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及枯死木清理方案探讨

2018-01-24 09:12吴昊郑彦超梁谢恩
自然保护地 2018年3期
关键词:疫木青田县松木

吴昊 郑彦超 梁谢恩



青田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及枯死木清理方案探讨

吴昊1郑彦超1梁谢恩2

(1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浙江杭州 310019;2浙江省青田县林业局 323900)

为减少和预防松材线虫病的发生隐患,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提出了青田县松材线虫病防治措施、枯死木清理技术、组织工作、保障措施等工作方案,并初步总结出一套枯死木清理及松材线虫病防治的实际操作方案,可减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减少和预防松材线虫病的发生隐患,提高林分质量,达到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有效控制的效果。

青田县;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

为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保护青田县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精神,以减轻松材线虫病灾害损失、减少和预防松材线虫病的发生隐患、提高林分质量和抵抗松材线虫病灾害的能力为目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尽快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和生产力,实现松材线虫病灾害的有效控制。

1 青田县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现状

根据浙江省有关疫情普查工作文件的要求,青田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于2017年9月底至12月开展了全县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的普查工作,共调查松林面积1783068亩,调查样地421块。截止2017年12月6日,全县出现枯死松木的小班有1391个,面积161252亩,涉及203个村,蓄积16474.13立方米,枯死株数120742株。其中,公益林面积92640亩,蓄积9750.61 立方米;商品林68612亩,蓄积6723.52立方米。

2 综合防治工作

2.1 设置诱捕器诱杀松褐天牛

青田县2017年在疫点发生区和重点保护防治区挂置诱捕器1650只,在松褐天牛羽化期内进行诱杀,聘任了专职观测员3人,每10天观测一次,及时记录每次诱捕监测信息,于5月初开始至9月底结束,共诱捕松褐天牛16738只。

2.2 注射注干防治剂防治

对松树进行“注干”预防保护工作,共注射松材线虫病注干防治剂8200瓶,对塔山景区、东堡山、千丝岩、温溪等6000多株百年古松名木进行保护。

2.3 宣传培训工作

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促成“防控松材线虫病,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结合平时的防治、报测、检查等工作,发放宣传资料2330份;积极投稿宣传森防森检工作,在各类林业网站发布新闻信息30余篇。开展全县防治工作推进会议3次,并在电视进行报道。针对涉松企业还专门开展森防条例、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宣传。

为提高基层一线森防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技能,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推进会大大提高了各乡镇工作人员对防治动作的重视程度,由森防站人员对林技员和工作人员进行松材线虫病防治基础知识进行培训教学,让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有质的提升。

2.4 预测预报工作

加强对松材线虫病的调查、监测,春秋季两次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的松林进行全面调查,发现死因不明的松树及时送检,监测率达100%。各乡镇街道积极做好防治物品准备和枯死松木的清理工作。

2.5 森林医生工作

为了保护青田县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青田县积极开展“森林医生服务活动年”活动,以专题活动和日常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古树名木病虫害诊断、防治和树势复壮工作,面向基层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宣传、培训等。先后开展了“森林医生服务活动年”专题活动16次,日常活动25次,开展防治技术培训11次、培训人员近300人,发布虫情预警和生产性预报2期,为500余株古树名木提供健康“体检”和“诊治”。

3 枯死松木清理技术

3.1 清理技术方案制定原则

清理与松材线虫病防治相结合;清理与森林经营相结合;清理与森林恢复相结合;清理与次生灾害防治相结合;清理与疫木管理、安全利用相结合。

3.2 主要清理技术

组织专业队伍,在松褐天牛非羽化期内的春季和秋季各集中择伐1次;其他时问,发现l株伐除1株。当年枯死树的择伐在秋季松材线虫病发病末期开始进行,最迟至次年天牛开始羽化前择伐完毕。越年枯死树的择伐应在枯死株出现高峰后期开始,直到全部择伐完毕为止。在伐木操作允许的条件下,枯死木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所有伐除的枯死树和活树均应在松褐天牛成虫羽化前作除害处理。

3.2.1伐桩除害

对枯死松树的伐桩,应全部去皮,后纵向连砍数刀并喷洒甲氰菊酯,喷至伐桩湿透;若伐桩高度高于5cm,需加套0.8mm厚的塑料农膜袋并在四周压土;发病株数少于10株的新发病林木,伐桩去皮后连根拔除,并喷洒甲氰菊酯至湿透。伐桩除害期间,要有警示标志(标明处理单位、处理时间、药剂名称)。也可以使用国家主管部门允许的其他有效药剂进行伐桩除害。

3.2.2套袋熏蒸

将枯死松木的树干及直径0.8cm以上的树枝截成长度100cm~150cm的木段,装入0.8mm厚的塑料农膜袋里,喷洒甲氰菊酯,密封熏蒸10天~15天。熏蒸袋上要有警示标志(标明处理单位、处理时间、药剂名称)。

3.2.3集中烧毁

对砍伐清理的疫木枝桠以及零星分散、无利用价值的枯死松木,及时集中到空旷地或避风之山凹,选择无风或微风天气,实行焚烧处理,所有木段、枝桠焚烧要彻底,严禁遗漏。为避免火灾,处理前应先向有关部门报批,要注意焚烧过程的管理,特别是余火的处理。

