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德感畜牧兽医站,重庆 402260)
畜产废弃物是造成养殖场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一般情况下,1头育肥猪从出生到出栏,排粪量850~1050kg,排尿1200~1300kg。1个万头猪场每年排放纯粪尿3万t,再加上集约化生产的冲洗水,每年可排放粪尿及污水6万~7万t。畜禽粪尿排泄量很大,若以生物耗氧量(BOD)来折算,则1头猪1天所排粪尿的BOD相当于10口人,1只鸡相当于0.7口人。也就是说,建1个20万只蛋鸡场或1个1万头猪场,相当于出现1个14万人或5万人的城镇。
牧场臭气的产生,主要是两类物质,即碳水化合物和含氮有机物,在有氧的条件下两类物质分别分解为二氧化碳、水和最终产物——无机盐类,不会有臭气产生。当这些物质在厌氧的环境条件下,可分解释放出带酸味、臭蛋味、鱼腥味、烂白菜味等带刺激性的特殊气味。若臭气浓度不大、量少,可由大气稀释扩散到上空,不会引起公害问题。若臭气量大且长期高浓度的臭气存在,会使人有厌恶感,给人们带来精神不愉快,影响人体健康。据1992年日本居民对畜牧业的投诉案件中,起因于臭气问题的案件占63.2%。我国近年来也出现此类投诉案件,例如河南省泌阳县1个村3000名村民状告该地区1个鸡场,其臭气扰乱村民生活和健康的投诉案件。当前城镇建设向郊区农村迅速延伸,原远离城镇的饲养场与居民点距离缩短,畜牧场臭气问题也逐渐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粪尿中含有大量的氮、磷、微生物和药物以及饲料添加剂的残留物,它们是污染土壤、水源的主要有害成分。1头育肥猪平均每1天产生的废物为5.46L,1年排泄的总氮量达9.534kg,磷达6.5kg。1个万头猪场年可排放100~161t氮和20~33t磷,并且1g猪粪污中还含有83万个大肠杆菌、69万个肠球菌以及一定量的寄生虫卵等。大量有机物的排放使猪场污物中的BOD(生化需氧量)和COD(化学需氧量)值急剧上升。据报道,某些地区猪场的BOD高达1000~3000mg/L,COD高达2000~3000mg/L,严重超出国家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BOD6~80mg/L,COD150~200mg/L)。在生产中用于治疗和预防疾病的药物残留、微量元素添加剂的超量部分也随猪粪尿排出体外;规模化猪场用于清洗消毒的化学消毒剂则直接进入污水。这些有害物如果得不到有效处理,将会对土壤和水源构成严重的污染。
现阶段,禽畜养殖业高污染的根源分析,与养殖户环保意识差有着很大的关系。为此,务必要加大宣传,增强养殖户搞好养殖不忘环保的意识。同时,做好普法教育,增强依法治污的力度。实际上,针对禽畜养殖污染问题,环保局已颁布《禽畜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的出台,根本上解决养殖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归属,明确养殖小区的权利和义务,从场地布局、规划设计、排放标准、违规处理等等方面给予最明确的规定,确保执法部门在惩处养殖环境污染问题做到有法可依,为协调禽畜养殖产业和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一管理办法的实施,唯一的缺陷就是操作性有待改进,在配套的管理条例中应明确具体的强制性手段,以确保此办法的有效实施。
目前已经被证实有环保功效的兽用添加剂,有酶制剂、微生态调节剂、除臭剂等等,这几种添加剂安全高效无毒害作用。其中,饲用酶制剂被证实是有一种高效、无毒害作用的环保型添加剂。而植酸酶则是应用最为成功而且最为广泛的酶种之一,是环保型饲料使用必不可少的酶制剂。在大量的应用实践中,酶制剂能大大提升饲料利用率,大大降低排泄物种氮、磷等含量,减少排泄物对土壤的污染。合理使用环保饲料添加剂外,更建议推广应用生态环保生猪养殖技术。比如:发酵床养猪,能降低臭气含量,起到控制污染的目的。
改进饮水设施设备,采用节水式饮水,降低用水的污染。同时,注意控制场内用水,重复利用水资源,节省水源,又控制污染量。
养猪场内形成粪污,不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应结合固液分离、雨污分离、粪尿干湿分离、清污分离等等措施,大大降低污染源对地表水的影响。
场内形成的粪污,要定期集中处理。根据治污的实际需求,搭建粪便收集池,做到按期处理,有效控制场内臭气的排放量。
严格控制场内用水量,做到雨污分离、清污分离。目前,生物技术的研发推广,基本可确保禽畜养殖排泄粪污达到理想的排放标准。但是,技术应用的成本投入大,一般的猪场难以承担,推广普及难度较大。为此,更建议因地制宜的改进净化系统,通过搭建水生池塘、稳定塘、土地系统处理等等措施,更加经济可行。
从某种角度考虑,禽畜养殖排泄粪污同样是宝贵的资源。为此,对养殖造成的污染问题,不能单纯走简单治理的老思路。而应该变换思路,实现粪污的再利用、再处理。目前可处理的方案,有如下几种:第一,高温积肥。养殖场形成的粪污,集中堆积经密封发酵后,一段时间后多数的病原微生物可被杀死,成为优质高效的有机肥源。条件允许的,对粪便经高温烘干灭菌及高压膨化除臭,适量添加氮、磷、钾等元素,可制备高效的有机肥,卖给种植农户同样有不错的经济效益。第二,沼气发酵。禽畜养殖形成的粪污经厌氧发酵后,形成的沼气可做燃料,分离的沼渣可做优质饲料,这样处理一则起到除臭的目的,二则减少对空气、土壤的威胁。而且,经过处理后的沼液,含有大量的微量元素,是禽畜养殖饲料添加剂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述基本工作完成之后,还需社会给予配合和支持。在这几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
第一,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治污环境。利用电视媒体、报纸头条等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地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养殖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围。宣传工作的开展要切近基层,各村落悬挂治污宣传标语、张贴治污通告、公布举报检举电话,营造气氛浓厚的治污舆论环境。
第二,加大污染严重禽畜养殖场的惩处力度。区域范围内摸底了解各养殖场污染情况,明确依法促整治、依法促关停的整改思路。对排污超标,污染较严重的养殖场,应下发停放污染物通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强制拆除逾期不予关闭的猪场,要以法律的手段实现粪污的零排放,营造洁净卫生贴近生态的禽畜养殖环境。
第三,落实好必要的奖励鼓励政策。对配合治污工作开展的养殖场,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在强制关停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经济鼓励,以最大可能得降低关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确保配套治污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做好相关的治污指导工作。对县内所有的规模养殖场,都要在限期时间内配套必要的治污设施,为排污治污工作的开展提供硬件保障。同时,能做到根据养猪场实际,做到“一场一策”,结合实际提供对应的治污方案,做好配套治污设施的技术指导工作,保障治污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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