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月琴 程素平 王秋生 张士娟 孙国华
(1.江苏省海安县白甸镇畜牧兽医站,江苏海安 226600;2.江苏省海安县畜牧兽医站,江苏海安 226600)
小反刍兽疫(peste des petits ruminants,PPR)俗称羊瘟,又名小反刍兽假性牛瘟、肺肠炎、口炎肺肠炎复合症,是由小反刍兽疫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病毒性传染病,主要感染小反刍动物,以发热、咳嗽、流鼻涕、肺炎、口炎、腹泻为特征。本病主要感染山羊、绵羊、美国白尾鹿等小反刍动物,流行于非洲西部、中部和亚洲的部分地区。发病率高达 100%,在严重暴发时,死亡率为100%,在轻度发生时,死亡率不超过50%。幼年动物发病严重发病率和死亡都很高,为我国划定的一类疾病。对本病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对本病的防控主要靠疫苗免疫,目前小反刍兽疫病毒常见的弱毒疫苗为Nigeria7511弱毒疫苗和Sungri/96弱毒疫苗,疫苗无任何副作用,能交叉保护其各个群毒株的攻击感染,但其热稳定性差。该病2014年之前,我国除新疆、西藏等少数边远省份有零星发生外,内地一直未有发生。2014年3月,该病在内地与江苏省邻近省份发生,并通过羔羊交易迅速传播到国内20余个省份,海安县部分羊场从外省羊交易市场购进羔羊,于3月下旬相继发病,至4月上旬,全县共有17个羊场有疑似病例,为了尽快扑灭疫情,县政府组织并及时制定防治预案,共扑杀3668只。2014~2017年由海安县畜牧兽医站牵头,全县各驻镇畜牧兽医站参与组织实施的“羊小反刍兽疫综合防控技术的推广”项目,迅速控制了羊小反刍兽疫疫情,推动了山羊规模养殖的健康发展,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四年来,全县以检疫、消毒、隔离、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疫苗免疫率达100%,完成了基本控制该病在全县发病的防控目标,累计推广山羊380万头次,使用疫苗416万头份,占存栏总数的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国家小反刍兽疫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海安县于2014年3月制定了海安县小反刍兽疫应急预案,从总则、疫情监测与报告、疫情确认、疫情分级与响应、应急处置和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重点明确了确诊疫情的应急处置方法,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封锁、防止扩散。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对疫区实施封锁,疫点内采取的措施包括:扑杀疫点内的所有山羊和绵羊,并对所有病死羊、被扑杀羊及其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排泄物、被污染或可能污染饲料和垫料、污水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出入人员、车辆和相关设施进行消毒;禁止羊、牛等反刍动物出入。疫区内采取的措施包括:在疫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了临时监督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动物检疫消毒站和临时监督检查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禁止羊、牛等反刍动物出入;关闭羊、牛交易市场和屠宰场,停止活羊、牛展销活动;禁止运出反刍动物产品,运出动物产品时必须进行严格检疫;对易感动物进行疫情监测,对羊舍、用具及场地消毒;必要时,对羊进行免疫。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包括:加强检疫监管,禁止活羊调入、调出,反刍动物产品调运必须进行严格检疫;加强对羊饲养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的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必要时,对羊群进行免疫,建立免疫隔离带。疫点内最后一只羊死亡或扑杀,并按规定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后至少21d,疫区、受威胁区经监测没有新发病例时,经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机构审验合格,由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由该人民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
自从发生小反刍兽疫疫情以来,疫苗免疫是预防羊小反刍兽疫的主要手段。我站在疫苗供应后,进行了羊小反刍兽疫疫苗的相关试验,定期检测抗体,科学制定并及时调整免疫程序。
