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规划局,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设计下乡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的工作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设计下乡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为重点,引导和支持规划、建筑、景观、市政、艺术设计、文化策划等领域设计人员下乡服务,大幅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
以解决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为主攻方向,结合地方实际和村庄需求,有重点确定设计下乡服务内容和对象。设计下乡服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村庄建设规划和设计、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农房设计和建造、乡村工匠培训以及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等。设计下乡优先服务于建设活动较多、人居环境整治任务较重和风貌保护要求较高的村庄。
我部成立由相关司局和学协会组成的设计下乡工作组,负责设计下乡组织协调、人员培训、设计服务供需信息对接以及宣传推广等工作,推动完善执业资格、职称评定等方面支持政策。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要及时出台组织、支持、保障设计机构和人员下乡服务政策。选择有需求、有意愿的试点县(市、区)、乡镇和村庄重点推进设计下乡工作,力争总结出一批符合地方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设计下乡组织模式和支持措施。借鉴浙江驻镇规划师、成都乡村规划师等经验和做法,探索建立本地区设计人员驻县市、驻乡镇和驻村的服务模式。
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要与设计单位建立对口合作机制,签订中长期服务协议,逐步做到每个乡镇、村庄都有设计人员提供长期跟踪服务。鼓励探索符合农村实际、有利于提高规划建设质量和便于村民参与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房建设项目委托办法和委托形式。
各级学协会要发挥好行业引领作用,通过对口帮扶、设计竞赛、学术交流、组织培训等方式,推动建立全行业下乡服务制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要与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计院以及热衷服务乡村的设计人员主动对接,帮助提供设计下乡需求信息和服务基地。引导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计院将设计下乡工作纳入日常教学和经营工作同步推进,逐步扩大设计下乡服务范围和深度,并完善组织形式、资金保障和激励措施。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发动师生利用寒暑假下乡服务,动员院士、院长、总师、教授等优秀设计人才带领优秀团队下乡服务,引导设计师、艺术家和热爱乡村的有识之士以个人名义参与乡村设计服务。培养一批了解乡村、热爱乡村、致力于服务乡村的设计人员。
加强对设计下乡人员的组织和培训,宣传贯彻符合农村实际的乡村规划建设理念,推行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工作方法。充分尊重村民意见,实践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陪伴式服务,确保村民熟知并参与村庄建设规划各个环节。设计人员要根据与村民共谋的结果,深入研究村庄发展需求,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项目,统筹安排到场服务形式和内容。注重保护和传承乡村特色,打造“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的乡村风貌,防止大拆大建和乡村景观城市化、西洋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要将村民参与情况和满意程度作为规划审批和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加快培育和建立一批既掌握现代建造技术、又熟悉乡村文化的乡村工匠队伍,挖掘整理乡村工匠目录。组织多种形式培训,培养眼界开阔、技术高超、审美素养良好和长期扎根农村的乡村工匠。支持从农村走出去的懂建设、爱农村的企业家、技术人员、退休干部等返乡服务。加强线上线下培训,提升基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服务乡村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将表现突出的乡村工匠、返乡服务人员吸纳到基层管理队伍之中。
我部将搭建设计下乡网上服务平台和移动应用程序(APP),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设计服务需求和信息,宣传各地实践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设计下乡服务经验,推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房建设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要搭建本地区设计下乡服务平台,建立设计单位、人员下乡目录,做好设计下乡成效评估。
我部每年组织召开全国设计下乡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遴选一批设计下乡示范县市、乡镇和村庄,表扬一批成绩突出的设计单位和人员。支持在职称评定中对累计驻村服务1年以上的设计人员适当放宽评定条件。驻村服务时间可作为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等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在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教学中,将设计下乡作为实践教学内容。在中国人居环境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全国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等奖项评定中设置一定的比例,用于奖励设计下乡人员承担的乡村规划建设项目。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将出台的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有关文件报我部村镇建设司备案,并于每年11月底报送当年工作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