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丽娱
(中国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北京 100078)
近年來,信息课题成为中古政治史研究的一个热门和中心。此前的研究,多是围绕公文传递和政务运行的主题进行,但就信息传播而言,作为私人性质的书信或者传抄、流通中的书仪也不可忽略。因为书信、书仪本身的制作传递就是一个极值得重视的方面,特别是敦煌发现的书仪中,来自中原的书仪占了极大部分。这就给研究者留下了一个问题,即如此大量的书仪是因何契机,又是以怎样的途径进入敦煌?这无疑关系到书仪产生的条件背景、东西道路的往来交通、唐五代中央政权与西北部地方政权的关系以及某些政治事件的发生等一系列问题。尽管由于书仪的制作、传播情况不明,对它们中的多数来源不可能都一一弄清,但是少数书仪仍可以因其自身的原因提供一些蛛丝马迹。这里旧话重提,仅按照几个重要时段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书仪进行探讨,以对其具体的形成原因及传入途径作些分析。
开元、天宝时代的书仪,目前所知,最有把握确定年代的无过于题名杜友(有)晋的《新定书仪镜》(P.3637、P.3849和P.3688等卷),以及虽无提名,但与《新定书仪镜》有不少相同内容的《书仪镜》(S.329和S.361)。[注]本文所用敦煌文书,以《英藏敦煌文献》(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1995年)、《法藏敦煌西域文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2005年)及《俄藏敦煌文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2001年)为主,书仪录文并参考赵和平《敦煌写本书仪研究》(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3年)、《敦煌表状笺启书仪辑校》(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以下除必要者,不一一说明。
与两件书仪来源有关,在它们之前,还有P.3442杜友晋的《吉凶书仪》。它的仪目包含有大量内、外族以及吉、凶书仪,给皇帝和太后、太子的表启、少量的四海书仪及吉凶纂要。虽然制作具体时间不详,但因书仪不避“朞(基)”字之讳,且内容及写作方式明显受前代书仪的影响,显得十分完备、传统,所以推测它的写作可能在开元略前,但流传到敦煌或许在开元以后。
《新定书仪镜》显然在《吉凶书仪》之后,周一良先生曾认为《新定书仪镜》是《吉凶书仪》的纂要或简本[注]周一良《敦煌写本书仪考(之二)》,《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第4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收入周一良、赵和平《唐五代书仪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76-77页。。这件书仪吉仪部分有不少丢失,但凶仪部分相比《吉凶书仪》看得出来有不少变化。书仪末附有凶仪凡例之外,还有卢藏用所作书仪“仪例”。而最能说明此卷书仪制作时间的有三点,一是书仪避“朞”作“周”,二是凶仪复书形式的简化,三则是三幅内外族丧服图的出现。根据笔者的考察,《唐会要》记载开元二十三年(735)曾有一次玄宗下令的服制改革,其中对外族服有很大的变动,图中不但出现有嫂叔服“新入小功五月”的用语,又有对外祖、姨舅和女婿、孙服的大幅度提升,所规定的丧服服制也早已超过《开元礼》的礼条。据知开元二十五年颁布了《开元新格》和《格式律令事类》,新定的服制应被收入,推测其书仪制作应当在开元二十三年或开元二十五年以后。[注]关于服制改革见[宋]王溥《唐会要》卷37《服纪下》,《开元新格》见同书卷39《定格令》,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795-799、822页。笔者初定丧服图中服制在五代,现对此已作纠正,说见吴丽娱《敦煌书仪与礼法》第8章,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361-367页。所以《新定书仪镜》的出现是反映了开元时代发生的某些朝廷制度乃至社会风俗的变化,那么它的进入敦煌也应当是在开元末或天宝以后。
