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利县农机局 向佐仲
作为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对乡镇级农机工作,主要是一种业务指导关系,但是,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山丘地区,由于各乡镇天然的农业禀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财政状况等客观条件差异很大,各乡镇投入农机工作的人、才、物等资源通常也不均衡,特别是每个乡镇专职从事农机化工作的工作人员,只有1到数人,主动、全面谋划和推进所在乡镇农机化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现实综合能力差异也较大。由于县域的农机管理绩效是各乡镇农机管理工作绩效的代数和,因此,县级农机部门如何利用自身相对丰富的人才、信息资源,强化对乡镇农机化工作的引领、督导,更合理高效地实施绩效延伸管理,努力提高乡镇农机化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具有较大的探讨价值和作为空间。
坚持正面激励为主,根据日常工作实效,逐事实时动态评估,动态反馈工作绩效评估情况,并将评估情况量化为累积总分,每季度实行动态排序通报,年终实行总积分排序通报。
(1)任务内容范围。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推广、农机培训、项目建设、农机安全监管、农机质量监管、综合性事务(调研、统计等)。
(2)任务发布规范。县农机局及各股、室、站根据业务分工,需要向乡镇发布具体工作任务时,应制定统一格式的《任务书》,载明发布对象范围、工作内容、工作质量及时效要求,并与局办公室商洽单项工作积分细则,单项工作总积分原则不超过10分,经办公室备档后,方可正式向乡镇农机工作人员发布任务。凡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擅自发布的任务,均不纳入积分范围,各乡镇农机人员可以拒绝执行。特殊紧急情况经局班子成员之一同意后,可补办积分事宜后纳入积分。
(3)任务评估积分。任务发布者应在任务规定的时效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县局办公室对各乡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积分,办公室负责累积积分,由任务发布者负责向各乡镇农机工作人员即时反馈积分情况。评估积分的原始依据交局办公室留档备查。
(4)积分扣减措施。对有违法违规违纪、有损农机系统形象、故意懈怠抵制工作等任何不利于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情形者,根据实际危害轻重,酌情扣减累积总分,直至累积总分清零。
(5)积分异议处理。如乡镇农机工作人员对评估积分情况有任何异议,可凭有效依据向县农机局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请处理。
(1)作为日常工作指导依据。平时,根据动态积分排序,掌握各乡镇农机化工作能力、农机化工作水平,有的放矢的开展业务指导工作。
(2)作为评先表彰等激励的依据。对季度、半年、年度总积分排序前10名者,给予表彰。
(3)作为项目等任务分配的依据。在项目建设、可调节的政策等利好任务分配时,将累积总分作为重要的权重依据进行考虑。
(4)作为人事调整建议的重要依据。对累积总分持续排名靠前者,由县农机局向组织部门推荐、建议重用。对累积总分持续靠后且显著偏低者,综合权衡所在乡镇农机发展需要后,由县农机局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提出人事调整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