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中华
(山西大学,山西 太原 030006)
书法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伴随着华夏文明的发展,不断演进,促进着我们的生产生活。书法始以传递信息的手段为人所用,书写着汉民族的语言文字,在作为交流工具的基础上,因汉字的独特性质及毛笔的运用,书法在完成其传递信息的根本任务之后,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不仅是对文字符号的书写,更是对文字内容深刻地表达。通过毛笔的丰富变化,将人的情感“物化”于纸上。书写者通过书法传递着内心的感受,读者由书法作品体会来自作者的深意,文字内容通过书法的形式增添了更丰富的内涵,书法的价值也由“工具”提升到了“艺术”层面。
就目前出土的古代书法墨迹来看,魏晋以前的“书法作品”多以实用性质的文书为主,并非为了赏玩或刻意展示的书写,究其根本性质来看,还无法称作是艺术品。公元五世纪之后,随着文人士大夫阶层的兴起,对书法的要求也由最基本的传递信息上升到了品鉴赏玩的高度。由此,书法如诗歌、绘画一样,成为艺术的一部分,在人们的精神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书法的“艺术性”可以说是由封建社会中的上层士族以及文人士大夫赋予,书法艺术也成为一项供给上层阶级赏玩,用以丰富精神世界的活动。我们都知道“书者,心画也”[1],那么这里的“心画”指的是哪些人的心画呢,是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心画”吗?显然,书法艺术的受众在古代无法惠及每个阶层,这项艺术有着一定的“门槛”,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或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的文人情怀,是无法享用这项艺术的。这里的“心画”自然不包括下层的普通民众,刘熙载甚至有言“凡论书气,以士气为上。若妇气、兵气、村气、市气、匠气……酒肉气、蔬笋气,皆士之弃也。”[2],文人士大夫阶层将“士气”作为书法艺术的审美标准,无疑是将普通百姓拒之门外,试图将书法打造成“精英的艺术”。
无论是上层的文人士族,还是底层的普通百姓,书法作为记录传递信息的手段被广泛使用,只要经过一定的练习,便可以熟练地运用书写。但文人士族的书法考虑更多的是如何“达其性情,形其哀乐”[3],而下层百姓则将书法融入到生活中,在账簿、记功、文书、契约等需要书写文字的地方,都可见到普通人用娴熟的书法技巧,记录着平凡的生活。在流传至今的一些底层百姓所造石刻书法中不乏优者,“虽穷乡儿女造像,而骨血峻宕,拙厚重皆有异态,构字紧密非常……”[4],康有为对底层百姓所书刻的作品给与了很高的评价,他的大力推崇,让底层百姓的书法也有了值得品赏的“艺术气息”。广大的劳动人民是书法活动的参与者,改造者,这一历史事实延续至今,时至今日,最广泛的书法群体仍然是最普通的人民群众,来自民间普通人的书法,始终是书法发展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关于民间普通百姓的书法,曾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呼声。1961年,郭绍虞提出“民间使用的文字”之说,认为新兴的字体和书写方式都是由民间无名书手或书家最先开始使用,在民间通行之后,上层士大夫加工完善,使之成为官方认可的书写。1972年郭沫若启用了“民间所流行的书法”这一概念,将民间的力量解释为推书法发展的动力,文字也是因民间的统一使用,使得统治阶级不得不“就范”。1977年金开诚使用“民间书法”的词汇,对民间的书法形式高度评价,认为民间书法是突破和创新的代名词,对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大加赞赏。1979年郭绍虞对“人民群众与书法艺术”有了新的界定,他认为在魏晋之后,书法家的涌现和个人风格流派的确立,群众与书法的联系,或说群众对书法的影响变得愈来愈少。但他仍然强调人民群众在书写未成体系之前做出的的努力,以及对发展书法的物质材料做出的贡献,重申了民间百姓对书法发展的积极意义。
古代的民间书法体现着底层百姓的创造力,印证了“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5]不难看出,几位学者对民间书法的影响都抱着肯定的态度,认为民间书法为中国书法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是“中国书法艺术发展的根本动力”。但在划分“民间”的概念时,几位学者笼统的将民间定义为“社会下层”是否准确?其中哪些人属于推动书法发展的范畴呢?“民间书法”这一概念提出后,学界一直不乏反对之声,1995年丛文俊发文提问,民间书法的书者,指的是哪些人?统治阶级的官员获罪后谪居民间,他们受过高等的教育,有着很高的知识水平,但他们的书法也能称为民间书法吗?自西周时,就有选用官员的书法测试,这种符合统治阶级审美的民间书家,是否也能含括在内?“书法动力源于民间”又有着多少证据?[6]
可以肯定的是,对古代民间书法大加赞赏的学者未对“民间”这一概念进行完整的细分,笼统地将“非名家书法”都归为民间书法,并将“民间书法”作为推动书法发展的根本动力。而正因“民间”是一个大范围,其中既包括未受过良好教育的劳动人民,也包括受过教育甚至曾有过仕途经历的人,那么到底是哪些人推动了书法的发展?艰苦奋斗的劳动人民能书刻出充满“意趣”的书法,虽稚拙却充满大胆的想象,体现着“艺术创作”的精神;受过官方教育,系统学习过官方文字的百姓服务于统治阶级,但他们也出身于民间,其书法更加符合统治者的审美,但因出身低微无法跻身于上层阶级,他们始终也是民间的一份子,也是民间书法的缔造者。无论是底层百姓,还是出身低微的官吏,抑或是其他百姓中的一员,他们作为一个庞大的群体,丰富着古代民间书法的内容,推动着书法的发展。
