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连昭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0042)
美国著名大法官曾说过:“法律不是逻辑的结果,而是经验的积累”[1]法律根植于生活世界,其本身就是人类实践理性的产物。但法律又不止于实践,因为它需要将理论知识反复验证,在现实案例的动态演练中不断提升。实训教学是立足于为学生创造在法律运行的动态环境中理解和掌握的基础,实训基地将法律实务者的办案智慧和切身经验引入课堂,实现共享、融合、互动式的教学模式。
传统的实训教学定位过窄,只是理论知识学习后验证、检验知识的环节或者手段,处于人才培养的末端环节,是法学人才培养中的形式性环节。而且庭审实训教学长期以来一直和课堂教学脱节,甚至很大程度上被错误地等同于专业实习。在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没有真正和法律实务界形成良性互动;海量的司法卷宗、动态的庭审过程等等司法资源长期闲置,无法汇集、转化为教育资源进入高校的课堂;实务界精英也无法充分进入、参与到人才培养中,而高校的人才培养也跟不上实践发展的需要,法科应届毕业生入职后难以快速适应审判等实践工作。
法学是一门职业化、应用型的学科,其教学和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法律的适用。现有的庭审实训教学多集中在简单的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演练和法院实习等形式,并未对整个教学体系设计进行系统化和指标化的规范。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上,往往是将庭审实训作为某类课程的辅助学时,所占比重微乎其微,这就使得实训教学在内容上比较零碎,被不同的课程直接分割,很难形成法律知识的融会贯通。而且庭审实训教学往往是单一的教师做和讲,学生看和想,无法达到让学生在真实案件环境中得到训练和提升。
近年来,各大高校法学教育可谓风生水起,规模扩张,在生源上下足功夫。但在庭审实训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师资的培养上准备不足,使得实训教学困难重重。庭审实训教学并不是高校配置模拟法庭、律师事务所就可以对外宣传具备教学力量。要系统的开展庭审实训教学必须要具备稳定的师资团队,而这绝非目前许多高校法学教师凭借兼职律师的身份就能够给予学生充分、全面、务实的实训训练。很多高校虽然与法院、检察院、律所等建立了合作关系,但多限于假期实习,这种实习机会往往是要通过竞争考核的,并非是统一开放给所有的法学生作为技能培训的固有模块,学生也很难在校接触到实际案例、司法文书和庭审技巧相关的资料。
庭审实训教学不同于理论课程注重考察学生对教材和课程知识的掌握度,考试所反映出的也只是学生能否准确表述课本的标准答案,这样的考评指标和应试方法缺少科学性和针对性。[2]庭审实训是一个过程式、综合性的教学形式,单纯的闭卷、开卷考试无法涵盖实训教学的能力指标和知识元素。在现有的高校法学成绩评价体系中,对于实践教学并未打破常规的评价方式,改变一站式的考试,根本无法避免“训评脱节”的现象,体现不出学生在庭审实训过程反映出的能力提升和结果认证。
庭审技能是法律职业所要求的、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所应具备的按照特定的规则和程序完成法律职业工作的能力的总称。它是由一套众多能力所构成的体系,其中核心技能体现为对法律规范和原理的理解力、寻找认知法律能力、感知现实中法律问题(实事)的能力、调研写作能力、法律判断推理能力、职业道德与品质等。庭审实训基地培养模式既是一种教学思想,也是一种实践模式。它的内涵在于通过真实性的案例教学和对抗式的学习形式,促进学生法律知识的体系化和实战化,并依照不同层次学生的成长规律设置训练课程,安排教学内容,构建一个由单一到综合再到实战的紧密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
庭审实训基地培养模式其重要内涵在于通过与实务部门共建实训基地,并使之成为法学人才培养的主要抓手。其关键在于聚焦高校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的整体功能,将司法实务与庭审技能嵌入教学,强化学校与基地的协同效应,让原始案例卷宗、同步直播的庭审实况和庭审实况录像等优质司法资源进入高校、进入课堂,融实践教学和理论知识教学为一体,将庭审实训教学贯穿于整个法学人才培养全过程,同步完成知识学习和职业技能的培养、法律职业意识和职业素养的培养、完成国际视野和社情意识的培养。
