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18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农民丰收节”的设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三农”重中之重战略定位的深刻体现,有利于进一步彰显“三农”工作的重要地位,有利于提升亿万农民的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有利于传承弘扬农耕文明,有利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据了解,“中国农民丰收节”秉持的宗旨是“庆祝丰收、弘扬文化、振兴乡村”,遵循的原则是“务实、开放、共享、简约”,坚持农民主体、政府引导,各地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开展喜闻乐见的活动,展示乡村振兴新面貌。
国务院批复要求,“中国农民丰收节”由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为了大力推进质量兴牧、绿色兴牧,全面提升畜牧业质量效益竞争力,农业农村部决定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增强示范带动效应,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为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了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18—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2018—2025年,以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兼顾其他特色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示范场创建活动,通过养殖场申请创建、专家指导、省级验收、材料复核、现场核查、评审确定,每年创建100个左右现代化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共创建1000个。示范场是指以标准化、现代化生产为核心,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经农业农村部认可公布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含轮牧牧场)。
《方案》强调,示范场创建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和畜禽生产率为核心目标,以商品代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切实推进“绿色防控,健康养殖”,努力实现质量兴牧、绿色兴牧,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方案》要求,各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强化组织领导、抓好任务落实、加大政策支持、加强示范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场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