古代的“民间书法”到底能否称作书法发展的“源动力”,我们还不能下定论,但封建社会底层百姓对书法的贡献是功不可没的,他们为书法发展提供了无数的参与者和创造者,这些都是书法发展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到了现代社会,封建社会的各种阶层已不复存在,人民成为了国家的主人,书法被人民群众所享有。与古代的“民间”相比,我们的民间范围更加广阔,覆盖的人群也更为丰富,可以说,哪里有人民群众,哪里就是民间,而当代的书法艺术、书法家、书法作品,也来自这广泛的民间。
历代著名的书法家多来自于文人士族阶层,与底层百姓所生活的环境有着本质区别,他们所创造的书法艺术也带着明显的“精英阶层”色彩,局限在小圈子里,对底层百姓竖起了屏障。但在今天,我们不再有所谓的“文人士大夫”,中国书法已经从传统社会中的精英艺术变为现代社会中的大众艺术,[7]每个人都有成为书法家的机会。参与书法这项艺术活动的人群丰富且多样,其中主要由从事书法艺术工作的专业艺术家和广大的书法爱好者构成,这两大群体分布广泛数量庞大,兼顾着继承和发展书法艺术的使命。
从事书法艺术工作的专业艺术家或者说书法家,是现代社会书法艺术发展的中流砥柱,他们比较完备的继承了传统技法,甚至可以做到“不亚古人”,当代书法家追求的“心境”与“学养”,不断地向古人靠近,无论从外在形质还是内在精神上来看,当代书法家与古代书法家的目标保持了一致。“与古为徒”和对经典的学习一直是书法家群体恪守的准则,这是书法艺术创新的前提,真正能做到这一点的可能还有院校中学习书法专业的学生,他们所接受的专业教育,是为了培养书法工作者、书法艺术家而创办的,“这是一种社会分工,受教育者必须负担起为整个社会服务的责任”。[8]学习书法专业的学生们是未来书法艺术事业的接班人,是“书法家群体”的一部分。
书法家不是“文人士大夫”,他们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也是普通人,书法家的名号只不过是他们的社会分工。而另外一部分普通人,他们可能是工人、农民、老师、医生等等参与不同社会工作的人,他们也享有喜爱书法的权利。与过去不同的是,我们的书写工具不再是毛笔,日常的书写被“硬笔”所取代,如果想要练习书法,需要特地准备时间和材料,这让书法和普通人产生了一定的距离,书法无法像在古代一样,能时刻伴随着人们的日常书写。书法艺术的爱好者如果不勤加练习,可能很难达到“享用”这门艺术的水平,这也是为什么不是所有的爱好者都能成为书法家的原因,他们都有自己本职的工作,无法在时间上或者心态上做好十足的准备,进行书法的练习、创作更需要科学的方法,提能够达到“艺术”的水准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积累。需要提出的一点是,现代社会的发展与古代大不相同,人们的审美可能会用现代意义上的“艺术”来对书法作要求,如果没有经过认真的理论知识学习,和正确的实践方法进行练习,很多爱好者可能会随着自己的感觉“误入歧途”。
无论是书法家还是普通的书法爱好者,都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在对待书法艺术的态度上,书法家和爱好者是一致的,他们所做出的努力都是为了书法艺术的继承与发扬。书法家以书法艺术工作为己任,在对传统技法的掌握和书法艺术内涵的领悟上做了大量工作:日复一日的专业训练,不断积累理论知识,努力寻求突破方法……从事书法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书法家需要付出的努力不是常人所能接受的,想做一名书法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书法爱好者群体要比书法家群体广泛的多,这一群体分布于社会的各个角落,有着不可估量的发展潜力。他们利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在书法艺术上投入着极大的热情,或是为了追求“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9]的高妙之感,或是为体会“作书能养气,亦能助气”[10]的修身功效,书法艺术给他们带来了更为丰富的生活体验,充实了精神生活,为他们提高精神境界提供了路径。我们不能否认,广大爱好者同样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践行者,他们也有着不断进取,提高书写技法和自身修养的愿望。
在进入现代社会后,书法作为日常书写传递信息的功能已很难实现,想要像古人一样“自然”地书写,在实践上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即使是当今最优秀的书法家创作出的书法作品,也只能称作“当代书法艺术”,今人的书法创作多是“有意的书写”,是为了创造艺术作品而进行的书写。当代书法家也在不断地摸索,试图真正深入到传统书法的核心,还原古代书法中人与作品的结合。作为书法艺术的爱好者,也需要认识到这些复杂的问题。书法家和爱好者作为平等的两大书法群体,不再有“文人士大夫”和底层百姓之间的地位隔阂,对弘扬发展书法艺术有着同等重要性。书法家群体应当利用自身的优势,为爱好者提供指导,爱好者则需要对书法艺术有更加全面的认识,朝着正确的方向努力。山西省书法家协会每年举办的“群众书法篆刻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为两大群体的协作提供了方案。由书法家协会牵头,面向广大书法爱好者征集作品,并且规定只有“非书协会员”才能参加,这为爱好者们提供了更多也更为公允的机会。作品由书法家们进行评选,可以“入展”的作品说明基本
具备了书法艺术在技法和形式上的要求,而“入选”的作品则是同样有着正确认识,但在技法等方面存在些许不足的创作,入选展览亦一种认可和鼓舞,肯定了爱好者在书法艺术上所付出的努力。举办“群众书法展”只是众多办法中的一个,还有更多的协作方式等待我们去实验。书法家在学习初期,也是爱好者的一部分,爱好者通过不断地努力,也有成为书法家的可能,这两个群体之间有着剪不断的联系。
作为当代书法艺术发展的主力军,书法家群体和爱好者群体都是必不可少的,将两个群体联合起来,或能产生出新的动力。书法将继续由普通人书写下去,我们的共同努力必会将这门艺术推向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