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丽娜
(抚顺市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辽宁 抚顺 113006)
湿地公园是国家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栖息地以及湿地多用途管理区等共同构成了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发展建设湿地公园是落实国家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策略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当前形势下维护和扩大湿地保护面积直接而行之有效的途径之一。发展建设湿地公园,既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又有利于充分发挥湿地多种功能效益,同时满足公众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社会的参与和科学的经营管理,达到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维持湿地多种效益持续发挥的目标。对改善区域生态状况,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辽宁省抚顺县东部山区,为社河流域的中下游,河道平均比降3.08‰,总面积734.54hm2,湿地率为54.96%。规划区是大伙房水库重要的来水水源地,河流两侧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森林构成了该区域的植被主体,是社河河流生态安全的保障。森林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在该区域内相间分布,湿地生态系统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依托,两者相互作用促进着各种功能的发挥,共同维护着社河的水生态安全。
2.1 保障区域水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的需要
社河国家湿地公园是社河河流湿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鸟类迁徙路线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区域之一,更关乎辽宁省重要水源地——大伙房水库的水生态安全。而建设湿地公园,根据生态区位与生物多样性原理,采用相应的恢复技术,实施综合性恢复工程,将增加社河流域的湿地面积,恢复其湿地生态功能,保护湿地生物的栖息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2.2 提高抚顺县防洪抗灾能力的迫切需要
社河流域处在抚顺县山洪灾害的易发区,每年洪水高峰期,堤防压力很大。通过湿地公园建设,采取恢复植被、加固堤防、维修涵闸、疏通河道等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将使防洪能力得到很大提高,切实保证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以及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
2.3 借助湿地和森林生态旅游,带动本地其它产业的发展
社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特征突出,生物多样性丰富,景观类型多样,通过开展湿地生态旅游、湿地休闲体验等旅游项目能更加丰富抚顺旅游资源,完善旅游结构,提升生态旅游品位,促进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3.1 性质定位
社河国家湿地公园以社河中下游湿地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为主导,通过开展湿地科普宣教,各种湿地景观的展现和观光体验,通过保护和建设,使之成为集湿地保护、科普宣教、旅游观光和生态文化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国家级湿地公园,为周边区域相似环境下的河流湿地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提供样板,发挥示范作用。
3.2 功能分区
根据湿地公园资源条件和建设目标,将湿地公园区划为5个功能区:生态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
3.2.1 生态保育区。面积627.84hm2,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85.47%。规划区内的大部分区域划为生态保育区,包括湿地区域和林地区域,生态状况较好,植物种类多样,鸟类资源丰富。该区是湿地公园的主要组成部分和生态基质,是受严格保护的区域。
3.2.2 恢复重建区。面积56.16hm2,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7.65%。规划区内一些挖沙区域和人工筑坝区域,其原生态遭到破坏,需进行人工修复,使其发生良性逆转。
3.2.3 宣教展示区。面积5.27hm2,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0.72%。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和展示活动,向公众展示湿地的生态功能、经济功能和文化功能,以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
3.2.4 合理利用区。面积43.65hm2,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5.94%。区内及周边景观资源较好。可以开展生态旅游、科普宣教、休闲体验等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的活动。