可以进一步证明《新定书仪镜》传入时间的是《书仪镜》。《书仪镜》的特点一是部分书仪与《新定书仪镜》完全一样,例如《五服告哀书》和《外族吊答书》等,但另一点则是增加了大量“四海”性质的内容,并且皆以四海为名。从内容的因袭和变化而言,《书仪镜》的制作不是在《新定书仪镜》之前,而是在它之后。赵和平注意到《书仪镜》的《四海书题》部分有尚书左右丞相、太守等天宝官称,但更能准确说明《书仪镜》制作时间的是标明为《四海平蕃破国庆贺书》的部分[注]赵和平《敦煌写本书仪研究·〈新定书仪镜〉题解》,第228-230页。。这部分书仪由在西部边境作战的将士实地往来书信组成,荣新江为此早就指出书仪不是原来的内地吉凶书仪,而是一件经过改造的《安西书仪》。笔者也曾经对《四海平蕃破国庆贺书》做过一些考察,并同意荣新江意见,认为其中的“勃律小蕃,灭亡在即”,很可能反映了天宝中平勃律事件。[注]荣新江《敦煌本〈书仪镜〉为安西书仪考》,《潘石禅先生九秩华诞敦煌学特刊》,台北:文津出版社,1996年,第267-273页。并见笔者《敦煌写本书仪中的行第之称——兼论行第普及的庶民影响》,《敦煌吐鲁番研究》第4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38-544页。并收入《唐礼摭遗》第10章,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326-334页。虽然书信的时间究竟在天宝前期还是后期,是哪一次平勃律仍意见不同,值得推敲,但发生于天宝时代大体是没有问题的。《书仪镜》显然比《新定书仪镜》内容更丰富,所以我认为,《书仪镜》应当是在吸收《新定书仪镜》部分内容的情况下,又根据当时的需要,增补了这些“四海”内容的书信。
但是,“四海”书信像它的名称一样,有着广泛的社交对象和群体。例如“四海平蕃破国庆贺书”仅从信中的称呼,就有将军、二郎、中丞、大夫五郎、四郎、给事三郎子、大夫二郎子、二兄、侍御弟、太守二弟等,说明收书者非止一人一次,且也不在一地。一些书信的内容说明其主人公彼时驰骋疆场,或“乍到极边,悬远万里之外;暴中野,屡贱(践)雪验(险)”,或虽遇亲丧,“亡过周载,触目摧裂,痛贯心魂”,“正经岁暮,独(触)目摧裂,痛贯心魂”而发出“不孝奈何,酷罚奈何”的悲鸣,却不得不于“雪寒山闭,途绝进退”的冰寒雪境中,尽力完成“平贼破国”的王事。[注]录文并参见郝春文主编《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释录》第2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56-60页。信中充满着悲壮的情怀。我觉得从信中看,致书者和收书者大都不在京城,而是在西域的不同战场或地点,承担不同的军事任务。本人有的正在指挥作战或行军,有的承担后勤,书信不但是天宝中玄宗拓边实地进行的写照,也为了解将士的生活和思想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素材。
那么这些书信当时如何传递呢?从信中往往提到“使至辱问,深慰驰情”,“使至奉书,豁如会面”,“谨因使至”或“因使次”“奉状不宣”来看,信是由军中使者传递的。军中不大可能有专管送私信的人,所谓“使”应当是军事命令、计划或情报的传递者。我们也看到了其中一些具体人员的存在,例如“谨因王惟翼赴军,谨奉状不宣”,“因马麟往,附状不宣”,“因吴供奉还,附状不宣”,都提到了他们的姓名或官职。其中有些就是军中人士,例如马麟应当就是唐史记载的中兴名将马璘,史称他“开元末,杖剑从戎,自效于安西”[注][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卷152《马璘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065页。,天宝中的马璘恐怕尚在“自效”未达之时,作为使者奔走于军际之间是很可以理解的。