3.2.4热处理

利用松树枯死松木和枝桠作燃料供热,将疫木板材、原木浸泡在水温保持90°C至95°C的长方体金属锅(箱)中,板材处理l小时,原木处理2小时。

3.2.5安全利用

(1)切成木片用作人造板原料。在清理工程区内,使用切片机械将疫木切成厚度0.8cm以下的木片,可作人造板原料。

(2)用作培育茯苓的材料。条件允许时,将直径不小于5cm、未死亡的感病木伐倒后截成长度60cm的木段,集中在林地内晾晒10天(日均温约20°C)后,当木段周身出现很多细小的裂纹,手击发出“叩叩”清脆响声、含水量约在25%~28%时,即可在木段上锯出新鲜切口,接茯苓菌种。接种后将段木放入80cm×50cm×35cm规格的窖内,可以一窖三木、五木呈梯形排放,将杀虫剂撒入坑内及段木上,以预防地下害虫及白蚁的危害。将土回填掩埋、压实,覆土厚度高出木段15cm。8个月后采收茯苓。

(3)喷药处理。除害处理时不能遗漏直径0.8cm以上的枯死树枝桠,将未袋装熏蒸或未烧毁的枯死树枝桠收检,在林间集中摆放,喷洒甲氰菊酯至喷湿为止。

4 清理作业技术要求

4.1 山场封锁

枯死松木林分未进行清理前,采取使枯死松木维持现状、与外界隔离的监管措施;进行清理时,对现场采取防止枯死松木违规流失的管护措施。

4.2 专业队施工

枯死松木清理应由专业队伍统一作业。专业队员必须经过法律、技术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同时,组建监理队伍,对清理过程实施监管。

4.3 清理标准

已经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林分,以实际发生林分边缘为基准,由外向内伐除枯死松树,所有伐除的松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条均须作除害处理,并应在3月底前完成;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在松褐天牛羽化前应对清理作业区出现的枯死松树再清理一次。

4.4 现场封锁

在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原则上清理枯死松木过程中每1000亩不少于2人看护,必要时组织当地森林公安协助;主要路口安排专人值守,保证至少2人同时在采伐山场看护,防止疫木流失。

5 实施管理

5.1 组织管理

青田县林业局主管领导负责枯死松木清理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同时建立清理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5.2 制度管理

(1)合同制度。县林业局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施工作业单位要签订清理施工作业合同,明确清理任务(面积)、地点、方式、范围、时间、质量要求、验收程序、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制约责任等事项。施工作业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改动和转包。

(2)技术管理制度。作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作业设计施工,对于不按调查设计作业和弄虚作假造成资源破坏的,要停止作业;对于打着清理枯死松木的幌子,进行以取材为目的的森林采伐活动和借机乱砍滥伐森林的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3)奖惩制度。各级林业单位要把任务、责任落实到人。一级对一级,全面落实责任制度,对资金使用不当、未完成工作任务、质量未达标和延误工期的单位,林业局应对其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资金使用得当、保质保量、如期完工的单位,通报表扬,嘉奖有功人员。

(4)监督管理制度。由于枯死松木清理工作困难多、难度大,监管难度也大,在偏僻的高山甚至有采伐队只将枯死松木伐倒而没有清理下山的现象出现,也有村民将其他松木滥竽充数。为了杜绝这种现象再次出现,要实行县、乡、村三级监管,对全县枯死松木清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管,采用《疫木发货单》《疫木接收单》《疫木入库登记表》《疫木加工处理登记表》《疫木销售登记表》对疫木的采伐、运输、处置工作进行科学管理。

5.3 工程管理

(1)采伐管理。林业主管部门要确保清理工作所需采伐限额,限额不足的,按照有关管理程序报批;实施单位要按照采伐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采伐限额和采伐作业的公示工作;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清理采伐审批应纳入年度除治计划,落实采伐监管措施,加强对松木采伐的监督。

(2)木材运输管理。所有清理下山的木材运输都必须纳入依法管理范围,严禁无证运输和从疫区运出未经除害处理的木材。

(3)安全利用管理。疫木按照国家《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松木包装材料处理和管理》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或省林业厅批准的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加工制作各类板材或人造板。

(4)枯死松木处置管理。林业局建立了严格的枯死松木处置(疫木)监管制度,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人和监管责任。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清理下山的枯死松木,包括病材、病枝、根桩等,要就地集中烧毁或集中送定点企业安全利用。清理下山准备安全利用的疫木要实行台帐管理,在运送前要清点株数或立方数,专人押运,到达目的地后由定点企业复核数量,并填写码单。当地不具备条件需运往外地安全利用的,按照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疫木就地销毁的,落实人员全过程监督实施。禁止实施清理作业的企业或个人擅自出售枯死松木或改变用途。

(5)施工和监理管理。实施单位和施工作业主体要强化作业质量管理。林业主管部门要派专业技术人员跟班作业或委托具有绿化造林监理资质单位监理,强化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等过程的质量监理,对作业质量不合格的,必须返工整改。防治检疫机构应当对枯死松木的清理、除害处理、销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5.4 档案管理

实施单位要对清理的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再交由县林业局进行统一整理、立卷与归档管理。枯死松木清理档案资料包括:组织管理、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施工作业、检查验收、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图表和相关电子资料。

[1] 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造发[2014]10号)[S].2014.

[2]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S].2005.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林业检疫性害虫除害处理技术规程(GB/T 26420-2010)[S].201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技术规范(LY/T1865-2009)[S].2009.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技术规范(GB/T 23477-2009)[S].2009.

[6]浙江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浙江省松材线虫病山场除治技术规范(试行)[S].2009.

[7] 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林造发〔2010〕35号)[S].2010.

2018-03-14

S763.16

B

1004-7743(2018)03-0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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