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宇
读书看报网上浏览,常见人们说到鲁迅在中华民国教育部的经历,似乎他的职位微不足道,不过是个“科级干部”,甚至一些专家名流也说他是教育部的“下层小官”。
鉴于这种情况,鲁迅在当时教育部的“职”与“位”究竟如何,就有说一说的必要。
鲁迅是1912年2月进入教育部的,开始只是部员,无官职。1912年8月21日,大总统袁世凯任命他为教育部佥事,5天后又任命他兼任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在这个位置上,鲁迅一干14年,没有升职,也没降职。
那么,佥事兼科长,到底是个多大的官?教育部是部级单位,总长、次长自然是部级和副部级,部下面是司,司长自然是司局级,这与现在一样。可是往下就不一样了:现在司局下面是处,处下面才是科;而那时没有处,司局下面就是科。也就是说,那时科长的级别,相当于现在的处长,正处级。然而,鲁迅不只是科长,而是佥事兼科长。众所周知,从古至今,兼职都是高位低兼,部长兼局长,副局长兼处长,没有司长兼部长、县长兼省长的。由此而知,佥事比科长级别高。也就是说,鲁迅的级别比现在的处长和县长高。
那么,佥事到底是什么级别?从晚清到民国,参事、佥事、主事,一般都不是领导干部,而是助理性的。就中央各部而言,一般是部长、次长之下是参事;司局长之下是佥事;科长之下是主事。从清末的情况看,参事一般是从三品,佥事一般是从四品,主事则是六品。
中华民国成立之后,行政官员分特任、简任、荐任、委任四等:国务总理、总长都是特任,即由大总统以特令任命;简任官由大总统直接选任;荐任官由各部、省主管长官呈请大总统任命;委任官则由下面主管長官直接任命。鲁迅的佥事、科长都有大总统袁世凯的任命状,是荐任官。
据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10月17日公布的《民国中央行政官官等法》第一条规定,中央行政官除特任官外,分为九等:第一、二等为简任官;第三、四、五等为荐任官;第六、七、八、九等是委任官。鲁迅是四等荐任官。
在鲁迅的小说《故乡》中,“豆腐西施”与鲁迅对话时说:“阿呀呀,你放了道台了,还说不阔?”在乡民眼里,或者在鲁迅家人眼里,鲁迅的官职相当于道台,而道台在清朝是四品官。
1915年2月,袁世凯为官员授勋,授予鲁迅的勋章是五等嘉禾章。这比当时9等22级中的第四等似乎低了点,但需要注意的是,九等22级不包括国务总理和总长们。而且,按当时称谓,在文官序列里,特任、简任、荐任都属“高等文官”,鲁迅是“高等文官”,也就是“高干”。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