至于王惟翼、吴供奉具体是谁已很难搞清,但“吴供奉”就其称呼而言可以肯定是一位宦官。宦官为何也会往来军中?弄清这一点,必须了解开、天时代朝廷对于边地的指挥或者情报往还并非仅仅通过军中人员和朝中正规途径的交相传递,而是往往须由皇帝派遣宦官直面进行。《旧唐书·高力士传》在提到玄宗“尊重宫闱”时提到杨思勗、黎敬仁、林招隐等人,说他们“贵宠与力士等。杨则持节讨伐,黎、林则奉使宣传……监军则权过节度,出使则列郡辟易”。[注][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卷184《高力士传》,第4757页。“奉使宣传”是宦官内使承担的很重要的一项任务,今仅从张九龄所作大量给边地首领或将帅的敕书以及上皇帝表状中就能见到他们的身影。如《贺圣料突厥必有亡徵其兆今见状》一开始即提到“右林招隐宣敕示臣等,张守珪云云”,[注]《贺圣料突厥必有亡徵其兆今见状》,熊飞校注《张九龄集校注》卷14,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760页。所说就是林招隐从幽州节度使张守珪处了解的突厥情状,林招隐宣敕所示的很可能是其出使所带回的口头情报。这些口头消息也许比张守珪的正式奏状来得更具体,也更有私密性质。
类似林招隐这样的宦官使者不少,如《敕突厥可汗书》有:“敕突厥儿可汗,内侍赵惠琮从彼还,一一口具,深慰远怀。”[注]《敕突厥可汗书》,《张九龄集校注》卷11,第645页。《敕当息羌首领书》提到,“前者令王承训往宣问,事止当州”,“今故令王承训重宣往意”。[注]《敕当息(柘静维翼诸州)羌首领(百姓等)书》,《张九龄集校注》卷10,第593页。这个王承训在另件《敕西南蛮大首领蒙归义书》中也被明确身份:“今故令内给事王承训往,一一口具。”[注]《敕西南蛮大首领蒙归义书》,《张九龄集校注》卷12,第689-690页。此外下令与四镇节度使王斛斯“审筹形势”,共同防备突厥,以解边城之围的《敕瀚海军使盖嘉运书》,也提到“今故令内谒者监王尚客往,一一口具”。[注]《敕瀚海(军)使(北庭都护)盖嘉运书》,《张九龄集校注》卷10,第613页。“一一口具”就是携带敕书外,还要口传皇帝指示,所谓口含天宪也。这自然显得更有权威。等到回去时也是在节度使或者部族首领的表状之外,有上面说的口头汇报,以使皇帝对边境态势或是战况有更直接更具体的了解。这便于皇帝更快获得消息,所以战事往往不是由宰相获知消息后报告皇帝,反而是由皇帝告知宰相。如盖嘉运破突骑施是由“高力士宣,奉敕示臣等王尚客奏状”,苏禄的逃走也是“高力士宣敕,示臣等曹待仙奏状”,王尚客、曹待仙辈带来战胜的消息,张九龄都是在得到皇帝的通知之后,才奉上贺状。[注]以上见《贺盖嘉运破贼状》、《贺贼苏禄遁走状》,《张九龄集校注》卷14,第762、763页。文书所见“吴供奉”自然也是使者之一。
因此活跃在边境军中的内、外使者们是公、私信息的知情者、传递者,他们穿越在京城及悬隔数千里的西域战场之间,既负责皇帝和朝廷指令的传宣以及绝密情报的交接,也顺便为军将们之间的联络或是家书、私书传递提供服务,他们为书信的万里传播立下很大功劳。
但是说到书仪的的制作,却很难确定就是某位使人(臣)。使人(臣)们虽然有条件接触或收集到一些书信,但他们的主要任务还是传达王命和侦报军情。由军中或是京城来的某位使人(臣)编成《书仪镜》这样有着现实应用意义的书仪只是一种可能。
