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2017年6月成功申报全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抓住机遇、科学谋划、完善机制、统筹推进,试点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明确工作方向。研究制定了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总体工作目标,明确三年后全市清洁取暖率达到100%,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再提高30%,城镇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农村积极推动新建节能农房及既有农房能效提升改造,确保散煤取暖不复烧。
明确节点目标。明确冬季清洁取暖建设采取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2017年试点推进正在实施或涉及民生的清洁取暖工程,大力开展城镇集中供热,试点低温空气源热风机、成型生物质供暖等新技术并适量推广。2018年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城区集中供热实现全覆盖,乡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供热,同步进行城乡建筑能效提升改造。2019年示范达标,全面完成清洁取暖建设任务,全市清洁取暖率达到100%。
合理确定城乡清洁取暖技术路径。按照“安全、环保、节能、高效、经济”的技术原则,坚持“热源侧”和“用户侧”齐头并进,加快冬季清洁取暖建设。热源侧全面实现清洁化,城区、淇县县城充分发挥现有热源能力,大力发展超低排放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浚县县城利用“多能互补”模式,灵活利用热电联产、空气源热泵、分布式能源等多种形式实现清洁取暖。有条件的乡镇、农村公共建筑通过空气源热水机、燃气或生物质锅炉等实现清洁取暖。广大农村地区因地制宜采用空气源热风机、热水机,生物质能等清洁取暖方式。用户侧推进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城镇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农村以“材料易得、价格便宜、施工简便、效果显著”为原则,积极推动农房节能提升,优先对乡镇公益性建筑和新型农村社区进行能效提升改造。
不断完善清洁取暖完善政策体系。围绕“散煤如何清”“资金哪里筹”“农村怎么办”等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多层次的政策体系。印发系列配套文件,对试点建设、工程验收、考核验收、项目招标等进行规范,初步建立起多层次的制度保障体系。
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工程建设。一是加快城镇集中供热普及工程。实行供热工程建设台账销号制,全力推进供热一级网、庭院管网、换热站等供热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新增或发展集中供热面积811万平方米,已完成清洁取暖年度目标81%。二是“试点先行,同步推进”,从“热源侧”和“用户侧”推进清洁取暖试点村建设。12个村庄正在进行清洁取暖试点建设,安装低温空气源热风机1186户、1789台,取暖效果良好。4个村庄安装成型生物质取暖炉23户,正在进行环保及取暖性能测评。三是开展城乡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淇滨区完成农房能效提升改造近1万平方米。各县区积极筹备城区能效提升改造,申报改造面积50万平方米。
建立高规格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确保目标制定、政策保障、责任落实、资金分配等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建立清洁取暖评估机制,强化落实保障。通过第三方评估及时分析评价清洁取暖项目运行和节能取暖效果,有效预警潜在问题,提升建设水平。
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强化技术保障。依托高校及科研院所人才和科技成果优势,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与清华大学、中国建科院、河南省建科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市政府与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签订了《北方清洁取暖技术发展与应用战略合作备忘录》,达成合作意向,为清洁取暖建设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技术支撑。通过引智引力,创新技术研究与推广机制,加强科技成果产业化建设,努力打造清洁取暖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和技术交流中心,提升鹤壁市清洁取暖技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