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北瑶族村落风水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2018-01-24 01:31张桂红张锋
山西档案 2018年2期
关键词:乡规民约桂北风水

文 / 张桂红 张锋

村落风水林是基于我国传统风水理论而营建的一种特殊建筑。它对保护村落生态环境,改善人们的生产、生存条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它更是中国人对生存环境所寄予的心理依托。最早记载风水林的是西周时期的《周易·林卦》[1],它解释了林木与“吉凶”现象的关系。三国时期的《管氏地理指蒙》[2]按照中国风水的形式法论述了风水林的培植。村落风水林文化在我国的传承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这一文化之所以历经数千年而延续至今,根本原因就在于它存在的合理性。它承载着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文化特征和生存方式,是我国传统文明的一种文化标识和符号,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永久记忆。因此对这一优秀的传统文化进行系统的整理和挖掘,不仅可以让这一传统文化结合时代发展而得到合理的保护、开发与传承,也可以给后人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

一、桂北瑶族村落风水林文化概述

桂北瑶族村落风水林是在明清时期随着汉人迁徙而传入的[3]。在历史上瑶族与其他民族在生存空间竞争中处于劣势。他们经常隐居山林,过着游耕的生活,迁徙与隐居是他们生存的两大特征。这种生活方式使得瑶族人普遍存在缺乏安全感、寻求庇护的生存心理。即使他们后来不断与外族交流、迁往平地、组成更大的居住聚落,过上定居的生活,这种心理态势也一直伴随着村落的发展。随着汉文化的渗入以及对庇护空间的强烈偏好,村落风水林成了瑶族聚居村落必不可少的景观结构。因此瑶族村落风水林既遵循了传统的风水学理论,又特别突出了风水林的庇护作用。瑶族村落风水林文化是在吸收汉文化的基础上,融入本民族文化的一个创新性典型。这具体表现在瑶族特有的风水林信仰、习俗、禁忌等文化,其目的就是约束、管理、引导村民来培植、保护村落风水林,从而实现村落的长治久安、族群的延续和发展。

二、桂北瑶族村落风水林文化资源的现状

(一)桂北瑶族村落风水林分布现状

桂北地区瑶族村落风水林分布较多,主要集中在富川瑶族自治县和恭城瑶族自治县等区域,特别是恭城瑶族自治县的栗木镇、莲花镇、西岭乡,富川瑶族自治县的福利镇、葛坡镇、城北镇、朝东镇等地的村落风水林最为集中。仅这些乡镇的村落就有大小风水林50多处,百年以上的古树80多株,几乎每个村落都有风水树。

(二)桂北瑶族村落风水林管理现状

桂北瑶族村落风水林的培植最早始于明代,如秀水村、凤溪村的风水林,盛行于清代,当时村村有风水林,无风水林不成村落。最昌盛时期各姓氏都种植家族风水林,以保佑家族人丁兴旺、人才辈出。目前保留下来的村落风水林几乎没有家族风水林,只有村落共有的风水林,而且大部分是自生林,人工林较少。这些风水林之所以能保存完好,得益于每个村落都有着一套传统而有效的管理方法。

1.以群规、族规、民约的方式管理村落风水林。这是村落风水林文化的保护手段之一。几乎每个村落都制定过有关盗伐、毁林、护林、植树等行为的奖惩规定。如深坡村、福溪村、虎马岭村的村规规定:“盗伐风水林一棵树,罚其杀猪一头,供村民分吃;毁坏树木,罚种树一棵;护林有功者或植树者会不同程度地奖励钱财等”。还有一些村落规定风水林的开放时间,如“每个月的初一、十五可以进入树林拾捡薪柴,其他时间不可以进入”。一年之中也会有禁林时节,以利于树林修养生息。这些乡规民约以碑刻、书面文字等形式告知村民并代代相传。它们曾为村落风水林文化的保护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乡规民约的部分内容已经不符合现代社会的实际情况,村中也没有人组织修订,因此这些乡规民约正逐渐失去约束力。如有的旧约规定“砍树一棵,罚钱一吊”,这显然这已经不适用于我们现在的社会状况。规定的这些内容必须修订,才能继续发挥规制力。

2.以道德约束、精神寄托、风俗习惯等方式管理风水林。桂北地区的瑶族人普遍信仰风水,基于风水观念的影响,逐渐形成了一些与风水林文化有关的风俗习惯、精神追求、伦理道德等。一是普遍存在对树神的崇拜。树神是瑶族人所崇拜的五谷神之一。每年农历十月十六是瑶族的传统节日“盘王节。”这一天会有一些祭祀活动,祭“山神、风神、寨神、树神等”。所调查的村落不论大小,都会有风水树,村民有婚、丧、嫁、娶、病、灾、祸、福都会在树下焚香礼拜,或祈求树神保佑平安或感恩树神的护佑。可见瑶族人对树木的崇拜是源于原始的信仰,并形成一种风俗习惯传承了下来。也正是这样一种对树木的敬畏态度,使村落的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二是村落风水林文化承载着当地人的精神寄托。对自然的崇拜是人类最早出现的文化现象,普遍存在于各民族的文化之中,作为我国少数民族之一的瑶族更是希望人与植物建立起血缘般的关系。桂北瑶族村落没有特定的崇拜树种,但对冠大荫浓、枝叶繁茂的树种比较偏爱,如香樟、榕树等。在他们看来,这类树是护佑村民的灵树,是身强力壮、子孙繁盛的象征,寄托着先祖对后代的希望。三是村落风水林文化蕴含着朴素的生态伦理道德观。风水林文化是人类创造宜居环境、追求生存繁荣的文化。一些村民认为,风水林是村落的主人,而人只是村落的一个过客,人的一生是很短暂的,而风水林可以在村落中生活几百年、几千年。所以人的今生、来生以及子孙的生活环境都需要风水林的护佑。就是这样一种朴素的生态伦理观促使村民敬畏、保护风水林,并且培植新的风水林,为的是自己的今生、来生、子孙后代能有更好的生活环境。因此,有些村落有迁新居、生孩子、娶亲等种植风水林的习俗。这看似只是一些简单的风俗习惯,实际上体现了当地人对待自然的态度和保护生态平衡的思想,也为人们的生态伦理道德画出了一道底线。