另一种可能自然就是我们曾经一再指出过的军中掌书记。因为《四海平蕃破国庆贺书》中既有致书也有回信,我们现在仍不能肯定这些书信的主人是一人还是多人。如果致书者和接收回书者是一位,那么能够接触或者收集这些书信的一定是节度使幕下的书记官。掌书记为节度使承担一应“与宾客四邻交”及“朝觐聘问,慰荐祭祀祈祝之文”,“凡文辞之事,皆出书记”,[注][唐]韩愈《徐泗豪三州掌书记厅壁记》卷3,刘真伦、岳珍《韩愈文集汇校笺注》,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348页。书信的撰写和收发自然也在其内。上述庆贺书如作为某位将领个人的往来书信不是没有可能。笔者曾从书信提到的平勃律事件,推断收书人“二郎”、“二兄”有可能就是唐史传中被高仙芝称为“封二”的封常清[注]封常清的官职行第参《旧唐书》卷104《封常清传》,第3208-3209、3211页。按传载封常清天宝十一载为安西副大都护,天宝十三载入朝。。那么,其他书信所见之“大夫二郎子”、“太守二弟”等是否也是他或与他有关呢?所有这些书信会不会就是他本人的致书或他人的回书呢?如果这种推测是对的,那么其军中掌书记作为书信收集者的可能性就更大一些。
总之无论如何,我认为与上述情况有关,《书仪镜》的制作者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个是他手中有着中原所出《新定书仪镜》的原始版本。《新定书仪镜》在开元末至天宝初大约已经流行,算得上是当时新潮的作品,无论是京城还是西土人士,获得此书仪都不是难事。当然制作者也必须熟悉官场规则和礼仪,熟悉官场往还的一应套路。而另一点相比就更难也更有限定性,即必须熟悉边境生活,有条件接触军中将领及其书信。尽管我们只是讨论了其中的可能性而无法为此提供更确实的依据,但可以肯定的是,《书仪镜》是天宝拓边和西域战争的产物。它的最重要内容是以参战将士的生活和需要为背景的,所以如果说它是安西当地产品应当更加符合实际。如其如此,它的纂成应在天宝后期,而进入敦煌和流行至少在敦煌陷蕃,河西道路被阻之前。虽然以往的书仪进入敦煌可能时间、原因不一,但《书仪镜》应当是唐前期传入敦煌的最后书仪作品,换言之天宝时代的边境战争为书仪的创作和传播提供了难能可贵的机会。
敦煌S.6537V《大唐新定吉凶书仪》,是一件综合性的书仪。领衔作者郑余庆,德宗、宪宗朝曾两任宰相,宪宗并以为礼仪详定使,传称他曾奏韩愈、李程等为副使和详定判官。根据以往的研究,书仪的制作应与贞元、元和中修订礼仪有关,参加者都是官员,序中亦载他与裴茝、韩愈等“共议时用,要省吉凶仪礼”[注]录文参见赵和平《敦煌写本书仪研究》,第480-483页。,说明书仪大约是正式修礼的副产品,其实用性很强。此书仪的仪目共有三十种,“年序凡例”之下,又有节候赏物、公移(私?)平阙式、祠部新式、诸色笺表、僚属和典吏起居启、国哀奉慰、官遭忧遣使赴阙、敕使吊慰等官用书仪以及内外族、妇女、僧道吉凶书疏、口吊仪、祭文、丧服图和五服制度等私用书疏礼仪,是敦煌所见吉凶书仪中内容最全面者。其中官用部分可见诸多朝廷的制度规定,反映了唐朝统治中心地区官、私书仪的应用特色。特别官场等级特色明显,较开、天时代的书仪更为突出。
另从书仪开头题衔,郑余庆时官吏部尚书、太常卿,可以推断这卷书仪的制作年代应当是在元和六年(811)前后。而书仪反映的礼仪规定也确为唐后期制度。仅以词语为例,如序中就明确提到“冬至云晷运环周,今改云晷运推移也。姨舅云不具再拜,今改云不宣再拜,兄姊云履体如何,今改云动止康和”。我们看到《大唐开元礼》嘉礼和P.3900《武则天时期书仪》(拟名)所用表状贺冬至用语都是“晷运环周”,而不是在郑余庆书仪和唐后期一些书仪所见“晷运推移”。至于私家用语本来不甚严格,但在书仪的变化至少开、天之际已经开始。例如上面提到的杜友晋《吉凶书仪》等三件书仪,只有《吉凶书仪》一件有“不具再拜”、“履体如何”之类的用语,而《新定书仪镜》和《书仪镜》都改为“不宣再拜”和动止、动静等等,从词语的使用,也可以判定后二件书仪的年代在后。到郑余庆书仪时,这些词语的使用已经是常态。
