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爱勇+++谭纪振
摘 要:在当今这样一个快速发展与转型升级并存的社会现代化建设中,我们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很多制约消防工作社会化发展的问题还需要突破。如何科学地审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现状、从更高层次推动消防监督管理社会化发展,成为一个看似老生常谈却又不得不重新解读的现实问题。
关键词:消防监督;存在问题;对策
中圖分类号:TU755 文献标识码:A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总则中就提出:消防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动员、依靠各行业和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各项防火的行政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实施,从根本上预防火灾的发生和发展。同时将预防和扑救有机的结合起来,做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大力加强各方面建设,积极做好灭火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快速、有效扑救,减少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消防监督管理现状
(一)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建设不完善
虽然《消防法》中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全国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也规定了:消防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形成了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由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作为政府的业务主管部门消防部队,既承担了消防行政管理职能,又要开展消防执法工作职责。各类消防会议、规划、宣传、培训、检查等职责本应当由政府承担组织的,也由政府直接安排给了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同时,政府部门对消防的重视程度往往决定于政府主要领导对消防工作的认识、认可程度。在部分职能部门的认识中,认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就是是消防部门一家的职责,大大的减弱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力度。从履行责任的主动性、广泛性以及扎实程度上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消防部门“无所不能”和“大包大揽”的监督机制模式,在履行消防职责上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往往都是被动履职,其他一些单位和个人经营场所的消防责任就更加难以落实。
(二)社会化消防管理工作力量薄弱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产业结构不断调整,消防管理工作面临着新“常态”。政府职能部门间信息沟通机制建设不完善,有待健全。特别是各种大型商市场、高层建设、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发展迅猛,消防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不足与所管辖范围增多的矛盾日益突出。广大农村地区,大部分壮劳力外出打工,只留下一些老、弱、残留守,导致本就薄弱基层消防力量,更是雪上加霜,农村地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甚至出现了倒退,农村“小火亡人”的情况屡屡发生,农村消防工作困难重重。同时,在国家大力发展经济的情况下,很多地方都以经济发展为首要目标和目的,只要有利于经济发展,要求一路“绿灯”,又加之消防投入只有看不见的隐形“效益”,导致很多单位、企业甚至认为消防安全工作是企业发展的“桎梏”,不重视消防工作的思想较严重,一切为了效益,一切为了生产,放松或者是直接就放弃了消防管理和投入。管理责任不明确、建章立制不全、人员不进行培训、设施损坏不维修更换、堵塞疏散出口、 “三合一”等情况大面积存在,且反反复复,致使单位预防和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极低,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三)消防投入不能效益最大化
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也加大的对消防工作投入,加强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投入进行消防宣传,甚至一些地区还有政府投入购买一些消防公共服务。但是,投入与实际效果不能成正比,效益不能最大化。《消防法》明确了单位自身是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规定了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下,下监督部门的督导和管理下,大部分单位、企业在进行建设时,会按要求进行消防投入,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但在实践过程中往往由于疏于管理、不懂管理,导致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瘫痪不能正常发挥功效,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设施设备只是聋子的耳朵作摆设。在消防宣传工作上基本停留在简单印制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油盆灭火演示和疏散演练等,活动层面窄、规模小甚至不“接地气”,不能深入人心,导致投入的效益不能利益最大化。
(四)消防体制与发展不相适应
当前消防部门工作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担负的任务也越来越繁重,除了消防监督管理、火灾扑救的任务外,还担负着抢险、救援、重大活动保卫、执勤、反恐排爆等任务。而消防监督人员担负的职责除了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外,还担负着消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消防产品监管、火灾事故调查、执勤值班、消防宣传培训、信访查处、对乡镇(街道)及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指导培训等工作。
还有消防部门属于部队性质的,需要执行部队诸多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增加了很多内部管理工作和要求,不能与地方工作实现无缝对接。在大多数基层消防部队仅有2~5名消防监督干部,要面对辖区内的众多单位和诸多工作,消防人员往往身兼数职,不堪重负。辖区面积扩大了、重点单位增加了、业务数量上升了,但是人员编制不变,这就导致了消防部门的力量显得越来越薄弱,消防监督干部往往疲于应付很难主动性的根基辖区实际情况开展工作。所以这就由此产生了消防工作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严重不匹配,而带来的一系列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滞后等问题。
二、提升消防监督管理的对策
为做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更好的提升和服务社会经济建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现状,提出以下浅见。
(一)建立健全消防责任体系
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渗透到全社会,全面推行消防工作社会化。从行政层面层层鉴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发挥考评评价的导向功能,把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惩依据、评先晋升条件。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公共安全事业,政府是社会公共安全事业的管理者,应担负起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工商、住建、安监、劳动等政府部门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作用,全面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同时针对单位、企业消防管理机制弱化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加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逐步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筑工程的管理应由建设等专业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并充分运用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承诺制度。尤其是对于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更应严格把控准入关口,应规定延长消防设施消防质量保证期限和维护保养期限,消防部门、城建只对建设单位组织所遵守消防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endprint
(二)建立消防安全诚信制度
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明确将遵循“政府推动、多方参与,统筹规划、有序发展,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标准化管理等几大类几十项关键要素。要进一步提高企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的管理水平和诚信自律意识,落实企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单位和个人社会诚信档案,实行诚信积分一票否决制度。以关系到场所、消防设施、人身财产安全为重点,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档案,及时予以动态更新。鼓励支持建立行业组织和企业信用档案,形成行业自律、质量自查、责任自负、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管模式。
(三)加快消防宣传社会化进程
要不断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介积极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宣传培训要制度化,培训内容要实效化,培训方法要“接地气”。鼓励相关院校开设与消防管理、教育、预防相关的专业和课程,培养高等级人材,进行消防工作的深入研究和探索。积极鼓励推动消防宣传、培训中介机构的建设和发展,使宣传、培训工作真正进入“平民化”。教育部门应结合实际联合相关部门统一编写公共安全教育大纲和教材,将消防、治安、交通、地震等一系列安全防范知识作为中小学生必修内容纳入日常教学课程中。在各地设立专门的消防培训机构对消防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民警、公务员等进行非学历和学位教育,切实提升其岗位履职能力。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统筹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可尝试统一购买消防宣传公共服务。
(四)建立消防援助制度
可依照法律援助的办法,引入消防援助,包括消防法律法规的援助和消防技术援助。尤其是技术援助,应由政府出台相应政策,让消防设计、施工单位尽一些社会责任,由多家消防设计、施工单位抽调技术人员成立援助机构,对消防工作管理、消防设施建设等技术性问题进行免费咨询和技术援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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