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展 李润珍
(太原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4)
荀子之前的一些伦理学者认为,人道是以宇宙论为基础的,因此就有了信仰天人感应的观点,所以有了性善说;到了荀子,他刬绝了天人之间的关系,“以人事为无与于天道,而特为个人之关系”,认为自然界具有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规律性。人道主义是关于人的本质、使命、地位、价值和个性发展等的思潮和理论,它是一个发展变化的哲学范畴,其核心要义是尊重生命,尊重人的价值。人道主义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作为世界观和历史观的人道主义,另一种是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的人道主义1。在工程活动中,我们更倾向使用的是后者。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工程活动对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工程活动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因此,工程活动必须要坚持人道主义,即是社会对工程参与者的基本道德要求,也是由工程活动在社会存在和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所决定的。工程活动的核心在于实施,即工程设计、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施工这三个阶段。
工程设计是指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根据预定项目的需要以及环境限制条件,创制技术开发的构思图纸和说明书的有目的的活动3。工程设计的伦理原则是贯穿于工程活动全过程的根本性指导准则。生态保护原则是工程设计伦理的基本原则,工程设计的伦理评价标准是“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做好工程设计工作,对工程投入使用后是否能够真正满足人们的需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工程设计人员必须坚持人道主义的伦理原则,把人民的利益放到首位,他们有责任去思考、预测、评估工程活动带来的社会后果,他们拥有大量的专业知识,比普通人更能预见设计成果应用于社会后产生的影响。同时工程设计也要建立在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基础上,尊重自然规律,顺应自然规律,设计出科学、经济、新颖、富有创意并与周围建筑和环境相协调,同时又尽可能达到满足各方利益的设计方案,以满足社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所以,我们的工程设计工作必须遵循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原则。
如果说工程设计阶段的人道主义是为了工程活动奠定了的良好的基础的话,那么规范的工程招投标就是工程活动良好的开端。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投标双方都应主动规范工作行为,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基本伦理道德,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活动有序实施。
对招标人而言,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招标活动是最基本的原则,不得随意将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招标人不允许私下与投标人及评标委员会的人串通进行投假标、陪标等的不法行为,严格保密标的,招标条件要公平、公正不得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对投标人而言,应该如实编写投标文件,不得有相互串标、传递信息等行为。诚实、诚信是工程伦理学的基本要求,工程活动出现不诚实的现象往往源于各方利益冲突。在招投标活动中,双方的利益目标不同,双方的信息也不对称,招投标双方人为了各自的利益,违反人道主义原则的行为就很有可能发生。
工程设计阶段和招投标阶段都是为了工程施工阶段做准备,在工程实践中,唯有工程施工阶段时间跨度大、影响因素多且责任重大。因此在这一阶段对施工人员以及工程活动中涉及到的各类人员更应该加强道德建设和工作规范的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应当符合“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的”的要求,而这取决于“工程共同体”成员的责任心和对工程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责任心和工匠精神是工程施工阶段工程共同体对工程成果所具备的最重要伦理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强调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还要强调不得因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纰漏而造成工程对人类安全的危害。绝不能仅仅因为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而损害了人类的长久利益。因此,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共同体必须怀揣高度的责任感,始终对社会公众的利益和自然环境的和谐高度负责。这也是工程活动中人道主义的首要原则。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工程领域也越来越广,工程活动多数与我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工程人员道德上小小的“失误”,都有可能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灾难。历史上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相关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忽略人道主义原则,漠视他人的生命及健康,导致发生难以想象的后果。在完成工程目标时,我们不能一味地只追求做好工程,而是要追求做出好的工程;如果说做好工程是为了实现工程目标,那么建造好的工程就是为了人民的福祉,为了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因此,只有遵循人道主义原则,工程产物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