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 丽 史宝欣
(天津医科大学临终关怀教研室,天津 300070)
失独家庭〔1〕是指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家庭。失独者〔2〕特指失独家庭中的父亲或母亲。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失独家庭已超过100万,并正以每年7.6万左右的速度递增,规模不断增大的失独群体凸显出许多社会问题〔3〕。Alam等〔4〕研究表明,相比于失去其他亲人,孩子的死亡对父母的影响更大,失去孩子的父母死亡率和心理问题的发生率比普通丧亲者更高。陈雯〔5〕调查显示:被访失独者中心理状态正常的仅占总人数的11.4%。李天蓉〔6〕对失独家庭的研究表明,影响失独家庭再生育的因素中,心理因素居首位。本文将失独者的现存心理问题及相应的干预模式进行综述。
1.1常见心理问题
1.1.1抑郁和焦虑 失独者普遍存在抑郁症状高发现象。韦艳等〔7〕通过失独家庭与一般家庭的比较发现,失独者遭受的心理创伤非常严重,其抑郁水平高于一般家庭5倍多。Chan等〔8〕对汶川地震中丧亲者的研究显示,失去亲人的幸存者中有65.5%患有抑郁,而且导致心理问题的最严重危险因子是丧失子女,可见失独所带来的痛苦对父母的影响极其严重。有研究〔9〕采用自评抑郁量表(SDS)和自评焦虑量表(SAS)对北京市、合肥市和山东巨野县405个失独者的调查显示,研究对象均处于轻度抑郁状态,其焦虑得分均低于常模研究结果(33.8分)。Cao等〔10〕于汶川地震发生18个月后通过对失去子女的父母进行研究也发现:失独者仍有抑郁症状,而且79.5%的研究对象存在重度抑郁。可见失去子女后几乎所有父母会出现抑郁和焦虑的症状,随着时间的流逝,失独父母的抑郁状况并不会得到很好的改善。Rogers等〔11〕将失去子女后的父母和一般家庭的父母进行比较发现,失去子女的父母健康水平较低、抑郁状况远高于对照组。
1.1.2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 PTSD是在灾难性精神创伤事件后延迟出现且持续的精神障碍,主要表现为反复发生闯入性的创伤性体验重现、持续的警觉性增高和回避等症状〔12〕。李秀〔13〕采用PTSD自评量表对105名失独者进行调查后发现,有73人(69.5%)存在PTSD。Murphy等〔14〕对孩子去世后5年的173名父母进行调查发现,仍然有27.7%的母亲和12.5%的父亲存在PTSD。 Christiansen等〔15〕的研究发现,丧失子女后18年的失独者仍然存在PTSD。
1.1.3自我封闭及自我效能感低 失去子女后悔导致的家庭功能失调,进一步导致夫妻关系失调和人际关系失调。姚琳等〔16〕访谈的5个受访家庭均表示失去独子后会遭到排斥,失独者还会排斥其他家庭及孩子,从而陷于自我封闭,表现为逃避人群、不愿与人交往。张必春等〔17〕于2013年调研的统计数据表明,城镇丧失独生子女的父母中有近70%的人主动离开工作岗位。可见失独后父母的自我效能感和社交都受到了很大影响。
1.1.4其他 姚琳等〔16〕对武汉市5个失独家庭进行访谈发现,丧失子女后,父母会有心怀愧疚、无法摆脱失独阴影等心理变化;安民兵〔18〕在2014年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开展的调查发现:失独者心理变化以“敏感”表现的比例最高,占被调查对象的65.7%,“脆弱”其次占57.1%;精神方面的变化“孤独寂寞”的比例最高,占88.6%,其次是“情绪波动大”,占48.6%,“无助绝望”占22.9%。
1.2失独者心理状况的影响因素 失独者心理状况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三方面:失独者的不同特征、已故子女特征及环境的影响。