但问题在于,S.6537V卷中所反映的其他内容未必都与元和制度相合。例如书仪《祠部新式第四》一节,列有当时的国忌日,出现在内的帝后牌位已到宪宗、穆宗而无敬宗以下。结合书仪所说“右件国忌日并废务行香,自大和元年(827)今上帝登九五,复令京城七日行香,外州府百[姓]行香行道”,可知这是“今上”文宗大和元年登基以后的式文,只是敬宗忌日尚未列在内。说明郑氏书仪由于官方色彩极浓,所以使用中可能有所修订和增补。但文宗在位似乎仍不能确认是书仪修订的最后时限,因为“祠部新式”中还记录有不少“准令”、“准令格”或“准敕”制定的唐后期休假制度。如一条为:“玄元皇帝降诞二月十五日,今上降诞日,并准敕休假一日,行香。”其中玄元皇帝降诞日休假一日的规定见于《唐会要·休假》和同书卷50《杂录》所载武宗会昌元年(841)二月的敕文。[注]参见[宋]王溥《唐会要》卷82《休假》、卷50《尊崇道教》,第1801、1017页。但是殿本《唐会要》卷50《杂记》与《册府元龟》又均有天宝五载(746)二月陈希烈奏玄元皇帝“请四月八日佛生日,准令休假一日。从之”的记载。[注][宋]王溥《唐会要》卷50《杂记》,第1031页;[宋]王钦若等撰《册府元龟》卷54《帝王部·尚黄老二》,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601页。仁井田陞结合《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卷54同)后唐天成三年(928)正月“中书门下奏:‘准《假宁令》,玄元皇帝降圣节休假三日。据《续会要》,准会昌元年二月敕,休假一日。伏请准近敕。’从之”的说法,认为准令者应休假三日,此规定在天宝五载后至会昌元年以前,而准敕乃会昌元年之“近敕”。[注][宋]王溥《五代会要》卷12,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03页。[日]仁井田陞《唐令拾遗·序说》,东京:东方文化学院东京研究所,1933年,第28-30页;并参[日]丸山裕美子《唐宋节假制度の变迁——令と式と格·敕にての觉书——》,[日]池田温编《日中律令制の诸相》,东京:东方书店,2002年,第233-234页。书仪中所说的“敕”不知是何年,如果是武宗即位初的新规定,那么书仪的修订或者S.6537V的抄写时间还可能延后。
杨宝玉先生和笔者曾就宣宗大中二年到大中五年(851)之际,也即张议潮率领的归义军获得唐朝廷任命及正式称号前的入奏活动进行过探讨。[注]杨宝玉、吴丽娱《悟真于大中五年的奉使入奏及其对长安佛寺的巡礼》,《吐鲁番学研究》2011年第1期;收入杨宝玉、吴丽娱《归义军政权与中央关系研究——以入奏活动为中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13-26页。其中敦煌僧人悟真的奉使入奏我们认为最值得关注。悟真在敦煌佛教界具有崇高地位,他曾于大中五年入奏京城,并于同年五月被授予“京城临坛大德”的称号。悟真在长安期间被“诏许两街巡礼诸寺,因兹诘问佛法因由”,因此能够在观礼诸寺的同时,与长安高僧一起讲论、切磋佛法,同时与僧界和朝官都有不少的交游与唱和活动。因此,借助这次不可多得的交流机会,推测他在京城也会搜集到不少中原地区流传的经论诗书,而书仪有可能就是他带回敦煌的中原通行礼书。
当然这一当时最有权威的书仪作品也有可能在其后被其他使人或者官方人士带回,不过它传入敦煌的时间一定距大中五年不太久,这一点,也可由敦煌的张敖《新集吉凶书仪》和《新集诸家九族尊卑书仪》来证明。《新集吉凶书仪》是由上下两卷并序构成,其中吉仪P.2646卷首有“河西节度掌书记儒林郎试太常寺协律郎张敖撰”的书题,这个题记也在P.3502V《新集诸家九族尊卑书仪》出现,证明张敖是张氏归义军的掌书记。而《新集吉凶书仪》各卷书写年代不一,其中S.2200卷末尾题记明确是“大中十年六月十一日……书”,可以证明书仪的抄写时间,而书仪的制作应当更在此前,也就是大中五年与十年之间。
至于张敖《新集吉凶书仪》与郑氏书仪的关系,在其序中已很明确:“今朝廷遵行《元和新定书仪》,其间数卷,在于凡庶,固无所施,不在于此。今采其的要,编其吉凶,录为两卷。所(使)童蒙易晓,一览无遗,故曰纂要书仪,叙之云耳(尔)。”很清楚地表明其书仪是由郑余庆书仪“纂要”而来。其实不仅《新集吉凶书仪》是如此,即《新集诸家九族尊卑书仪》恐怕也是集合中原“诸家”书仪的结果,证明大中时代传入敦煌的书仪恐怕还不止郑氏书仪一种。