3.2.5 管理服务区。面积1.62hm2,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0.22%。在管理服务区建设相应的保护、管理和服务设施,配置相应的保护、管理和服务设备,为游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1 资源保护规划
4.1.1 湿地水质环境保护。湿地公园保护水质的措施是:一是加强规划区周边地区的污染源控制,禁止湿地公园周边的,尤其是上游地区的居民点生活污水和人畜粪便等随意排放,制定当地相应的管理条例进行约束,保护湿地水体;二是制定湿地公园水系保护管理办法,严禁在河道内乱挖滥采,严格禁止在湿地保育和恢复区内开展取土、挖石挖沙和一切不利于地表水渗漏、补给地下水的工程。
4.1.2 水岸保护。根据湿地公园的土壤条件,原则上以自然缓坡土岸为主,易受冲刷的区域可铺设小块自然山石,主要在温道南合理利用区以东、上四家子大转弯入口处东南岸、后安桥西大转弯两岸,缓坡可满足不同水生植物生长对水深的要求,并且在岸边种植护岸灌木、乔木,为动物栖息创造条件。在姚家段、上四家子—西古家段、前安—郑家桥段等陡岸地段,选择自然山石护岸(做成石笼),或采用活木桩扦插技术,活木桩可逐渐成长为较大的树木,这样根部可以更加牢固的固定堤岸,不易腐烂,同时也可形成较好的特色景观。
4.1.3 栖息地保护
4.1.3.1 增强公众保护意识:在以上两个区域周边以及湿地公园主要道路两侧,设置鸟类解说牌和爱鸟宣传栏,让公众了解鸟类的生存现状,唤起保护鸟类的意识。
4.1.3.2 加强保护管理:对鸟类、鱼类栖息地开展日常巡护和监督活动,打击非法捕鸟和捕鱼活动,及时发现、制止侵入受保护鸟类、鱼类栖息地的行为。
4.1.3.3 保护好滩涂底质:以上两个区域滩涂底质以草滩和泥滩为主,另有少量的泥石滩和泥沙摊。这些滩涂有大量的鱼类、两栖类动物和昆虫,是鸟类重要的栖息地。严禁开挖鱼塘、取土、采石、挖沙、开矿,严禁破坏岸边植被。
4.1.3.4 建立栖息地保护小区:在以上两个区域各建立一个栖息地保护小区,为湿地鸟类提供觅食地、繁殖地和隐蔽场所。设立警示牌和标识牌,提醒人为活动不要随意进入。
4.2 湿地恢复规划
4.2.1 湿地基底营造修复。湿地基底是整个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系统构成的基础,规划在河道原貌受损区域,通过构筑浅滩、砾石滩、河岸线、驳岸等形式,打造一个集游览、科普兼顾生态的近自然湿地生态系统。
4.2.2 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修复
4.2.2.1 增加生态过渡区域面积:规划利用人工手段在各河段增加生态过渡区域面积,减少人为干扰,为各种不同的动植物提供生存条件。
4.2.2.2 人工适度干扰:采取适度干扰的措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动态平衡。人为的干扰如偷猎放牧、筑坝蓄水防洪等,都需要通过设计相应的生态适应区域,以保证动植物在受到干扰时能自我维持。
4.2.2.3 恢复植物种类:对于大部分的植物类型可采用移植湿地土壤种子库进行重建的方法促进植被恢复,如扁秆藨草、针蔺、水稗子等;对于旱柳等无性繁殖为主的树种进行苗木培育、栽植。
4.2.3 动物的招引。对于移动能力较低的物种,如鱼类、两栖类,需要采用不同手段进行人工移设,如新开挖的水域需引进鱼虾等,移设方法以放养卵块和幼苗为主,成功率较高,移设之前应充分了解动物的生活史和生活方式,科学配置动物种类。
4.3 避免外来物种侵入
在湿地公园建设过程中,应采用自然恢复的方法恢复动植物种类,如需引种应以乡土物种为主,避免使用莲子草、水葫芦等外来物种。
4.4 循序渐进,长期管理与监护
规划建设应避免急功近利,遵循自然规律,采取逐步恢复的原则,恢复湿地的生态功能,建成后应进行长期的管理和监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持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5.1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5.1.1 河漫滩地治理改造工程。恢复重建区内南彰党村段部分河滩因抚顺市重点工程外环路占地造成河床不稳定,水土流失严重,亟需开展生态恢复。规划治理河漫滩地的面积24012m2,结合河漫滩地治理,疏通、拓宽现有灌溉沟渠,汛期河水水面抬升,水流进入河漫滩地,形成联通的网状水系。
5.1.2 沿岸植被升级改造工程。湿地公园植物配置模式的设计要模拟相同地带湿地植物群落,形成多样化的小生境,为动植物和微生物提供良好的栖息和繁衍场所,招引各种昆虫、鸟类和鱼类等动物前来栖息,形成完善的食物链,以保障湿地生态系统中能量转换和物质循环的持续稳定发展、最终实现湿地生物的多样性。
5.2 科普宣教基地建设工程
利用规划区原有工区场地建设湿地宣教中心,是唤起全社会共同关注湿地、保护湿地的有效手段。建设科普馆、观鸟屋、湿地文化广场、植物博览展示园等科普宣教设施。借助指示性标牌、说明性标牌、解释性标牌、宣传性标牌和警示牌等多种展示方式,将公园内的自然地理、历史与文化、景观资源特征、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和科学知识等相关信息传播给大众。
6.1 规划区域划分不明显,核心保护边界划分不清,没有将地域特色突出,不便于管理,恢复重建区和保育区人为活动频繁,对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
6.2 生态保育区区划面积过大不便于管理。
6.3 恢复重建区面积过小,建议重新规划恢复重建区,将一些生态环境恶劣土壤瘠薄的河岸堤坝扩大纳入恢复重建区。
6.4 因规划中宣教展示区和管理服务区所处位置在辽宁省大伙房水源保护区二级区内,受《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限制,不能在原规划地点建设,建议与合理利用区规划以及抚顺县后安镇、上马镇旅游规划相结合,重新选址建设。
湿地公园作为保护自然湿地的有效措施,具有显著的生态、社会效益和良好的经济效益。虽然我市湿地保护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湿地公园建设起步较晚,诸多理念尚不成熟,在湿地公园的建设上表现出一系列的问题。但通过对抚顺社河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的分析,希望可以对今后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