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少鹏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咨询设计院综合设计所所长 高级建筑师
周 雅 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讲师 博士
方法论,立足于世界观的基础之上。是意识到实践再到意识的一个过程,是一个属于哲学范畴的概念。由于每个人在个体和社会的关系背景下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导致不同的对待世界的态度。了意识中普遍的对美的认同。同为主观与客观综合的结果,心理学的研究是意识,是精神中的主观与客观层面的。而建筑设计方法论包含了精神与物质的哲学,随着心理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会找到更多的合目的的物质表现手法,使建筑的精神性与可读性不断丰富。
对建筑设计方法论的实质是方法论的建筑设计,对于不同的世界观,也自然地会产生在实践时采用不同方法。方法不同,但它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逻辑关系。方法论的载体是人,也就是对于某种现象作出反映的思维主体是人。人首先是自然的,也就是说,“人”既然作为了一个某种群体的归纳,那么作为个体的每一个单元必然有其同构的地方。“人之初,性本善”正是表明了人在最初的意识形态都是没有张力且趋同的,由于人的生活又是社会的,在意识形态的发展与建构中,虽然因为周围环境的不同以及自身的次级区别的而具有个体差异,但社会的方方面面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所以,人最终形成的世界观虽然千差万别,但其实像社会现象繁杂但可以从社会学角度来解读一样,也存在一个逻辑上的推导关系。这个逻辑也就是时空的连续渐变。即纵向历史和横向类型之间的联系,所以,方法论又是联系的。
建筑是艺术的,一个真正的建筑师其实就是一个艺术家。所以,他有着嚣张的非理性的本能。只是,由于建筑的实用性,也必然显示出比其他艺术家更多的理性。心理学从理性与非理性入手,为建筑师提供了一个天平,把握两者间的平衡点。而就建筑设计方法论而言,心理学作为它的一个精神层面的分支,分析的不仅仅是现象对意识的影响,还分析
“不存在普遍的规律,每一个建筑师都在创造自己的法典。”
形式主义美学认为,美只能从形式来检验,即从构成美的个别因素和艺术作品形式之间的关系来检验。从这个角度来看,形式至上的理念作为一种创作方式是不容质疑的。从表现的方式这个意义上来看,形式是与触摸认知的联系最为紧密的一个环节。建筑总是在视觉触摸中被认知的。不论我们有多么的推崇“形式追随功能”这一论断,我们所触摸到的永远也不可能是功能,而仅仅是一种形式。形式是功能的载体,而形式永远要对功能负责。形式要追随功能,其实也就暗示出,形式永远是更为主动的与显象的。
不同的功能其实是通过不同的形式所表现的。我们常说,功能性房间,我认为最为重要的功能性房间就是厕所。一个建筑如今越来越强调其可再生性,比如荷兰的码头边上的厂房改造成为画室,工作间,仿佛建筑中越没有强制性越好,因为没有强制性才意味着无限的可能,所以这样的建筑里挤入了千差万别的功能性空间。
形而上与形而上学是不同的:形而上是指思维和宏观的属于虚的范畴;形而上学则是指认识事物走到了极端,是僵化的。老子有谓“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意为形而上的东西就是指道,既是指哲学方法,又是指思维活动。形而下则是指具体的,可以捉摸到的东西或器物。“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下的视觉体验必须依靠形而上的理念。形式是某种处于表现状态的符号,不是一种模式化的空洞的复制。表现状态必然依存于特定的视觉艺术体验。建筑以及所有艺术要反映现代社会生活,自由地抒发人的真实情感,它的最鲜明特点是反映当前社会矛盾和人们的心理特征,反对因循守旧、脱离现象及生活和单纯追求技巧的倾向。
建筑设计的群体认知与可读性,即有情感的建筑。能唤起群体情感的建筑就是有生命的,就是美的,这对人类非常重要。建筑设计可以有多种方案与想法,给使用者传达美和情感的就是美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