那么序中针对郑氏书仪所说“今朝廷遵行”的“今”大体是什么时间,又何从知道前者仍在被遵行呢?笔者认为第一,上面已论敦煌所见可以确定为郑氏书仪的目前只有S.6537V一卷,而S.6537V的制作至少已经到了文宗、武宗以后,说明其流行确距大中不远。第二,张敖成书之前,必须见到郑氏书仪原件,否则无从“纂要”。我认为既言“今”,就表明张敖见到的版本不是元和中“新定”,而应该是后来改写过的,很可能就是S.6537V,而这个版本的传入正是在大中五年以后,否则不会与张敖改造的时间连接这样紧密。它很可能是被使人(或者就是悟真?)带回后直接交给了张敖,因为只有张敖——负责军中公、私文书的掌书记,和悟真这样最经常接触官场礼仪和具备一定文学素养的人,才可能理解书仪的价值,而且也能因此发挥其功用,在敦煌当地实现中原文化的推广和传播。
而郑氏书仪本身确实有其局限,迄今发现仅有S.6537V一个卷号的事实也说明它在敦煌的流传并不广泛。元和年间是唐朝廷标榜中兴、试图强化中朝统治的时代,所以书仪至少约有三分之一的内容关系朝廷礼法制度,包括前文所说祠部新式中的国忌礼、节假日,以及朝廷经常应用的公文表式以及递送方式等等,这些内容都与远在西北的敦煌关系不大。即使是已归并入朝廷体制的归义军官员,其实也在诸多方面不受国礼约束,更遑论一般百姓。这就是张敖《新集吉凶书仪》所说,“在于凡庶,固无所施”的道理,所以他改造过的书仪已将这部分内容完全删去。
但删去这类仪目后,张敖书仪仍然保留了相当多的僚属致长官以及官场往还的书式。这些内容非常适合藩镇内部以及对外所用,例如吉仪中就有贺正冬以及平日的起居状,贺正、贺端午献物状,还有《蒙补职事谢语》一类,从后来张氏归义军制作的书仪小册子知道,类似内容已经在其内部自然地流行起来。当然这并不代表敦煌是不接受中央政权领导的独立王国。书仪中的《天使及宣慰使并敕书到贺语》就最能说明这一问题。此帖正是为敦煌这样的地方政权所制,它代表藩镇须对皇命乃至朝廷使者表达恭顺之情和非常的敬意。所以,后来包括对天使来到敦煌颁赐“宠衔恩命”乃至珍奇礼物的贺谢,以及一应接待与参见之仪的“谢贺语”也于张氏、曹氏归义军中流行。这些敦煌本地小册子的出现与大中之初张敖《新集吉凶书仪》的制作是分不开的,根据以往学者的考定,张敖书仪的吉仪上卷加凶仪下卷,约共有17个卷子[注]张小艳《敦煌书仪语言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31-33页,下《新集书仪》卷数同。,不少由寺院的学士郎抄写,相对于郑氏书仪,显然流传要广泛得多。
在张敖改造书仪之后,敦煌所自制的吉凶书仪还有晚唐五代的《新集书仪》。《新集书仪》诚如赵和平所揭示,其前半部几乎全部照抄张敖书仪。而在它纂集的内容中不乏《新定唐家礼亲仪》和《新定唐家礼凶吊仪》这样的名目,可见它的纂集方式与张敖书仪相似,都是抄集中原流行书仪的内容。而它与张敖书仪的不同,只是藩镇内部生活或者对外联络的应酬之式更多。《新集书仪》目前统计约有18个写卷,其中最早的是有着天成五年(930)庚寅岁题记的P.3716V卷,说明吉凶书仪的制作应在张敖书仪后、天成五年前,但更晚些的还有标明天福五年(940)庚子岁题记的P.3691卷,知其主要流行时间约在五代。且据其卷子数,知它在敦煌传习的程度不减于张敖书仪。因此可以说,张敖书仪、《新集书仪》是代替了郑氏书仪在敦煌流通的,它们可以认为是唐中原文化向西部拓展和延伸的一部分。
晚唐咸通以后仍有一些书仪传入敦煌,较多的是与官场往还密切的表状笺启书仪。这类书仪最有代表性的如刘邺《甘棠集》(P.4093)和自称“乡贡进士郁知言撰”的《记室备要》(P.3723)。赵和平已经证明它们都产生于咸通年间,但传入时间不详。由于从大中年间开始直至唐政权灭亡,包括张议潮、张淮深统治下的敦煌都始终与中原保持联系,所以虽然不能肯定,但如果晚唐的书仪在这个时期传来还是有一定可能。
以上是8极电机定子冲片6拼(重叠数为2,圆周共12条拼缝)产生轴电流的机理。如果把扇形片拼数改为8拼(重叠数为2,圆周共16条拼缝),此时磁通路径示意图则如图3所示。