从华东政法大学的实践来看,学校成立了综合实验中心,并拟定了庭审实训的嵌入方案,从培养价值上要求实现学生庭审技能的“全面、综合、实用”,从训练内容上要求融合“课堂、实习、就业”,从教学方法上要求达到“启发、探究、参与”,并以高校、法律实务部门等的深度协同融合为基础,以司法实践前沿的动态即时同步为平台,实现法学人才培养中优质教育资源的即时共享、法学人才培养职责的共同承担,实现法学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全程学训一体,全面落实卓越法律人才的基本培养目标。
1、衔接理论学习和实践教学。庭审实训培养模式要实现教育教学观念的根本转变,将理论学习和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环节、流程上的关系从传统的先后关系提升为同步进行关系,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性质从学生检验理论知识的手段提升为职业技能提升的抓手,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定位从人才培养的末端环节提升为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3]①这也并非是简单的模拟法庭这一常规方式,而是将法律知识从理解到运用共同融合在真实案情中,通过基地老师的指导教学,让学生亲身参与具体操作的过程,从而将法律文本与社会现实对应感悟,学会像法律职业者那样去思考。
2、优化课程体系和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从以原理课为中心改变为以“案例课”、“讨论课”为中心,以实况庭审观摩课程等为支撑的课程体系;教学素材从以教科书为中心,转变为以原始卷宗、动态庭审、录像资料并存的多层次、多元化状态;课程内容从纯粹的知识讲授演变为知识学习、技能学习和经验分享相结合的内容;教学方法从以讲授为主,优化为以研习、互动讨论、对抗训练、点评庭审为主。
3、解决司法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的难题。建立庭审实训基地就是要将法律实务部门纳入到法学教育体系之中,共同承担法律职业教育的职责;改变高校和法律实务部门合作的工作模式,从而彻底改变学生单向“走出去”实习的传统实践教学的固有模式,将法律实务部门拥有的优质司法资源大规模地反向“请进来”引入高校,形成真实案件纳入庭审实训基地的有效运作机制和协同模式,填补、弥合法学院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因空间距离等阻隔造成的优质司法资源难以转化为优质教育资源的鸿沟。
法学专业的教学目标离不开培养司法实务人才,我们的庭审实训基地培养模式不能忽略市场的本位优势和合作的便利条件,必须要兼顾不同学科方向学生的知识特点和职业规划需求,为学生提供专业性和针对性强的实训技能。因此,在庭审实训基地的培养模式下,要运用资源整合式、过程自助式、技能渐进式的授课方法,发挥教师经验能动性和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教学效果的提升。以华政为例,其充分依托校友资源优势,与沪上顶尖的刑辩、民商事等专业律所签订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强化市场信息沟通,把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庭审规范、认知目标统一于整个实训模块中,突出法律专业的强能力、全方位、正对口的实践教学要求。
为保障华东政法大学庭审实训基地的科学运转,华东政法大学在与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检察院教育处协商合作的基础上,建立了良好的组织管理体系。其中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由律协、法院和检察院指导专家组成,负责对实训基地建设的方向、培养工作的重点进行把握,审核实训基地的各项运营机制和指导计划,制定每一个学年度不同专业法学生的年度教学计划。庭审实训基地由我校综合实验中心与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教育处联合共建,以我校与上海市律师协会合作办学为主,以上海市检察院教育处提供支持为辅,以我校明实楼为平台。其管理模式采取以我校综合实验中心管理为主,上海市律师协会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教育处协助管理为辅。通过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法创新、管理手段创新,寻求一种适合自身发展的有效管理模式。
