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玥
(本溪市林业基金征收管理站,辽宁 本溪 117000)
本溪市全市森林面积达到960万亩,活立木蓄积量5600万m3,森林覆盖率达到76%,位居全国前列,全省之首,成为辽宁东部山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中部城市群水源涵养基地。从“十三五”开始,辽宁省被国家列入储备林基地建设范围,而本溪则成为了国家储备林基地的主要建设范围。
国家储备林是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短周期原料林、乡土大径级和珍稀树种等高品质森林。国家储备林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深化林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创新林业投融资体制的重要载体,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按照建立“生产能力高效、经营规模适度、储备调节有序、生态环境良好”的木材安全道路,创新国家储备林建设机制,重点在我省,而我省重点在我市。建设国家储备林要严格坚持国家标准,坚持做到以下原则:
采用优良种源、家系或无性系培育的壮苗,应用先进的科技成果,采取集约经营措施,提高林分质量和木材产量。
重点对现有林中立地条件好、生产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林分,结构简单且绳子已呈现下降的林分,通过采取套种珍稀树种、抚育间伐、施肥等经营措施,改变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
对有培育前途、木材增产潜力较大的中、幼龄林,采取间伐、修枝、除草割灌、施肥等抚育措施,调整树种结构和林分密度,改善林木生长条件,加快林木生长速度,缩短林木培育周期,提高木材产量。
主要包括种苗基地、作业道路、防火设施设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施设备、科技推广、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和档案管理等。
有一定规模适宜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的自然资源,包括宜林地,适宜改造、抚育的林分,有实施基地建设的积极性和技术力量,能够筹集不低于基地建设总投资20%的自有资金,信誉良好的国有林场、私营林场、林营大户,以及其他社会组织,都可以参与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
本溪市在建设的同时,还充分的开发和争取国家财政的扶持,以此来保障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其中具体的保障措施如下:
(1)充分发挥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的积极作用。国家储备林建设可以使用贷款期限25~30年、宽限期8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目前为4.96%)的贷款资金支持,贷款比例不超过投资规模的80%。各地要积极用足用好这一政策,确保其发挥应有的效益。
(2)国家储备林建设补助资金及贷款贴息。申请由国家安排部分补助资金,用于新造林、改造培育、中幼林抚育及基础设施等国家储备林建设内容的支持。对于国家储备林建设贷款按照现行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政策贴息,目前贴息年限为3~5年,年贴息3%。同时由地方财政也要视财力状况给予积极支持。
(3)国家储备林享受现行的森林保险政策。检查的国家储备林享受现行的森林保险政策和保费补贴政策,即在保险期内,因火灾、病虫害、洪水、泥石流、雨(雪)淞、暴风(雨、雪)、台风、冰雹、霜冻、干旱等灾害造成保险林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条款的约定负责赔偿。部分树种与林龄,每亩保险金额为500元,保费为1.5。保费按照商品林保险补贴标准执行,中央财政补贴30%,省级财政补贴30%,市县财政补贴15%。
目前我市还走在国家储备林建设的初期阶段,今后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今后的建设中我们还要积极努力的做好后续的相关工作,以此来保证国家储备林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