然而无论如何,显然不能一概而论地将后来的书仪西传都归因于张议潮,因为朝贡道路从张氏金山国时期已经几兴几废,几停几通,五代以后的很多传布与张氏归义军已无关系。杨宝玉和我在研究中有一个发现,就是五代以后制作和传入敦煌的书仪数量颇多,甚至超过唐前期,从地域看既有来自关中,也有远至河东、河北的。其时间在敦煌乃为曹氏归义军前期,即后唐之际而明宗时代尤多。大致可以确定归在这一时期的书仪有:
1.P.3931,赵和平原拟名《灵武节度使表状集》,根据书仪内容,笔者和杨宝玉先生认为也可定为《后唐時期灵武甘沙等地公文集》。卷中多是后唐庄宗时代灵武节度使与回鹘可汗、周边藩镇以及曹氏归义军首领曹议金的往来书信,展现了后唐初建之际灵武节度使发挥其“梯航”作用,协助庄宗朝廷拓展与河西及西域部族政权的交往,积极运作以打通朝贡道路的诸多史实。虽然这些书信多在庄宗朝,但只有从书仪收录的《普化大师游五台山日志》提到“前无垢藏幸遇庄皇,此吉祥天喜逢今圣”,才可以证明书仪的成书年代不是已逝之“庄皇”——庄宗,而是“今圣”也即明宗之际。[注]杨宝玉、吴丽娱《跨越河西与五代中原世界的梯航——敦煌文书P.3931校注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6集,2010年,第93-168页。
2.P.4092与S.5623题“相州马判官本”《新集杂别纸》,分为两部分,其一称为“月旦贺官玖拾贰首”,为按月编排的贺官贺起居书信。其二为“知闻来往别纸八十八首”,乃为藩镇官员相互往还或致朝廷高官的书信。因P.4092卷尾题“乙丑年四月七日别纸书竟”,赵和平定为公元965年也即北宋乾德六年;后卷具体时间不详,但认为早于前卷。[注]见赵和平《敦煌表状笺启书仪辑校》,第153-159页。两卷虽然抄写时间甚晚,但就书仪收录的别纸所涉史事及写作时间看,几乎皆在明宗天成四年至明宗长兴前期,所以它的制作肯定是在明宗时代。
3.P.2539V,赵和平原拟名《灵武节度使书状集》,是灵武节度使联络达官“朝要”以及藩镇长官的书信贺启,目前残存书信的写作都完成于明宗朝,大多在天成三年以后至长兴之末。因此从韩氏末期的韩洙之子到康福、张希崇,都是其中的授书者。根据书信中所印证的灵武韩洙死及之后的权力争夺事件,笔者和杨宝玉先生认为此件书仪与《新集杂别纸》前后脚,它的制作应在明宗后期。
4.P.3449和P.3814《刺史书仪》(拟名),此件书仪专为刺史而作,主要涵括刺史获得任命至京城,乃至赴任、到任和卸任途中谢恩以及官场交往所需各类表状书启、语词规范、礼节酬应等。对此件书仪的研究八十年代初周一良先生已开其端,之后,陈祚龙和赵和平两位先生又分别予以整理补充,因此书仪的性质和制作目的已很清楚。赵和平已根据书仪制度及名称多为后唐所有,论证《刺史书仪》的制作年代也在明宗后期[注]以上介绍见赵和平《敦煌表状笺启书仪辑校》,第203-209页。。而笔者发现书仪中《与马司徒》一首出现了具体的收书人,认为这位马司徒即长兴中以司徒派任节度使的马全节(详下),从而进一步证明书仪的制作是在长兴中。
以上四件书仪,制作在明宗时期大致是可以肯定的。除了全部是注重官场往还酬应的表状笺启书仪而与大中传制的吉凶书仪不同外,仔细分辨,发现还有两个特点值得注意,一是至少有两件——P.3931和P.2539V与灵武节度使有关。前者大致是在韩洙时期,后者则涉及几位节度使,而康福和张希崇都是内地所派遣。二是来源地或者内容与河北关系密切,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新集杂别纸》。笔者曾对《新集杂别纸》中的受书人也就是致书对象做了补考,发现他们中大多数是来自河北的地方官。从地图上看,其所在州府自南至北,依次为相、魏、磁、洺、邢、贝、镇等州府,另外还有当时刚收降的定州。社交范围可说是以相、魏为中心,围绕唐时河北三镇的魏博、镇冀,即后唐的兴唐(邺都)、真定二府,只是似乎尚未涉幽州。[注]吴丽娱《从敦煌〈新集杂别纸〉看后唐明宗时代河北州镇的地缘关系与领地拓展——〈新集杂别纸〉研究之一》,荣新江主编《唐研究》第19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361-421页,下论《新集杂别纸》同此。P.2539V致书对象除了京城“四相、河南元帅、太尉令公”的最高长官以及“沙州令公”和西京、陕府、泾州等关内诸州的留守、节度使外,也有魏博、青州等远至河北、山东的受书人,这一点与《新集杂别纸》很有共性。