1.2.1失独者的不同特征 虽然都经历了丧子之痛,但不同失独者的心理状况仍有所差异。韦艳等〔7〕研究发现,年龄较大的失独者心理福利较好,即其抑郁水平低于低龄失独者,研究者认为或许是由于时间的推移,丧子的影响会变弱;教育水平高的父母,其社会交往更多,可能的解释是教育水平高的老人更能找到适当方式调整自己的心态,比教育程度低的老人更容易与他人交往,汶川地震后的相关研究结果与此一致〔19〕;郑志坚等〔9〕研究发现有孙子女的失独父母亲较无孙子女的失独父母亲容易产生焦虑情绪,其主要原因可能是随着年纪的增长,失独者担心没有能力抚养和教育孙子女;Christiansen等〔20〕通过对361位失去婴儿的母亲和273位失去婴儿的父亲进行比较发现,母亲的焦虑情绪会更严重,其原因可能是怀孕期间母亲就已经和孩子建立感情,因此母亲对婴儿的感情较父亲而言更深刻。该研究结果还指出,失去子女后,母亲主要采取情绪为中心的应对策略,心理学家将面临可察觉的威胁时处理焦虑的努力称为应对策略〔21〕。应对策略主要有三种:以问题为中心、情绪为中心和回避策略,以问题为中心策略属于积极的应对策略,以情绪为中心和回避策略属于消极的应对策略。Anderson等〔22〕通过对57名丧失子女的母亲的研究发现,采取消极应对策略的母亲其悲伤程度较采取积极应对策略的母亲悲伤程度更高,由此可见,消极应对策略会严重影响失独者的心理状态。
1.2.2已故子女特征 研究〔7〕发现丧失儿子的失独父母,其情感支持和社会交往都比丧失女儿的父母少;丧子为成年的父母更不愿意与人交往,社会支持较为封闭和狭窄,这主要可能和中国比较看重男孩的传统观念及子女成年后与父母感情更加深厚有关。
1.2.3环境的影响 社会交往可以给予个体精神支持,维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研究〔9〕显示,北京市、合肥市、山东巨野县心理自评抑郁量表评分父亲的为42.9、39.3、53.0分,母亲的为43.0、41.8、59.3分;自评焦虑量表评分父亲的为31.2、31.4、44.7分,母亲的为33.8、34.2、49.6分;心理健康状况评分父亲的为51.6、52.8、46.7分,母亲的为50.0、45.0、31.0分;社会支持评定量表评分父亲的为32.2、31.4、26.1分,母亲的为33.0、31.2、26.1分,从数据结果可以看出社会支持高的区域心理健康状态会好于社会支持低的区域;Adams等〔23〕针对由于疾病丧失子女的父母开展了儿童姑息治疗照顾培训,父母通过与专业人员进行交流及获得相关知识后表示,培训会增强其使命感,从而会对失落和悲伤做出积极的调整。其他研究结果与上述结论一致:在孩子临终期间满足父母的需求能有效地促进其心理调适〔24〕;子女去世后,足够的支持和同情是缓解父母悲伤情绪的重要方法〔25〕。
1.3失独者的心理变化过程 李秀〔13〕通过对失独者的访谈,总结出失独者的悲伤调试过程主要经历否认期、面对期、重整期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和国外相关研究结论相似〔25,26〕。否认期主要表现为不能接受丧失子女的事实,出现抑郁、焦虑、麻痹等症状,情绪很不稳定,从麻木到发坏脾气而难以自控。进入面对期后失独者会逐渐面对丧子女事实,常常沉浸在对孩子无限的忧伤与思念中,进而出现人际交往退缩、体质下降、身患疾病,直至失独者有力量重新组织、投入新生活。在这一时期失独者渐渐也会获得某些自我成长,如关注亲情,重寻生活寄托、同理心增强和更关心他人。处于重整期的失独者生活会逐渐恢复正常,注意力由丧子女的伤痛渐渐转移到现实世界,慢慢学会适应生活中许多不可逆转的改变,有的失独者开始建立新的关系,这一阶段,痛苦虽在,但失独者已能掌控。
失独者在每个阶段的持续时间因人而异,李秀〔13〕所访谈的失独者中,否认期的持续时间波动在半个月至3~4个月,之后经过为期半年至3年的面对期进入重整期。
2.1意义重构理论 对大多数中国家庭而言,孩子是父母生命意义的来源,失去唯一的孩子即失去对未来生活的全部希望和人生意义,失去生存理由,失独者会对生活是美好和可控制的意义结构给予否认。为了摆脱这种痛苦,一些失独者为了应对丧子女造成的自我认同改变,开始重新设定新的人生目标,寻求新的生命意义,那些成功重构生命意义的人,能重新获得对生命的控制感。由此,李秀〔13〕认为意义重构是失独者悲伤调适历程中的核心要素。同时,作者在研究中指出,佛教在我国流传甚广,佛教思想和佛教仪式都有助于失独者以宗教视角来理解自己的受苦经验,赋予死亡以意义,从而释放丧失子女的痛苦,这些常常能抚慰失独者伤痛的心灵;并且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生命意义、世界本质等优秀思想和理念有助于失独者的意义重构。因此,在对失独者进行心理干预时,需把握调适历程各个阶段的特征,结合佛教及我国传统文化思想,协助失独者完成意义重构过程。
