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娜
(中国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当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农村、农民的发展问题仍然是一个短板,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显得至关重要,而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又是重中之重。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医疗方面的惠民政策,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是随着惠民地区的不断扩大、惠民人数的不断增加,这些政策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有些问题还越来越严重,已经影响到了农民们对待“医疗惠民政策”的态度,甚至于影响到了对待政府的态度。剖析这些问题背后的深层根源,进而提出缓解的对策与措施,有助于为相关部门做出正确决策提出参考,从而减缓这一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农民带来更多的福祉。这一课题正是基于此背景提出的。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根据地老百姓的健康问题,就提出了成立卫生合作社的方式。为了获得老百姓们的热切拥护,解决他们的看病买药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便成立了卫生合作社。它实际上是一种依靠群众筹集资金、政府来维护其发展的方式,这种医疗模式,便是医疗惠民政策的萌芽,虽然它并未真正根治百姓存在的医疗问题,但是却为以后我国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模型,为后来的医疗惠民政策奠定了基础。
在20世纪50年代时,农业合作运动时期山西省米山乡建立了保健站,由农民和合作社共同出资,为百姓提供免费医疗保健,尽管这种模式不太成熟,但它解决了城乡卫生发展之间的差距问题,维护了新生政权。然而,20世纪80年代人民公社的解散,使得这种医疗模式也开始衰退,退出了医疗惠民的舞台。
2001年,卫生部出台了《关于农村卫生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由国务院转发,这之后便正式确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惠民政策,这种医疗保障制度便正式出现在了农村医疗卫生的舞台上。新农合在很大的程度上改善了农村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的发展状况,也极大地促进了医疗定点机构的良性发展。乡镇医院开始重新出现生机与希望。
卫生部在2009年又出台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普遍开展起来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此,医疗惠民政策更加成熟。经过多次修改,目前的2016年《规范》为居民免费提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参考依据,同时也为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开展服务水平绩效考核提供了依据,提高了全民重视卫生的程度。这些惠民政策对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发挥了极大的积极作用。
虽然医疗惠民政策为广大人民带来了诸多好处,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国情,以及我国农村人口的庞大数量,因此在其推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惠民政策的实施效果,降低了农村居民对医疗惠民政策的信心。以下,是医疗惠民政策在农村推行过程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
1.宣传工作不到位,农民了解不够
由于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因此便没有办法强制要求农村居民参与,唯有通过大力的宣传来使得农村居民接受这些政策,很难使得乡镇及村级卫生院对这些政策在思想中高度重视起来。一些比较落后的村镇中有许多群众不了解医疗惠民政策,不知道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规定等等。农村居民在购买药品时,不了解报销政策,也就无法享受到真正的优惠。这些都是由于宣传不够造成的,再加上农村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各种政策的传达比起城市更加滞后,这些都是政府在宣传方面的问题所导致的。
2.人员协作性不强
政府规定了各部分基层人员的责任,使其各司其职,但是在实际过程中有很多需要各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往往未能很好地协调完成。有些乡镇在进行工作时需要各村计生人员和卫生人员来共同协调完成,但是二者合作并不协调,导致工作进度严重滞后,效率低下。“若是工作人员之间沟通协作不畅、效率低下就会导致部门间难以进行合作、工作互相推诿、甚至于会引发部门之间的不良争斗,进而影响各项工作的正常完成。”①
3.管理与监督体制不完善
当前,医院补偿机制的不完善导致部分卫生室通过不正当手段来获取收益,他们不合理地提升药品价格,提高医疗需求,这种做法在很大的程度上阻碍了新农合惠民政策的实施。同时由于农民的分散以及管理手段的落后,使得农村居民监督的意识薄弱,监督机制难以发挥其作用,新农合制度不易正常开展,极大影响农民们对于惠民政策的看法与评价。监督与管理体制的完善工作,是需要政府、社会与农村居民来共同推进的。
1.农村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缺失且能力有限
农村的卫生机构的基层医务人员素质普遍不是很高。医疗惠民政策中对于乡医的要求是能够让村民们是“小病不出村”,所以这就对基层医务人员的诊断能力有一定要求。然而我国农村卫生室的医生大部分都是低学历人员,没有参加过高端有针对性的培训与学习,整体素质较低。另一方面来说,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整体年龄偏大,不太能够满足新时代的要求,许多与网络技术挂钩的工作无法独立完成。
2.医疗基础设施不完善
我国农村卫生室的医疗基础设备十分的不完善,只能解决居民们平常的一些小病。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十分落后,仅有的医疗设施根本无法满足村民的需要。更重要的是,专业设备的缺乏,使得村民们有了病只能依赖于城中大医院,许多医疗惠民政策便形如虚设,毫无用武之地。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将导致基层医疗机构患者大量流失,进一步加剧城乡医疗的差别。