一是指导教师的配置,由优秀检察官、优秀律师、法学教授协同配合完成实训教学;庭审实训基地教学对于教师的综合能力要求较高,除了拥有丰富扎实的理论知识外,还必须具备充足的实战经验和庭审技能。目前,华政与沪上资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达成了合作协议,聘请他们作为实训导师,配备充足的教学经费,免除他们的物质顾虑,也拓宽学生实习就业的机会。在华政,一方面许多专职教师多具备兼职律师的身份,保证了内部人员的实践性和专业性;另一方面配置了专门的司法专家引入机制,将许多优秀的青年律师、法官、检察官特聘为客座教师,外援专家等,通过专题研讨会、庭审直播、讲座等形式及时整合实务信息,保障了基地的教师资源。同时,近几年来基于法律专业服务的多元化需求,华政的外援团队还不仅限于法学方向,还广泛吸纳了外语、经济、侦查等背景的师资,帮助学生能够积累全面、综合的庭审知识。
二是实训体系的构建,从控辩审多角度、全方位完成实训教学;目前华政的综合实验中心除了配备专业、全面的实训基地外,还为庭审实训建立了真实案例库和专家共享平台,以及比赛数据资源包、学生发展档案等一系列的配套设施。在体系构建上引入了全方位评价机制,在控辩审等演练环节中强化外援专家的动态引导和专业评价,根据实务规范的发展和法律知识的更新及时调整和更新教学模块,确保实训体系不断优化和规范。同时在教学反馈上,对学生展开了“知识+技能”的科学考察,整个考核指标包括表达能力、信息检索能力、思维导向能力、程序操作能力、案件分析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等内容,分散于整个课程学习过程中,其形式包括随堂对抗、操作考查、角色模拟、咨询分析等等。
三是实训内容的设计,包括基础教学、分组讨论、案例研习、开展竞赛等;在运行的过程中将庭审实训课程专业重要选修课,设定32个学时,先由教师、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组成面试团队对参与学生开展摸底和导诊专项考察,从而根据不同层次和特长的学生设计个性化的学习方案,通过面授、录像、演练等多元方式,侧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语言表达、信息搜集、案例剖析、合同审查和文书写作等能力。在演练环节中,学生发挥主体作用,让实务专家扮演引导和点评专家,用真实案例提供庭审情境,整个流程与现场无缝对接。从庭审出发,教师要按照分析基本案情、设定角色情境到提出实战要求,以宣布法官到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开庭-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双方举证、质证-双方互相辩论-最后陈述意见-法官宣判整体流程,让学生在学中练,在用中熟,能够自如完成庭审过程。
四是实训资源的汇聚,由学校、律协与检察院合作编写庭审实训教程丛书,汇聚庭审实况转播、案例录像资料、卷宗副本共享平台;具体来讲,教材的编写和大纲的指定,是庭审实训基地培养的基本保障,作为学生训练的第一手资料,极其重要。庭审实训教材应当注重案例研究和对抗训练,要涵盖法学知识和庭审技能,包括案例指导、思辨方向、法规汇编、诉讼流程、资料搜集、专业表述等系统内容,根据不同的学科问题专章整理,确保教材规范对口。同时,华政综合实验中心与松江区法院、检察院创设了庭审动态直播平台、实况录像资料、原始卷宗副本复印库等合作,让学生在实训基地获取到真实案例教学,并可以利用调取实况录像的方式进行自主观摩学习,一方面能提高学生技能模仿效果,另一方面也能供教师课堂即时调用。
模拟法庭竞赛是庭审实训基地的特色环节,目前华政庭审实训基地将学生培养与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上海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国际商事仲裁大赛等比赛相结合,形成集教学、实训、竞赛为内核的培养模式,80%的学生都要通过参加国内或国际模拟法庭相关竞赛,与青年律师、新任公诉人共同组成团队开展对抗赛前演练,搭建交流平台,实现教、练、赛、学一体化,切实提高实训教学实效。在竞赛训练过程中,对于学生要通过角色轮换、团队组合的方式让学生适应律师、检察官和法官等不同身份的工作要求,由基地的指导老师设计好不同比赛的训练方案,根据赛事安排和赛题规定来进行任务分解,对一个典型案例进行跟踪研究,团队成员分工合作开展精确找法、科学用法,在不同身份轮换训练中获取系统的技巧训练和丰富的实战能力。通过以赛促学的方式让学生在掌握综合法律知识和庭审实务操作的过程中,挖掘自身的研究兴趣、能力特点和性格优势,并自合市场发展趋势和未来职业方向,来形成自己的专业竞争力。
注 释:
①王康,韩红颍.法学实践基地建设规范化构想.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10(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