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阁宏
(白水县文物管理委员会,陕西 渭南 715600)
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国家不断加大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投入,尤其是对现有文物古迹的抢救,还有考古发掘现场内发掘文物的保护都投入了大量资金。当然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也并未落下,在国家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有效成果。市县级的文物保护单位逐步建立与完善,同时文物保护工作点大量开设,基层文物博物馆层出不穷,并且培养了专业的人才队伍,为保护文物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人力资源。同时各级政府对于地方文物保护工作更加重视,不仅提供了资金及支持,也对文物保护单位人员进行了合理调整,在工作安排上给予了大量支持,使得我国诸多历史文化遗产得以保留下来。
我国泱泱五千多年文明历史,几千年的积累文物数不胜数,这就给我们今天的文物保护工作带来的极大的挑战。对于基层文物保护工作而言,我们正面临着新的挑战。社会经济发展愈来愈好,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但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包括新时代下文物保护工作人才的更新和流失,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工作间的矛盾、文物保护机制的建立等。为此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对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基层文物保护工作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为此,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就应当把文物保护经费归到本机本级财政预算,这样才能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足够的支出,尤其是田野文物的保护维修是不能缺少资金的[1]。其次是强调文物保护,基础在县。县级人民政府需要承担起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明细不同机构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为此,应当及时建立文物保护机构,在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以合适的规章制度予以保障,并合理设置人员编制,招纳相关人才。文物保护事业需要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在培养一支高水平人才队伍的前提下,有着足够的物质保障和制度保护,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一定能愈来愈好,这也是基层文物保护工作发展的重要机遇。我们要认识到,无论现在基层文物保护工作遇到多少问题,方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我们不畏艰险,勇往直前,就能推动文物保护事业良好发展[2]。
基层政府对于文物认识存在着不少缺陷,他们没有意识到文物属于每个国民的共同财产,文物存在的意义不仅是我们传统文化的载体,也是唤醒我们对过去记忆的重要物品。但是不少基层领导只注重经济发展,不关注文物发掘和保护情况。在他们看来,文物是占用大量土地和人力、物力的投入使用,造成额外的经济支出,同时短时间内无法产生经济效益[3]。因此,不少地方有意无意的忽略了文物保护工作,实质并未把文物认为是我们的文化遗产,对其不进行各方面的支持,甚至还将文物保护遗迹进行拆除,用于其他设施的建设。文物是不可再生的,严重破坏了价值珍贵的文物,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其主要因为还是他们对文物保护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够,没有看到这些文物对于当地发展的长远作用。
现阶段中,从实际工作来看,我国的基层文物保护单位在文物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但从整体来看还是面临不少问题,包括文物保护意识不足等。文物保护不可能仅仅依赖于单个部门的行动,这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为文物是大家共同的财产,所以每个人都有保护文物的责任。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文物保护的意义,许多领导也开始重视文物保护,但在政绩的压力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下,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忽视对文物保护的支持,而是认定文物保护工作只是某几个部门的专属职责[4]。基层政府也没有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足够的资金、技术以及人才方面的支持,从而造成了文物保护未得到应有尽有的支持和保障。
《文物保护法》是我国文物保护的基本法律,为当下我国基层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也是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保护文物的主要法律凭证。不过因长期以来缺少具体的法定程序和执法依据,故而只能凭借更为宽泛的《文物保护法》行事。部分县级城建建设单位在建设审批过程中往往没有通过文物部门的批准就让施工方擅自动工、造成,文物部门对此不知情,信息了解少,得不到及时执法、阻止。县级城建建设单位、土地部门在建设施工审批程序上并未设立文物部门审批程序,从而造成基层政府审批机构缺乏对文物挖掘的保护与监督工作,致使文物常被破坏[5]。
基层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苦的工作,现阶段基层文物保护单位虽然得到了一定的资金支持和重视,但总体上在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方面仍表现不足,同时缺少一些具体可行的法律程序与依据进行保障,从而导致某些基层文物保护单位空有其名,却难以彻底地贯彻落实,使文物保护力度不够,工作效率一般[6]。
文物保护工作关系到我国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文物是我们国家历史的载体,也是我们民族文化的物质体现,社会各界都应当给予重视,这并不会是少数几个部门或个人的事,应当属于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到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中来,才能尽可能地使我国的文物不被损坏。从实际工作来看,加强基层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刻不容缓,需要提高全民对于文物保护意识。为此,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把文物保护价值和历史价值传递给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文物重要性[7]。此外,需要通过多种媒介来加强舆论引导,尤其是网络平台教育,从而提高人们对文物保护的意识,普及文物保护的基本常识,使得文物保护工作事半功倍[7-8]。
文物保护工作属于一项长期、复杂且极为艰巨的工作,如果没有大量的资金投入是很难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现阶段我国基层文物保护工作已初见成效,但却进展缓慢,主要在于资金不到位和人才匮乏等原因。资金的贫乏造成文物工作的开展难以落到实处,人才引进工作和技术更新停滞不前,严重影响了文物的发掘保护和管理。所以,加大文物保护资金的投入,是文物保护工作有效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社会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应当集思广益多渠道筹措资金,动员民间赞助,政府支持[9]。
文物保护工作不但要由具体的文物保护单位负责相关工作,其他部门的配合也是必不可少的,包括城市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在文物保护中也有重要作用,这样才能尽可能地保护当地文物[10]。各部门之间是平级存在的,并不存在谁领导谁或谁隶属谁的情况,这就需要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加强合作关系,通过建立合理的协调工作机制来加强彼此间的交流[11]。在施工单位申报建设项目前,要有文物部门进行有效的审查勘探工作;在施工时,则需要由多部门联合进行文物的保护和挖掘的监督,避免文物损坏;在建设完成后,需要对工程进行验收,查看文物有无损坏,由公安执法、城市建设以及文物保护多个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12]。
加强文物保护需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这样才能更好地让文物发展继承下去,从而让文物保护工作自然而然地焕发生机、健康良好地发展下去[12]。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对文物的保护性利用是很有必要的,例如我们可以建设具有当地特色的文物展览馆、博物馆等,依托当地有特色的历史遗迹进行开发,使其成为旅游景点供人参观。这样不但能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到这些文物的历史记忆,还能让我们清晰地认知文物保护为当地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此外,文物的开发性保护利用也能有效缓解文物保护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文物保护工作在良性循环的环境下可持续发展。另外,通过合理地开发来展示文物能够有效突出文物的历史教育作用。
文物是全人类的共同财产,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发展的重要象征。近些年来,不少国家因战乱使得文物古迹损坏严重,令人扼腕叹息。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稳定,经济实力较强,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基层工作上还是存在一定不足。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国家不断加大对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投入,尤其是对现有文物古迹的抢救、考古发掘现场内发掘文物的保护都投入了大量资金。基层文物保护工作是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缺少了它何谈做好文物保护和开发工作。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中的文物和历史遗迹可能价值有限,但同样承载了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因此,只有重视并做好基层文物保护工作,才能使文物保护工作事业发展得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