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范仲淹的那些事(上)

2018-01-27 03:07:28木匠
北广人物 2018年4期
关键词:良医朱家范仲淹

□木匠

父亲去世后不久,母亲谢氏因为贫困无依,便抱着两岁的他,改嫁到淄州长山县河南村(今山东省邹平县长山镇范公村)。他的继父名叫朱文翰,他跟母亲嫁过去后,也改姓了朱,取名朱说。

艰辛的求学之路

朱家虽是当地的富户,但母亲在朱家却过得一点也不幸福。经常会遭受朱家人的白眼,他也跟着吃了不少苦。当他到了该读书的年纪,母亲将他送到了村里的私塾,但他在读了半年以后,就不愿再跟其他朱家子弟一起读书了,因为他们总是合起伙儿来欺负他。不仅如此,他甚至连朱家也不愿意再继续住下去了。于是,他就借口自己读书不希望有人打搅,住到了附近山上的一个小庙里,开始了自学。那个时候,他的生活十分艰苦,每天只能做一小锅比较稠的粥,凉了以后,划成四块,早晚各取两块,将一点咸菜切成细末,拌在粥里,“入少盐以啖之”(这还留下了一个成语,叫“划粥割齑”,也作“划粥而食”,形容日子过得十分艰苦),吃完了,又继续读书。如是者三年,寺里的僧人都对他印象很深。

10岁时,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发现了自己原不姓朱,本是望亭范家之子,这使他深感震惊。又过了几年,他在长山乡已找不到他还没有读过的书了,于是,他含着眼泪辞别了母亲,离开了长山乡,开始了他的游学生涯。

当时,他为自己设定了两条出路:一是做良相,一是做良医。据宋人赵德纯所著之《自警篇》卷8记载:范文正公微时,尝诣灵祠,求祷曰:他时得相位乎?不许。复祷之曰:不然,愿为良医。亦不许。既而叹曰:夫不能利泽生民,非大丈夫平昔之志也。他日,有人谓公曰:丈夫之志于相,理则当然。医之技,君何愿焉,乃无失于卑耶?公曰:嗟乎,岂为是哉!古人有云,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且丈夫之于学也,固欲遇神圣之君,得行其道,思天下匹夫匹妇有不被其泽。若己推而内之沟中,能及小大生民者,固惟相为然。既不可得矣,夫能行救人利物之心者,莫如良医。果能为良医也,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生民之厄,中以保身长生。在下而能及小大生民者,舍夫良医则未之有也。

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公元1011年),23岁的范仲淹(他自从离开朱家后,就改回了自己的本名了)来到应天府书院(书院旧址在今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

应天府书院是宋代的四大书院之一(其他三所书院分别是在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在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和在河南嵩山的嵩山书院),共有校舍一百五十间,藏书数千卷。1013年,宋仁宗曾下旨将书院改为南京国子监(也称南都学舍),与东京开封的国子监、西京洛阳国子监并列,为北宋时全国最高学府。这里不仅有很多名师和大量的藏书,更为难得的是,是免学费的,这对经济拮据的范仲淹来说,是求之不得的。

范仲淹十分珍惜这个学习机会,昼夜不息地攻读。当时,他有一个同学是南京留守的儿子,他看他常年吃粥,便送了些美食给他。他竟一口不尝,最后那些食物都发了霉。直到人家怪罪起他,他才对那个同学说:“我首先要谢谢你送我这些美食,可是我已安于划粥割齑的生活,担心一旦享受了你送给我的这些美食,日后就咽不下粥和咸菜了。”

关于范仲淹在应天府书院的这段学习生活,史载:“公处南都学舍,昼夜苦学,五年未尝解衣就枕,夜或昏怠,辄以水沃面。往往糜粥不充,日昃始食。……居五年,大诵六经(即《诗》、《书》、《礼》、《易》、《乐》、《春秋》,后来,《乐》失传了,就改称“五经”了)之旨,为文章论说,必本于仁义孝悌忠信。”

那时,他自己也有写过一首七律——《睢阳学舍抒怀》,不仅描述了他在应天府书院的学习和生活,更抒发了自己当时的理想抱负,这首诗是这样写的:

白云无赖帝乡遥,汉苑谁人奏洞箫?

多难未应歌凤鸟,薄才犹可赋鹪鹩。

瓢思颜子心还乐,琴遇钟期恨即销。

但使斯文天未丧,涧松何必怨山苗。

大中祥符七年(公元1014年),迷信道教的宋真宗要率领百官到亳州(今安徽省亳州市)去朝拜太清宫。浩浩荡荡的车马在路过商丘时,整个城市都轰动了,人们争先恐后地去看皇上的车队,唯独有一个学生闭门不出,仍埋头读书。当时,有个要好的同学特地跑来劝他:“快去看吧,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千万不要错过!”但这个学生却连头也不抬地随口说了句:“将来再见也不晚。”这个学生就是范仲淹。果然,第二年范仲淹就考中了进士。

仕途蹭蹬,32岁才得到一个从八品的闲差

在到东京汴梁参加殿试时,范仲淹第一次见到了已年近五旬的真宗皇帝。

宋以前,由皇上亲任主考官的殿试,虽也有过很多次,但并非硬性规定,也就是说,不是每一科都有殿试。而宋代,君主为了强调士大夫都是“天子门生”这一观念,才将殿试给制度化了。当时,朝廷还为读书人,尤其是考上了进士的人,制定了很多优惠政策。于是,很多通过科举考试的士大夫,特别是像范仲淹这种出身贫寒的人,通过科举考试,出人头地的士大夫,都认为皇上对自己有着知遇之恩,所以他们对皇上通常都会怀有一种十分强烈的感恩思想。

范仲淹当然也不例外。不过,这种感恩思想在他身上,已不仅体现在是对皇上一个人的感恩,而是升华到了对整个朝廷的感恩。所以为这个朝廷所代表的国家最高利益——长治久安,不计个人得失的努力付出,就成为了他一生的行为准则。

范仲淹在考中进士后不久,便被任命为广德军司理参军(军是北宋时,相当于州一级的行政区,通常有驻军的称军,无驻军的称州,或者是府。广德军治今安徽省广德县城关镇)。他到任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把母亲从长山县接到了广德。

一年以后,范仲淹又被调到了集庆军(治今安徽省亳州市),任节度推官,和军司理参军一样,也只是一个九品的小官。

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范仲淹又被调到了泰州海陵西溪(今江苏省东台县附近),任盐仓监官。对于自己32岁才得到一个从八品的闲差(盐仓监官的工作,就是盯着淮盐的入仓与出仓),他在内心深处,难免会感到一丝惆怅与失落。他在泰州时,曾作过一首题为《西溪书事》的七律,描写了自己当时的心情。诗曰:

卑栖曾未托椅梧,敢议雄心万里途?

蒙叟自当齐黑白,子牟何必怨江湖。

秋天响亮频闻鹤,夜海日童日龙每见珠。

一醉一吟疏懒甚,溪人能信解嘲无?

诗中的“蒙叟”是指庄子,“子牟”指的是战国时魏国的公子牟,因封于中山,也叫中山公子牟,他曾说:“身在江海之上,心居乎魏阙之下。”后常被用为心系朝廷的典实。这句的意思是说,我应当像庄子一样,看破红尘,不再有所追求,而不应当像牟那样,远离朝廷,还整天操心着朝廷的事。这当然是他的自嘲之语。

(未完待续)

参考资料:《宋史·范仲淹列传》《范仲淹一生的大事年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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