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联奖办[2017]5号
2017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初评、复评工作已经结束。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经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建议授奖的“纺织之光”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项目进行公示。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20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项目持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我办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紡织之光”2017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建议授奖项目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