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冬梅
(福建省尤溪县森林资源管理站,福建 尤溪 365100)
我国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城市建设过程中为了加快绿化、美化,打造宜居环境,无不采用从山区的农村、城市的城郊购买大树,然后移植到城市进行绿化,这些“大树”,通常是指胸径在15 cm以上的落叶乔木或树高大于5 m的常绿树木。由于移植过程中执行技术不规范、移植季节不适宜、生态环境不适应等原因,成活率普遍偏低或移植后生长缓慢,不仅达不到尽快提高城市的绿化水平,尽早提前把城市建设成“森林型”的城市目的,而且造成经济、生态巨大损失。
由于树木生长周期一般都比较长,很多树木从树苗长成大树需要几十年时间,许多城市为了快速“绿”起来,自然就想到采用移植大树进城绿化。如果大树移植科学、成活率高确实可以达到加快绿化进程,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大树是当前城市绿化追求的绿化、美化、彩化景观设计必不可少的要素材料,从城市绿化景观的空间层次上看,高大的树木不但是构成城市绿地景观空间的主导者,能把城市景观的重点向高层扩展,而且对扩大绿地的内部景观以及提高外部景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城市建设多为硬质景观所占据,自然生态脆弱,汽车、空调尾气多,噪音大,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而树木,尤其是大树,枝繁叶茂,具有强大的蒸腾作用和光合作用,可有效增加空气中的湿度和氧气的含量,能在较短的时期内,改善生态环境。
据有关调查研究表明,在山上大量挖树,造成当地严重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因此,把大树大肆移植进城,实际上是违背大树生长的自然规律,其结果是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诱发水土流失、泥石流、沙尘暴、洪涝灾害等生态灾难,所造成的损失,远远超过卖大树所换取的一点经济效益,得不偿失。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一个维持生态安全、维护人类生存发展的整体性生态系统,把大量的大树特别是古树名木从原生态产地连根挖掘移植到城市,除了严重破坏原产地及其周边生态与环境,造成其它植物种类生长不良甚至死亡,还由于很多大树在移植过程中大量死亡,从陆地生态系统中消失,不再发挥任何生态作用。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大树移植进城的做法不仅对局部生态和自然景观的损害,而且对整个生态系统的破坏更是毁灭性的,给人类造成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大树移栽进城绿化,普通大树每棵价格至少需要几千元人民币,名贵树种或古树名木则需要几万元、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人民币,加之运费,可谓耗费巨大。大树移植后的养护成本也高,据城市绿化部门对大树移栽进城的费用的相关资料统计,每棵需要投入200~500元/年,特别是冬天,对那些移植来“怕冷”的大树,要给他们穿上“棉衣”,盖上遮风御寒的“房子”,方可保证其过冬,耗资也不菲。特别是不同的生态区域间,比如南树北移、北树南植,大树的移栽维护费用更高,问题更加突出。
中国有句俗话“树挪死,人挪活”。 7~8年前福建省尤溪县新建的紫阳公园绿化,从该县城郊埔头原城关木材采购站木材堆场,因工程改造必须挖掘掉的已生长40多年的8棵大樟树移植到公园,移植后6棵先后死亡,2棵生长不良。“大树移植进城”成活率普遍达不到30%,而死亡率一般超过了70%。大部分是刚植下头几年假活,后面陆续枯死。实际上这个30%的成活率,还主要是较小的大树(胸径小于30 cm,树高小于7m,树冠幅小于6m)移植,大口径的大树移植几乎没有成活,就算活下来的大树由于移植中都把枝干截肢,把主根和侧根全部挖断,全株地上部分枝干剩下不到二十分之一,在移植后几十年内所能发挥的生态作用也达不到原树的5%,因此,说大树移植是在暴殓天物,一点也不为过。
针对这些年来全国各地快速、高强度的大树进城绿化的行为,国家乃至各省市区基本没有出台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也没有重要树种移植的技术标准,来强化和管理这一行为。林业、环境保护、工商、城管等各部门的各自为政,导致了各地对大树移植进城监管不到位,加上一些部门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所采取的放任自由的做法,加剧了大树、名树移植进城的乱象。
被移植的“大树”都经过截干或修枝处理,树根也被全数剪断,都是被动过“大手术”不正常的树,移植过程必须严格按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可以说技术是大树移植最重要的生命支撑,要根据不同天气、温度、环境、树种进行科学移植,才能提高大树移植的成活率。但实际工作中社会对大树移植这项技术关注甚微,随便叫几个工人把树挖起,砍头去尾,根部所带土球没有根据树木大小和主侧根生长情况保留,有的土球包扎不规范,运输中土球严重失水、干化或土球全部掉光,只剩一根光杆。有的地方春季好季节不移植,偏要等到夏季甚至秋季移植,如此盲目不讲科学使移植成活率低下。
决策者在不正确的政绩观驱动下,都想在自己任期内见到绿化效果,不顾实际情况,不惜成本,所有的城市绿化都喜欢用“大树”。实际上,有的“大树”移植后几十年内都处在恢复期,不能生长,想达到“立竿见影”的目的也只是幻觉。如果用大苗移栽绿化,又像移植“大树”那样精心护理几十年,照样可以长成大树,而且后期长势超过衰老的“大树”。这种既可节约绿化成本,又不破坏原生地植被,还能为整个森林生态系统增加树木的大好事,却被当政者片面追求的政绩观所蒙蔽,实在可惜。
国家应当立法,除应禁止移植天然林大树,还要禁止移植古树名木、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树木、国家级公益林中的树木、珍稀的树木等。同时,应定义其他大树移植的标准,根据大树胸径、冠幅或树高划分不同等级,因树木太大(胸径大于30 cm,树高大于7 m,树冠幅大于6 m)移植难以成活的也应当禁止移植,要在政策上鼓励用苗圃地培育的大苗移栽绿化。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林木的管理,制止乱采乱挖,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一切违法行为。
要制定出台不同树种大树移植的国家和地方标准,严格大树移植技术规范。(1)选择适宜的移植季节,绝不能在夏季和秋季移植;(2) 必须挖大穴,并用黄心土填埋根系,以利于树根系舒展、生长;(3)移植过程中要保留足够大的土球,并规范包扎,防止土壤脱落和干化;(4)移植大树的截枝要专业,要包扎好截枝断口,减缓水分丧失;(5)加强移植后的管理,做好防晒、防虫和浇水等工作。
目前,社会上有一种公司专门经营移植来的大树,先圈地种植,即先假植,然后再卖到各地定植绿化。大树定植前先经过假植阶段,不会像直接从山间搬来那样突然,更能适应新的生态环境,提高成活率。专门圈种大树的公司由于有专业人员指导,专门从事大树移植工作,对移植的大树处理比较科学、规范,有利于提高大树移植成活率。各地也应当建立自己的苗圃基地,圈种移植大树,为城市绿化提供假植过的大树。
城市绿化、美化,保护森林生态要树立全局观念、整体观念,不能急功近利,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要从整个社会多培育树木,多植树造林,增加森林资源的思路出发,来建设局部地区和一个地方的森林生态环境,决不能再用过去那种“拆东墙补西墙”,通过破坏其他地方的森林生态,来实现本地变成森林城市的错误做法。大树移植进城过程把参天大树破头去尾,肢截成只剩树体主干或主干上孤零零的几个大枝,根本达不到绿化、美化效果,甚至很快死亡。这实质上不是绿化,而是毁树破坏生态,不但没有功劳,还会沦为历史罪人,各级政府要引以为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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