三、传承及发展桂北瑶族村落风水林文化的对策与建议

(一)修订符合当前社会现状的新乡规民约

村落风水林的乡规民约是风水林文化的精华传承,而不只是简单的规章制度。新制定的乡规民约要传承村落风水林文化,就必须具备本土性与发展性两方面的特点。本土性强调与本地域、本民族的文化、风俗习惯等相适应,让新乡规民约催生出新的风水林文化自信、自律与自强;同时,引导村民认识村落风水林文化的价值,自发地参与村落风水林文化的保护。发展性是制定新的乡规民约要与时俱进,既能推动村落风水林文化的发展,又能促进新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性强调这些乡规民约必须深入人心,细化为村民内心深处的认同。因此新的乡规民约制定要群策群力,在村民共同参与下完成,切入符合村民的实际利益与需求,不能曲高和寡,否则村民积极性不能激发,更难长久地落实。执行新的乡规民约不是贴个标语画个图,而是要让其融入到本民族的文化及传统习惯之中,并代代相传。通过口口相传、著书立规、学校教育等方式,让其在村落中发展传承。

(二)加强道德约束管理村落风水林

道德约束是村落风水林管理的主要规约力量。这是一种渗入人内心且持久的管理方式[4]。村落风水林的道德思想深深存在于桂北瑶族人的心里。它在无形地影响着村民关于村落风水林的态度和行为,并且一代代传承下来。道德约束管理村落风水林的主要特点是通过村民的自律、社会舆论和精神压力进行管理。这是桂北瑶族村落风水林文化发展的主要推动力。然而,随着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之间的文化交流与互融,传统瑶族村落风水林文化中的道德规范受到严重冲击,这在自然生态道德观方面表现得尤其明显。自然道德观的淡薄使桂北瑶族村落风水林文化受到严重冲击,村民对待村落风水林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在桂北瑶族村落中,有必要加强传统自然生态道德的约束力,使村落风水林文化得到有效的保护与发展。一方面,需要建立符合当前村落社会环境的自然道德价值体系,并加强道德教育,立足于本土,依赖桂北瑶族村落悠久的风水林文化资源,突出村落风水林文化特色,切合村落的实际,使村落风水林道德文化回归本真的乡土生活之中。另一方面,需要加强村落风水林文化中的自然道德观,扭转人的思想,培养村落风水林文化的传承者。当前的桂北瑶族村落风水林文化的传承急需道德文化精英来引领。

(三)去除迷信成分,引导村民正确认识村落风水林文化

桂北瑶族村落风水林文化是在风水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又不同程度地将本民族的发展历史、神话传说、民族文化融入到风水林文化之中,其中包含一些迷信思想在里面。因此,瑶族村落风水林文化既有合理优秀的成分,又有不适应时代发展的成分。这要求我们在当前的风水林文化传承过程中,弘扬并光大村落风水林文化的先进内容,去除其糟粕。我们要加强村落风水林文化的宣传,让村民科学地认识村落风水林文化,让人们懂得培植村落风水林的目的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生存环境,而不是为了取悦于鬼神。使“人、神”分离,去除村落风水林中虚无缥缈的鬼神色彩,逐渐进化到对村落风水林文化的理性认识阶段,使村落风水林文化得到更加健康的发展。世界上任何一种古文化都难免有时代局限性的一面[5],当然桂北瑶族村落风水林文化也不例外。只要我们本着去其糟粕、存其精华、古为今用的态度,结合当前社会现状,传承优秀的村落风水林文化基因,这一传统文化就一定会助力于现代社会文明的发展。

(四)将村落风水林文化融入生态文明建设

村落风水林文化是农业文明的产物,是当时人们依据风水学理论改造环境的方法,同时又融入了不同的社会习俗。但是受“人本主义”思想的影响,我国的村落风水林作为一种优质的自然资源,也不同程度地遭到了破坏,现存的村落风水林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等南方地区,而北方地区的村落风水林鲜有存在[6]。桂北瑶族村落风水林就是这些幸免于难且保存较好的村落风水林之一。在当前生态文明建设阶段,我国的村落风水林文化所蕴涵的生态思想,如“强调通过人的自觉与自律管理自然,强调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与我们正在努力建设的生态文明在很大程度上是一致的。在此背景下,挖掘桂北瑶族村落风水林文化的生态智慧,继承和发扬其生态思想,对现代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桂北瑶族村落风水林文化诠释了特定时空内人与人、人与生态环境和谐相处的生存智慧,蕴含着丰富的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经验,体现了一种来自日常的生产、生活、行为、道德约束的价值观念,非强制性地约束着村民的生态行为,协调着社会的生态秩序。将其融入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有助于克服当前的生态制度、法规等解决不了的诸多难题。

[1]张立文.帛书周易注释[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

[2]管辂.管氏地理指蒙[M].济南:齐鲁书社,2015.

[3]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中国民族[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

[4]宋春.道德约束:城市化进程中农村规约力量的式微[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2013(2):39-41.

[5]于希贤.人居环境与风水[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

[6]张桂红.传统村落风景林的文化解读[J].广西社会科学,2016(12):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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