半夜钻出斜对门寡妇的被窝,再钻回母亲被窝的无赖村民孙广才。余华说,他是从小与农村孩子一起玩耍长大的,但重要的是,他在这部小说里回首往事时,就将“我”换成了农民儿子的视角,这为他凝注乡村中国提供了便利。他在思考这部小说的落点时,就已经明晰了:没有孙广才这样父亲的童年记忆是苍白无力的。正是因为有了这样清晰的认识,才有了他之后越写越深刻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直至《兄弟》。

(未完待续)

据《三联生活周刊》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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