2.2增能理论 增能理论是从社会学角度探讨如何改善失独者的心理状况。陈树强〔27〕指出增能不仅表现为一种客观的存在,而且表现为人们的一种主观感受,主观感受可以促进人们的自我观念、自尊、尊严感及重要感。增能不是“赋予”人们权力,而是要挖掘或激发人们的潜能。增能的核心是通过资源的提供、知识和能力的培养,使个人能够从生活中被动的弱者,变成主动的强者,这样他们控制自己生活的能力就会得到提高〔28〕。根据增能发生的层次,可以从微观与宏观两个层面来分析失独家庭增能的介入方法〔29,30〕。
2.2.1微观社会工作方法 主要指利用个人及社会群体的力量帮助失独者及其家庭改善心理及生活状态。对于失独者可以运用个案工作进行情绪疏导,增强失独者的自我效能,改善其心理状态;其次,心理咨询师及其他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志愿服务的形式陪伴老人,以排遣其心中的苦闷;第三,应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使社区内的失独家庭可以集中养老,这样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失独者养老的难题,同时也可以促进失独群体内部进行互助,以此更好地解决问题〔31,32〕。
2.2.2宏观社会工作方法 对于失独家庭来说,仅仅从微观层面上对其进行精神与心理的帮助和支持是不够的,还需要从宏观的层面来检视影响失独家庭自身潜能发挥的制度和政策性因素。首先,社会要关注、重视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其次,政府需出台明确养老机构和入住人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的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把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第三,加大社会工作行政的力度,我国当前社会工作行政介入力度不足,且缺乏主动和创新的工作方式〔29,32〕。
2.3医务人员干预模式 Garstang等〔33〕回顾了因疾病丧失子女后父母需求的相关研究后,发现父母普遍需要专业医务人员提供帮助,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的需求内容有所变化,可归纳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子女刚刚死亡。这一阶段父母希望能够陪伴孩子,跟孩子进行告别。如果父母没能陪伴孩子,他们会非常遗憾和后悔。第二阶段:子女死亡后数日。在此阶段,父母希望从专业人员那里了解孩子的死亡原因。医务人员应该确保和父母进行这些信息的沟通。第三阶段:死亡后数周。在此阶段,儿科医师、社会团队及心理专家要为丧失子女的父母提供进一步的帮助,帮助他们倾诉对已故子女的思念并给予情感支持。
子女因疾病去世后父母希望能从医务人员那里获得更多的支持,他们离开医院后,仍然需要医务人员的帮助。因此,医院应该制定相关的制度,以确保父母能够在庄重的环境中正式和孩子告别;父母离开医院之后,医务人员要与父母保持联系,为他们提供疾病相关知识,让他们了解到孩子的死亡原因,并给予心理支持帮助父母顺利完成心理调适。目前应用于国外的随访方法主要有:电话随访、帮助失去子女的家庭之间相互联系、家访等〔26〕,另外,让失去孩子的父母接受丧亲健康教育课程也会有很大帮助〔23〕。
综上,失独者普遍存在抑郁、焦虑、PTSD、自我封闭及自我效能感低等心理问题,会影响失独者的健康状况、生活质量。目前,用于改善失独者心理状况的方法主要有意义重构理论、增能理论及国外为由于疾病丧失子女的父母提出的医务人员干预策略。意义重构理论和医务人员的干预模式主要从个人层面上对失独者进行心理支持,社会增能理论则同时从个人层面和社会层面上给予失独者心理支持。相比较而言,从个人层面给予失独者心理支持更容易开展和实现,但是社会增能理论对失独者心理状况的改善效果更好。由此,进一步发展社会层面的干预策略应该成为未来的发展方向,对因疾病而丧失子女的父母进行心理干预时可借鉴国外提出的医务人员干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