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衷欣
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概念,引起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关注。此后,档案学术研究领域也对“互联网+”环境下的档案事业发展特性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多数学者认为,“互联网+”作为互联网思维的延伸,已经成为各行业经济转型的直接动力,为各行业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互联网+”与档案事业的融合,打破了档案事业发展瓶颈,促使档案事业发展呈现新业态,并由此开辟出全新的档案管理变革发展之路。在此形势下,创新“互联网+”环境下的档案工作管理模式,推动国家和地区档案管理格局的转变,是当前档案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互联网+”与社会各行业的融合进程。一方面,“互联网+”环境下的档案事业呈现出新业态,档案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互联网+”环境下传统档案事业格局的变革,使得档案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2015年12月16日,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乌镇开幕。在此次“互联网+”交流论坛上,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与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国内互联网领先企业联合发起倡议,成立“中国互联网+联盟”。档案事业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与“互联网+”融合,完善了国家档案管理系统,并弥补了传统档案管理流程的漏洞,促使档案工作服务效率大幅度提升。“互联网+”环境下档案管理新模式的服务效果提升显著。
首先,档案载体和记录方式呈现多样化趋势。“互联网+”环境下的档案工作借助计算机信息技术、微缩摄影技术、光盘存储技术等,使档案载体和记录方式呈现多元化趋势,如电子化、数字化、信息化的档案载体和记录方式等,满足了不同层次用户的档案使用需求。
其次,促进档案管理手段的革新。“互联网+”环境下的档案工作引入自动管理系统和超文本技术的管理方式,运用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数字化管理手段等,过滤档案资料库中重复、过时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档案管理空间。
第三,创新档案管理模式。“互联网+”环境下的档案管理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用户能够随时随地利用档案信息。另外,档案工作引入了全新联机文献信息检索机制,极大地丰富了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促使档案资源由单一领域向多元化领域延伸。
第四,完善档案文献信息资源。“互联网+”环境下的档案工作可借助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收集、协调社会各行业信息和资源,并深入挖掘各行业数据背后有价值的信息。“互联网+”技术背景下的档案管理工作由此构建了专业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充分拓宽了档案信息资源宣传路径,进一步提升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互联网+”开启了档案管理发展的新契机。但从另一角度来看,“互联网+”与档案管理的融合,极大地冲击了传统档案管理格局。由此,国内相关领域很多学者针对“互联网+”环境下的档案管理是否应保留传统模式仍有争议。“互联网+”环境下的传统档案管理面临一系列的挑战。
首先,传统档案管理观念受到冲击。传统模式下档案管理侧重“重藏轻用”,而“互联网+”环境下的档案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更倾向于“重用轻藏”的管理理念。
其次,传统档案管理方式受到冲击。传统档案管理采用纸质形式记录存储,但纸质文献保存极为不易,而“互联网+”的引入解决了这一问题。但对于珍贵纸质档案的保存,却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甚至使保存形势变得更为严峻。
再次,传统档案存储方式受到冲击。“互联网+”环境下的档案管理引入联机文献信息检索机制,促使档案存储向数字化转变,但这种转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传统档案文献资源的长期可读性。
最后,“互联网+”环境下的档案管理信息安全问题突出。“互联网+”伴随着网络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问题,给档案安全管理带来重大威胁。
21世纪是“互联网+”时代。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简称CNNICCNNIC)发布的《中国网络发展统计报告》中显示:截止2017年底,我国网民数量规模已近7.5亿,互联网普及率高达54.3%,为“互联网+”时代的深度融合奠定了用户基础[1]。但“互联网+”本身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环境下档案事业发展面临一系列的困境。
“互联网+”环境下,我国档案管理工作由纸质档案向数字化信息档案转变,基本实现了档案信息化管理。但当下档案管理理念明显滞后于“互联网+”档案资源平台建设水平,这种滞后性导致档案工作陷入困境。“互联网+”环境下的档案管理借助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催生了信息化、电子化、智能化的档案管理模式。但受传统档案管理理念的制约,“互联网+”环境下档案管理方式的应用和推广陷入僵局。另外,当前档案管理理念与“互联网+”档案管理模式明显不匹配,使得数字信息技术的价值无法真正得到有效利用,也就无法提升档案管理效率。此外,“互联网+”环境下档案管理理念的不匹配,是导致档案事业个性化服务意识缺失的重要原因,阻碍了国内档案事业的信息化建设进程。