农村经济相对城市来说比较落后,家庭收入和文化程度也偏低,因此许多村民思想认识不到位。国家的惠民政策每年会组织两次60岁以上的老年人体检,但是许多人都不愿到场,有些群众的宿命思想严重,对于基层工作人员的宣传根本听不进去。另一方面,居民们并不满意现在的这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给自己的若干服务,而且也不认可新农合提供给自己的保障结果,对于报销的繁琐程序更加具有厌恶心理。这些都是农民自身知识水平和家庭收入等影响的,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个人和国家共同努力。
1.扩大医疗惠民政策宣传力度
若是想要让医疗惠民政策的宣传深入每一个居民心中,必须要多方位地扩大医疗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政府必须下到基层农村居民身边,尽量使每一位居民了解国家对于农村所实施的各项医疗惠民政策,有方向性、针对性地解决农村百姓们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还应该利用多种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如网络、电视、广播等新媒体,利用农民身边的实际案例多方面、全方位的来说明问题。若是居民能够实打实地在惠民政策中获得好处,自然也就会更加相信医疗惠民政策对于自身有益之处,这样,便更加会起到事半功倍之作用。
2.加强人员协作性,改善奖惩机制
要增强医疗惠民政策实施效果,首先需要建立领导协调机构,成立专门的医疗惠民政策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对医疗惠民政策的宏观调控工作,定期负责部门汇报推行医疗惠民政策过程中的进展和存在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其次,还必须建立一定的奖惩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应该设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确立工作人员之间的各种协调合作方案,规定其奖励与惩罚的方案,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不同的标准,使工作人员合作更为协调,工作效率更高。
3.贯彻医疗机构监督工作
“要想真正能够解决管理监督体制问题,那么就必须做好医疗机构监管方面的工作,于是这就要求监督机制的不断健全,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不停增强,定点卫生机构资金使用情况的控制力度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也会要求各村镇卫生室进行合理诊治,严禁使用不正当方法截留合作医疗的资金。同时还要健全医疗定期评价体系和审查机制,能够让农村居民都参与到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中来,鼓励参与医疗惠民的农民评价医疗机构,能够匿名举报医疗机构不合法行为,还要完善各种惩罚体制,以防医疗机构出现各种违规操作现象,进而损害村民利益。”②
1.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素质
为了更好地实施医疗惠民政策,我们应该不断想办法让基层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完善绩效考核、奖赏规定、惩罚机制等体系。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积极主动地与各大医学院校合作,大力推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师的高等学历提升教育。同时,还应完善农村医疗人员的奖励制度和薪金分配知道,为农村基层人员解决养老问题,全面推行岗位管理聘用制度。
2.改善医疗基础设施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只有改善现有的医疗环境,才能够吸引居民们来就医,达到双方利益最大化的作用。在当前的形势下,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就是让政府统一拨款,可以通过让政府统一设置一模块的资金来更新村卫生室的各种设备,如设置消毒室、微型手术室等。政府应该解决农村地区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和其他的问题,并划出专门的资金来投入到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保障建设。
农民群众不重视健康需求,不了解医疗惠民政策,而且缺少自我保健意识,应加强对农民的文化知识培训,农民可以利用空闲时间到卫生室观看各种宣传视频,主动了解各项医疗惠民政策,了解自己需要履行的义务和拥有的权利。农民应该认识到,积极参与到医疗惠民政策中才是对自己最有益的做法。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推行医疗惠民政策,解决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不仅仅是某一个人的事情,它需要政府、社会及个人的共同努力。在之后的发展过程中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基层要改善自身条件,农民要增强主体意识,每一个个体都需要参与其中,只有这样,医疗惠民政策才能达到最好的预期效果,得到全体人民的支持,为人民带来福祉。
注 释:
①马长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法制化相关问题探讨.青年与社会,2014(8).
②朱民田,娄志华,梁旭.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2014(2).
参考文献:
[1]马长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法制化相关问题探讨[J].青年与社会,2014.
[2]宫春晓.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现状及相关对策研究[D].山东大学,2010.
[3]刘国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政策建议[D].中国农业科学院,2010.
[4]闫菊娥,杨晓玮,周忠良,等.西安市医疗惠民政策效果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09.
[5]朱民田,娄志华,梁旭.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J].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2014.
[6]吕晓辉.新农合制度及报销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J].江苏商论,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