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维纳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中国音乐哲学史是中华民族音乐的认识史,是以抽象思维记录了中华民族的音乐思想发展的历程,是中华民族音乐思想智慧的集中体现。
在远古时期,中国音乐哲学思想是先民对自然、对社会、对劳动、对生活、对原始崇拜所萌发的感受与认识。在音乐起源的祭祀说、巫术说、劳动说中,都包含着我国音乐哲学的思想,都成为后世音乐思想的萌芽和胚胎。
儒家为代表的是孔子、孟子与荀子,他们共同认为音乐对建立国家的秩序,改造社会风气有积极的影响,这也强调了音乐的社会作用。
孔子在音乐上主张以“乐”和“礼”,以礼节乐,认为“乐”的作用在于调节礼,礼乐的作用在于调节社会矛盾。强调“乐”的社会政治功用,突出礼乐的伦理道德价值;音乐哲学上主张“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他的乐教思想是仁与礼的和谐统一的。首先,表现为以文质中和为君子风范孔子认为文与质的偏差,都无法造就完美的人格从自然的本质出发,再通过对于自然本性的升华达到文质的和谐状态,是孔子对于人的基本要求。其次,以乐教成就完美人格,在乐中得以综合实现,最终完成。
孟子他依照“性善论”认为人们有着同样的美感基础,对于一般人来说,一样的带有感染的作用。由于音乐带有以情动人审美教育一种作用,那么以仁义为本的音乐就可以在一定程度起到教化作用。当接受教育的人把外在伦理道德内化为人么自己内心最为真实的情感,继而再去用相应的音乐体验,达到一种善美的境界时,从而“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他所理解感性的音乐比抽象的语言具有更强的教育性,因为理性的道德与艺术形式的装表现可以间接转变为人类的心理所需要的。许多的事和物只有在人们自己内心有感情的需求时候,才能够被人们自愿的主动积极的去接受。用强制性的说教或许是在形式上能起一些规范作用,但在容易在内心深处形成排斥感,从而使道德教育没有办法去实现其应有的价值。孟子的这种思想重点去解释了教育方式的优质化,因为教育的方式也是人们接受的方式。不能被人们主动积极去接纳的知识只能是荒谬的。
荀子认为音乐是人们快乐感情的一种自然流露,人不能没有快乐,因此人也不能缺少音乐,音乐不仅能表达人们的感情,而且具有强大的社会感染力量。因此音乐能使天下大齐,使百姓和睦,是治理社会的重要工具。荀子认为音乐带给人感情上的快乐,每个人都需要感情,所以人们就不能缺少音乐。
儒家学派主要以墨子为代表,反对铺张浪费、繁文缛节,进而反对奢靡消遣之乐。
“非乐”墨子极其反对音乐,有一次出行时,听说车是在向朝歌方向走,立马掉头。他认为即便音乐动听,可是会影响农民的耕种,妇女去纺织,大臣来处理政务,上不合办事的原则,下不合劳动人民的利益,所以反对音乐。而且其认为要欣赏音乐要去制造乐器,有了乐器就会让青年男女去演奏,以至于浪费劳力。有了音乐,大官们坐而独听,既不快乐又浪费时间。不劳而获,却能享受骄奢淫逸的生活。墨子站在底层人民的立场上,为劳动人民的利益有着顾虑,有着其正确的一面,但另一方面,他以一种狭隘的功利主义思想彻底的否认了音乐的社会功用。
道家学派为代表的人物是老子与庄子,老子与庄子共同觉得最美好的音乐应该是让每个人都内心和谐心中平静,与此同时这种平静又能够使人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一定程度的陶冶与升华。
老子是古代哲学家,他认为大自然中所有事物的矛盾和变化都是由“道”的自然规律所控制的。老子处世的态度相对来说是比较消极的。在他音乐思想中,他认为美是因为相互比较,存在着对立和互补的声音。“天上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庄子是从非常高尚并且自然的思想出发,认为音乐美的本质表现为人所带有的自然情性。音乐美的准则应该是自然的而且不造作,具有最为淳朴的美感。音乐也摆脱了礼节的束缚,是适合自然适合人类的本性的。
法家学派认为礼乐可以治国,严刑峻法、中央集权。管仲他认为他的音乐和仪式是密不可分的,仪式制度可以巩固社会秩序,他更喜欢音乐在治国中的作用。和谐的音乐有助于让社会变得秩序分明,以此来保证社会的稳定。管仲对音乐的认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倾向治国的因素,礼乐思想与管仲的音乐思想有着不可割舍的关系。因为他所认为的音乐是可以通达人的感情,并运用这一点,审合其声,以律人情。这种以乐来治民的方法体现了他的民本主义思想。
春秋时期,各阶层的音乐思潮出现,促进了一百种思想流派的争鸣,中国民间音乐的历史发展,中国传统音乐思想的整体观的形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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