2014年3月 ~4月,全县对存栏的所有羊进行了小反刍兽疫疫苗接种,全年共使用疫苗84.23万头份,累计防疫山羊73.34万头。在城东镇某规模羊场进行免疫持续期试验,该栋羊舍内设三列高架床,每列有羊床20个,每个羊床饲养育肥羊10头,共饲养600头,按照免疫程序和操作规程在小羊入舍后8天进行羊小反刍兽疫疫苗免疫接种,使用的疫苗是新疆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疫苗批号2014013-2,用灭菌生理盐水稀释,1头份/ml,每头羊注射1头份。分别于注射疫苗后20d、30d、60d、90d、120d、150d、180d各采取血样,每次在三列羊床中各抽取10头,被检测过的羊下次不重复抽取血样,用小反刍兽疫阻断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检测,当样品阻断率(PB)>50时为阳性,≤50时为阴性。免疫20d后,阳性的24份,抗体合格率80%;免疫30d后,阳性的28份,抗体合格率93.33%;免疫60天后,阳性的30份,抗体合格率100%;免疫90d后,阳性的28份,抗体合格率93.33%;免疫120d后,阳性的26份,抗体合格率86.66%;免疫150d后,阳性的25份,抗体合格率83.33%,免疫180d后,阳性的26份,抗体合格率86.66%。由此得知,疫苗免疫20d就能产生免疫保护作用,到30d可完全保护,免疫后6个月还有较高的保护,育肥羊免疫一次即可。
2015年至2017年,每季度对全县10个镇的规模羊场和散养户抽样检测抗体,每次在每镇抽取3~5户的20~30头羊检测,通过10次集中监测,共检测羊血2479份,抗体阳性的2165份,抗体检测平均合格率87.33%。分年度看,2015年合格率88.54%,2016年合格率86.86,%,2017年87.48%,分季度分析,合格率最高的是2017年四季度的98.71%,其次是2017年三季度的94.98%,最低的是2017年二季度的70.45%,这也是所有检测中唯一低于80%的一次。通过比较分析,三年抗体检测合格率均超过70%,达到较好的保护效果;防疫后从10~20d、21~30d、31~40d、一直到281~365d;分17个时间段检测结果均较好,除10~20d合格率为76.92%、91~100d合格率为79.61%外,其余15个时间段均超过80%,最高的合格率达94.29%。分析防疫后各时间段抗体阻断率(抗体阻断率>50时为阳性,阻断率越高说明抗体越高),防疫后18d抗体阻断率平均为60.23,21~35d平均为85.79,42d为74.82,60~90d平均为74.75,91~120d平均为75.44,150d74.71,170d84.5,说明防疫后18d抗体较低,3~5周抗体最高,3~6个月期间有所下降,但均保持在75左右,170d检测的羊群还保持在较高水平。
2016年,少数羊场反映,在羔羊入舍(购进卸羊)时防疫的羊群中,部分羊出现非典型小反刍兽疫症状,并有少数羊死亡,我们对规模羊场进行分析,其中入舍后待羊群正常后(一般7~15d)进行小反刍兽疫防疫的10个场,存栏4449头,防疫后平均89.4d检测90头,阳性86头,抗体合格率95.56%;入舍时防疫的11个场,存栏4218头,防疫后平均75.91d检测63头,阳性52头,抗体合格率82.54%。针对部分羊群经过一次免疫后,仍然有极个别羊只发病的状况,2017年上半年我们又在城东、李堡、角斜、曲塘进行了试验,对入舍时防疫的8个场分别抽检10头,结果阳性的54份,抗体合格率67.5%,而同期入舍后待羊群正常后防疫的和入舍就防疫两个月后二免的31个场检测191头,阳性的163份,抗体合格率85.34%,比入舍时防疫的高17.84个百分点。2017年10月11日,海安县李堡镇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羊场饲养的617头育肥山羊,是6月2日至6月10日分6批由苗羊经纪人送至养殖场的,购进入舍时每头注射1头份小反刍兽疫疫苗,疫苗生产厂家新疆天康,批号2017005-2,四个月后的近十天来发现羊流鼻涕、拉稀,每头死亡5头左右,共死亡62头,经剖检小反刍兽疫症状不典型,并采样送检。该批羊次日用小反刍兽疫疫苗3倍量紧急接种,数天后停止死亡。通过试验和实际调研,我们及时调整防控方案,外地购进的羔羊或县内批量引进的羔羊,入舍时立即进行小反刍兽疫防疫,待两个月后再免疫一次;自繁自养的羔羊待转入育肥舍后一周后防疫,县内购进来源清楚的参照自繁自养羊防疫。
通过免疫持续期试验、抗体跟踪监测,结合海安县以前制定的免疫程序,制定出以羊小反刍兽疫、口蹄疫、羊快疫、羊肠毒血症、羊猝死、羔羊痢疾、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羊痘、羊口疮病等疫病为主的综合免疫程序。为了保障小反刍兽疫应防密度达100%,各区镇人民政府、各驻镇畜牧兽医站均与村级防疫员签订防疫工作责任状,要求村防员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操作规程对分管责任区内的羊全面进行防疫,除了每年的春季防疫行动和秋季防疫行动外,对新补栏的羊群实施补免,做到应防尽防;监管员对省级规模养殖场每月监管不少于1次,其余养殖场每季度不少于1次,监督检查是否按要求进行防疫、消毒等,发现问题要求村防员和养殖场及时整改和补免。
在试验成功的基础上,参照疫苗说明书,和有关资料,制定了能够直接供养殖场和村级防疫员使用的免疫操作规范,包括疫苗的保存和运输,接种器械的准备和处理,接种方法和途径、接种剂量,接种前的检查和接种操作注意事项等内容,结合本县一般羊场育肥羔羊购进的实际情况,免疫注射时间调整为入舍时和入舍后一个月进行,提前添加多维以减少应激反应。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以及细致的技术指导,较好的服务、跟踪监测,大大减少了羊群的应激反应,确保了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人民政府与各区镇人民政府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状,同时与驻镇畜牧兽医站也签订了责任状,政府包密度,部门包质量,要求各区镇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开展羊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疫,以达到“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在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县畜牧兽医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三年来全县未再发生疫情。