“互联网+”环境下,档案工作引入先进的信息科学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极大便利了档案资源的收集和利用。但随着“互联网+”与档案事业融合进程的深入,档案工作受互联网的冲击也越发明显。基于互联网数据平台的共性特征,档案管理安全问题与互联网安全问题呈现一定的共通性,如文献信息和资源安全性、保密性问题等。但由于档案文献的珍藏价值,不能简单地将档案安全问题与其他网站安全问题一概而论。当前,“互联网+”环境下的档案管理网络安全措施主要包括数字认证、电子签名、数据加密技术、访问权限技术、网络防火墙等[2]。然而“互联网+”环境下的档案管理相比传统档案管理,更易遭受网络恶意攻击,但这些安全保障措施并不能保障档案万无一失。另外,用户信息泄露问题也是一项突出的档案安全问题,严重时甚至会使档案管理系统陷入瘫痪。
“互联网+”环境下,档案管理基础工作情况不容乐观,特别是档案自动化、管理标准化及规范性目标缺失等问题的存在,导致现阶段档案信息系统和网络建设方面发展水平层次差异十分明显。这种差异性直接影响了“互联网+”环境下档案工作的规范性,极大地削弱了“互联网+”环境下用户的共享体验。此外,“互联网+”环境下档案资源的共享建设,也与档案管理规划的共享目标不一致。至今,我国档案管理还未形成专业的自动化档案标准。由此,“互联网+”环境下的档案信息化管理模式,难以在国内各档案单位中全面推广和实施。“互联网+”环境下档案管理的基础,是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而平台要想投入使用则须依靠规范的档案资源共享标准来实现[3]。因此,“互联网+”环境下的档案管理只有建立规范的档案资源共享标准,才能最大限度挖掘档案资源的价值。
“互联网+”创新2.0时代是互联网发展新业态。受互联网因素的影响,“互联网+”档案事业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由此,档案管理必须不断创新思路,寻求“互联网+”的发展新路径。
现阶段,“互联网+”档案工作的实践成效并不理想,这与“互联网+”环境下档案管理理念滞后密切相关。“互联网+”环境下新的档案管理理念提出至今,并没有在档案研究领域造成较大影响。当下多数档案单位仍以传统档案管理眼光来看待“互联网+”档案事业的发展。由此,“互联网+”环境下的档案工作要想突破困境,必须转变管理理念。其一,提高档案管理人员对“互联网+”档案管理理念的认知水平。档案管理人员首先必须认识到,“互联网+”环境下的档案数字化存储优势,能够有效缓解传统档案管理存储空间不足的压力,提升档案资源管理的高效性和可靠性。其二,引进现代化的科学信息管理技术和理念。“互联网+”环境下的公众借阅需求不断攀升,不同层次用户的档案使用需求也呈现多元化趋势。因此,档案管理应引进先进的“互联网+”管理经验和模式,提升档案服务意识,使得档案管理能够以全新的姿态服务社会大众[4]。另外,档案管理理念的转变,并不意味完全抛弃纸质档案管理系统。“互联网+”环境下档案管理工作,应协同纸质档案管理系统和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的发展,这才是适合“互联网+”档案管理的最优路径。
“互联网+”档案安全问题,是影响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使用体验的主要障碍之一,同时也是“互联网+”环境下互联网企业所共同面临的问题。因此,构建“互联网+”档案信息资源的多重防护屏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一,提升“互联网+”档案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档案工作应制定完善的与之匹配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如档案信息资源培训制度、档案信息资源保密制度、档案信息资源修订制度等,并在此基础上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学习、签订、遵循管理规章和制度,严格实施分摊管理办法,使之贯彻落实到档案管理部门各单位层次。其二,引入国际先进的网络安全防护技术。“互联网+”环境下档案工作应以安全技术为支撑,并积极引进国际前沿水平的档案保密技术和安全管理技术。其三,构建“互联网+”档案管理安全防护屏障。这要求加固网络入侵检测技术,搭建入侵防护系统(IPS),最大限度地保障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安全;完善档案信息数据定期备份工作,防范用户在取用档案时因存储介质单一、存储方式不当而出现的数据丢失风险。
“互联网+”档案工作标准化建设,与现阶段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不一致,极大阻碍了“互联网+”档案管理效率的提升。“互联网+”环境下档案信息资源以数据信息为主,而这些复杂的数字化档案数据信息,依靠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实施科学信息化的档案管理。其一,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机读目录格式实施细则》,制定相应数字档案管理标准,如数据检测和评定标准、数字档案信息资源质量评制标准及其他规范标准等。档案管理部门应整合档案制度资源和实施经验,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体系。“互联网+”档案工作可以通过构建标准化的数据库,消除非标准化对档案信息数据共享服务的不利影响,从而真正实现全平台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目标[5]。其二,制定“互联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标准,既要符合互联网网络传输的既定标准,也应迎合公众档案查阅习惯,以方便用户随时取用档案信息资源。另外,建设“互联网+”档案管理共享标准化规范,还应将未来档案发展因素纳入其中,以此满足档案事业未来发展的前瞻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