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评论员
日前召开的“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明确提出,2018 年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去产能,实现由总量性去产能为主转向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为主。
这意味着,以2016年2月5日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的发布为标志的全国性煤炭去产能战役,在经过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后,战役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根据联席会议精神,新阶段化解过剩产能的抓手不再是简单的“量的指标”,而更关注行业发展质量,去产能进入结构性去产能的时代。而全面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则是今后一个时期去产能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从2012年下半年到2015年底,煤炭市场呈现供大于求的局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煤炭价格持续下降,2015年底环渤海动力煤(5500大卡)综合平均价格指数下降至近年来最低点约372.00元/吨。同时,煤企以量补价的策略进一步加大了市场过度竞争,对煤矿安全生产造成很大压力,安全事故频发……
在此背景下,201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供给侧改革大方向,强调“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2016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在煤炭行业全线亏损、经营困难的情况下,此举凸显政府化解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心和态度。
在政策的推动下,这两年曾经深陷产能过剩泥潭的煤炭产业,紧紧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坚定不移地推进去产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6年全国退出煤炭产能超过2.90亿吨,2017年完成煤炭产能退出2.50亿吨,2018年计划退出产能1.5亿吨,全国煤矿数量从2015年的1.08万处减少到6794处。
退出5.4吨产能后的煤炭行业,煤炭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有效缓解,市场供需基本平衡,煤企效益和产业集中度得到较大提升。
2017年,全国原煤产量自2014年以来首次出现恢复性增长,完成35.2亿吨,同比增长3.3%。而受益于煤价大涨,同年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704.6亿元,同比增长25.4%,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90.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原煤生产的共计2433家,比去产能政策实施前的2015年减少1229家,企业平均规模明显扩大。
但是,我们仍需清醒地认识到,煤炭行业相对落后产能仍然较多,全国30万吨以下的煤矿数量仍有3209处、产能约5亿吨,其中,9万吨及以下的煤矿数量1954处、产能1.26亿吨。可以说,结构性去产能任务依然艰巨。
为此,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推动化解过剩产能。
按照银监会定义,已停产或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企业统称为“僵尸企业”。煤炭行业的“僵尸企业”,主要成因有政府驱动下的“拉郎配”、盲目涉煤多年经营不善、煤炭资源枯竭等。在目前全国煤炭总产能53.09亿吨/年中,长期停产停建产能达5.26亿吨/年。
“僵尸企业”的大量存在,既阻碍了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也增加了宏观经济运行风险。特别是,因大量资金被“僵尸企业”占据,银行为降低风险,全面收紧贷款,而那些真正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却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如任此局面持续发展,或会引发系统性风险。可以说,“僵尸企业”不退出,产能过剩矛盾就不能根本化解,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就难以实现。
日前,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2018年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去产能,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
所谓市场化去产能,就是要为市场行为确立规则与边界,要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决定企业去留,而不是由政府要求做什么、怎么做;所谓法治化,就是要对政府和企业建立起约束机制,今后再扩产能,需在环保排放、主要装置技术指标等方面达到一定门槛。
为此,联席会议明确表示,2018年要坚决出清“僵尸企业”。尽快修订有关资产处置、债务清偿、企业破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僵尸企业”破产重整机制,为“僵尸企业”出清创造有利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前两年关闭煤矿的职工安置大多由企业内部消化,安置难度越来越大;多数关闭退出煤矿资产损失尚未得到处置;多数煤炭企业债务为集团公司统借统贷,去产能关闭煤矿债务分割难、处置难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一些地方“僵尸企业”成因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处置难度大,主动处置的积极性不高。
通过综合分析各方观点,“僵尸企业”的处置方式是兼并重组改造一批、强化管理提升一批、清理淘汰退出一批。目前看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的最佳途径无疑是通过企业间的兼并重组。
今年初,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2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煤炭企业之间,或与产业链相关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到2020年底,争取在全国形成若干个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亿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联席会议也进一步强调,要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推进煤电联营和煤炭行业兼并重组。
事实上,早在2016年,煤炭行业兼并重组的大幕就已悄然拉开。当年7月,中国国新、诚通集团、中煤集团、神华集团出资组建的中央企业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公司即国源煤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运行。随后,新集能源控股股东国投公司与中煤集团签订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将其持有的新集能源30.31%股份无偿划转给中煤集团。特别是2017年11月20日,国电集团与神华集团宣布正式重组,成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二者合并涉及资产高达1.8万亿元……
去产能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实现转型升级。按照政策部门思路,2018年化解过剩产能更关注企业的经营实际,将继续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工作。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就是要有效化解煤炭行业散、乱、弱问题,就是要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就是要持续增加煤炭优质供给,提高供给质量,保障能源安全。可以预期,去产能任务完成之后,全国煤炭行业供需格局、生产格局、开发布局、生产结构、消费结构和运输格局等都将发生很大变化,对煤炭行业的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