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米
2017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了“扩大对外开放,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可以看出,2018年金融开放的基调已经确定,再开放的脚步将会从两个方面延伸:一是金融业准入的开放;二是金融市场的再开放。
点评:本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立的2018年金融领域重点工作紧紧围绕着“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高质量的发展聚焦到金融领域,目前存在著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因此扩大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增加金融服务的供给主体,就是为了满足实现高质量增长的要求。同时,金融业的开放是对等的开放,一直以来都是大国之间的相互开放,因此大幅放宽国内市场准入的同时,也是希望获得更多的国外对中国的开放。
2017年11月上旬,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来华访问的美国总统特朗普时强调,中方将按照自己扩大开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大幅度放宽金融业,包括银行业、证券基金业和保险业的市场准入。随后,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就宣布,中方决定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投资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上述措施实施三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将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银行业股权投资比例规则;三年后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放宽至51%,五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这意味着外资期待已久的金融领域市场准入问题将得到解决。
此后,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也在公开发言中透露,央行正在推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修订,明确外商投资非银行支付机构准入事宜。中国将全面开放支付行业,大幅放宽市场准入,欢迎和鼓励外资参与,并表示,对于支付产业中存在的外资准入限制和股比限制尽快梳理解决。这意味着国内支付清算行业对外开放的大门进一步打开。
当今,中国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没有一家外资机构会说对中国市场不感兴趣。目前,中国政府已经宣布扩大外资机构对中国金融业的持股比例上限,相信下一步陆续会有一些执行层面更加细节的政策落地。另外,在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领域,2018年也将有更多的期许。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强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相继推出了“沪港通”“深港通”等内地和香港的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2017年推出了“债券通”,架起了内地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桥梁。可以预见,中国特定市场的联通或可得性上会进一步加强,2018年在便利条件上可能会更加优惠。沪伦通、沪纽通、沪新通未来可能也会逐渐提上日程,因为前期已经有管理经验积累。
近年来,从商品输出到信用输出,中国的金融开放也在不断升级。放眼未来,随着中国在全球的地位和经济关键性在提升,中国的金融开放也被赋予了更深层次的意义。可以说,金融开放顺应了从跟随到引领的大国崛起之路,依托于人民币国际化和“一带一路”建设等机遇,金融将成为中国与世界深度融合的纽带。同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将防风险放在了重要的位置,并将“化解重大风险”列为三大攻坚战之一。央行行长周小川近期撰文指出,改革开放是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历史经验和未来抉择。他多次强调不断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包括贸易投资的对外开放,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及减少外汇管制,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便利对外经济活动,稳妥有序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另外,在维护金融安全的前提下,放宽境外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
展望未来,金融开放的加快将推进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最终完成与国际市场的互联互通,跨国界、跨产业链的资源配置和投资机会将会大量涌现,并助力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
促进开放从“特例”变为“惯例”。通过在金融领域与国际接轨,实现市场准入、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等高标准,金融开放将倒逼国内改革,同时引领“全面开放新格局”,为中国获得全面市场经济地位奠定坚实基础。
银行业统一APP“云闪付”出炉
对想分食移动支付这块大蛋糕的银联、商业银行和互联网巨头来说,每年的“双11”“双12”都是兵家必争之日,2017年12月,银联和各家商业银行选择抱团,共同推出银行业统一APP“云闪付”。
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网上线运行
2017年12月1日,中国金融纠纷调解网试运行,标志着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进入智能化时代。
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网由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开发建设,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的最早的四家省级试点单位之一,也是中国第一家金融消费纠纷专业调解组织。
中国信托登记系统上线运行
近日,《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经中国银监会颁布后正式生效,由此奠定了中国信托登记的制度基础。依照该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登记系统于办法生效当天上线运行,全面提供信托登记服务。
证监会重新明确IPO中止审查情形
2017年12月7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公布了两则发行监管问答,明确了首发企业预先披露的时间点和中介机构的履职事项,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反馈回复时间、中止审查、恢复审查、终止审查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慈善组织财产不得直接投资二级市场股票
近日,民政部公布《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慈善组织的财产不得用于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直接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人身保险产品,投资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金融衍生产品,参与非法集资等活动。
养老目标基金有望问世
近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了《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于该类产品的运作方式和资产配置策略做出了明确规定。此次《指引》是继2017年5月向公募基金管理人下发初稿之后首次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养老型公募基金业内谈论已久,按照惯例,《指引》的落地也意味着该类产品有望不久问世,公募基金行业将诞生专门面向国民养老需求的基金类别。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