海安县专门成立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查组,每季度或每月对全县10个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考核,每次每个镇检查10个左右养殖场户,重点检查强制免疫的病种包括小反刍兽疫、口蹄疫的免疫情况,要求应防密度达100%;监管员的监督情况,是否每季度到户指导疫病防控和畜牧生产;抽取4~6户20~30头羊血样进行抗体检测,监测防疫效果。
规定养殖场不得从疫区购进种羊、商品羊和羔羊,凡从外地购进的羊必须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购回后在隔离舍饲养2~4周,待确认无病后方可转入羊场饲养;建立规模场和散养户养殖档案,对自繁出生的羔羊防疫后发给免疫卡,做到一羊一卡,便于羔羊在县内出售流通;羊场出售商品羊必须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开证前凭免疫记录、请驻镇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抽取每批次不少于10份的血样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出证;加强对各镇防疫工作的检查考核,年初指挥部与各镇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状,每季度考核打分,并对驻镇畜牧兽医站防疫工作列入百分目标考核中。
海安县过去不少养殖场到外省购进羔羊育肥,如2014年3月,经不完全统计,就有十多个养殖场从山东、河北等省市购进羔羊8200多头,从3月25日至3月31日陆续发生小反刍兽疫疫情,至4月4日死亡1069头,3月31日至4月4日经确诊扑杀5341头。项目推广中,我们重点在全县规模养殖场推广自繁自养、全进全出的饲养方式,积极引导发展基础母羊生产,全县能繁母羊维持在15万头以上,保证了育肥羊场对羔羊的需求。每个羊场都建设了隔离观察舍,对购进的羔羊购进当天进行小反刍兽疫疫苗接种,隔离饲养4周左右,确认健康后转入育肥舍饲养,有效防止购入羔羊时带进病源并传染给本场其他羊群。育肥过程中,每栋羊舍实行全进全出,饲养同一个批次的羊,出栏时一次出售完毕,防止疫病传播。
病死羊是疫病的重要传染源,海安县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并结合全县工作实际,专门下发制定了病死畜禽无害处理办法,要求各驻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病死羊的无害处理工作必须亲自到场监督,并根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及时对病死羊进行无害化处理。
2014年3~4月 ,发生小反刍兽疫疫情时全县无害化处理15个场的5341头,均采用深埋方法处理,扑杀补助养殖场(户)160.23万元,扑杀场户中有7户投了华农保险的育肥羊保险,2538头羊共获得华农保险公司的理赔款53.33万元。
据统计局数据,2014~2017四年累计饲养羊412.35万头,其中年末存栏183.71万头,出栏228.64万头,生产羊肉23000t。项目实施四年中,全面落实羊小反刍兽疫防控措施,累计推广使用羊小反刍兽疫疫苗416万头,疫苗使用率100%,平均抗体合格率87.48%,羊群健康,免疫力增强,整齐度提高,生长速度加快。经全县抽样调查,肉羊育肥期死亡率从原来的5.2%降低到2.4%,再未发生羊小反刍兽疫疫情,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提高育肥羊成活率:全县累计出栏肉羊228.64万头,按照成活率提高2.4%计算,少死亡肉羊69191头,按照每头羊平均体重20kg、40元/kg计算,工增收5535.28万元。
避免了发病死亡损失:2014年疫病流行时,全县仅15个场存栏6861头,扑杀5341头(含死亡1069头),各级财政补助160.23万元,保险理赔53.33万元。按照小反刍兽疫发病死亡率50%计算,如果不开展小反刍兽疫综合防控,2014~2017年全县出栏228.64万头,按照每头羊体重20kg、40元/kg计算,避免死亡损失91456万元。
项目实施四年来,提高育肥羊成活率增收5535.28万元,避免发病死亡损失91456万元,总经济效益96991.28万元。
通过实施小反刍兽疫综合防控技术,全县山羊产业得以健康发展,在育肥羊价格从每千克34元下跌至20元的艰难时期(2015年至2016年),海安县年出栏肉羊分别达到57.22万头、56.12万头,2017年末肉羊价格上涨至32元/kg。四年来按照每头羊平均利润185元计算,全县出栏228.64万头,养殖户通过养羊获得利润42298.4万元,提高了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做出了贡献。
[1]陈昌海.羊小反刍兽疫综合防控技术[J].农家致富,2014,(11):40-41.
[2]刘丽.羊小反刍兽疫综合防控技术及其推广[J].现代农业科技,2017,(18):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