那么,为何明宗时会有以上多件书仪出现呢?一个客观条件自然是敦煌与内地道路的打通。从唐末至后梁之际,虽然归义军经过多次努力,但朝贡道路阻绝却是事实。得不到或指望不上中原政权的支持,应是张氏金山国建立的一个主要原因。而曹议金虽然不止一次派出使团,但直到同光二年(925)后唐建立才朝贡成功,曹议金因此获得节钺与中原王朝的承认。这应当是唐末以后沙州与中原的首次接轨。之后的同光四年正月,曹议金派出的使团再次到达京城,遇到了庄宗末的动乱和后唐政权的交替。最近,我们发现P.4997残卷中有曹议金给明宗“枢蜜(密)安太保、孔太保”和“堂后王别驾”的书信,时间约在天成元年(926,即同光四年)六月至次年四月前后,内提及在敦煌的朝廷使臣将要还朝。可以推知使臣是明宗即位后所派,且是与同光四年的朝贡使团一起返还沙州的,证明明宗即位后并未放弃与沙州的往还。不过,很可能是与回鹘的关系一直对归义军朝贡有影响,故长兴元年(930)曹议金亲赴甘州,与可汗协商,其情状反映在P.2992的书状中。此后归义军使团才终于在长兴元年和长兴三年到得明宗朝廷,曹议金也于长兴二年获得明宗赐予的中书令加官。[注]以上过程,参见杨宝玉、吴丽娱《归义军政权与中央关系研究——以入奏活动为中心》,第104-132、300-334页。这是继庄宗朝后,归义军再度与后唐朝廷接上关系。如此直至明宗去世之前,沙州至中原的道路始终较为畅通。
因此,同光时代以及明宗长兴中,是敦煌与中原进行交流的两次机会,书仪在这两个时段传入都有可能。但比较而言,同光中时日尚浅,道路仍有阻滞,而明宗长兴以后似乎条件更为顺畅,接触中原的机会也更多,但这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如从上述书仪的来源地考虑,显然并非如此简单。
问题在于,明宗朝被带到敦煌的书仪为何会与河北或灵武相关呢?在研究《新集杂别纸》时我找到了与此有关的答案。河北在唐末已是兵家所必争。王夫之所谓“汴、晋雌雄之势,决于河北”,[注][清]王夫之《读通鉴论》卷28,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874页。关于河北对朱、李争夺的意义,并见樊文礼《李克用评传》第6章第2节,第126-139页。河北是政权兴亡的关键。其地虽为朱温所取,但未能消除原来的军阀割据,所以朱梁势力仅局限在东部一隅,围绕洛阳、开封,所谓“北拒并、汾,东至淮海,国家藩镇,多在厥东”,[注][宋]薛居正等撰《旧五代史》卷8《末帝纪上》,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115页。关内、河西固无力兼顾。后唐庄宗李存勗千辛万苦取得魏博,打败朱梁,并将魏州命名为兴唐府,原成德军所在镇州命名为真定府,由此河北二大藩镇变为朝廷倚重的根据地,其重要性不亚于作为后唐发源地的山西代北。明宗李嗣源即位后继续经营,于即位初血洗魏博衙兵,并于天成四年(929)收降跋扈的定州,从而基本结束了河北藩镇的独立和军事垄断,河北才真正为之所有。从书仪可以发现,当时的河北已非各自为政的乱邦,而是非常安定祥和、与朝廷联系紧密的驯土。结合《五代史》记载也可知道,河北籍的官员不少在朝廷内外担任要职,而魏州人士尤其突出,他们不仅形成彼此提携的交谊圈,而且也已成为朝廷依靠的有力群体。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明宗有了向西部拓展的余地。与朱梁不同,后唐并非龟缩一隅,而是从庄宗时即意欲恢复大唐疆土。P.3931的一首书状证明,同光刚刚建立政权伊始,庄宗就派使臣西行朔方和甘、沙等地接洽,试图劝导甘州回鹘和曹议金来朝,实现“北和冒顿,西接大宛,尽有归心,咸来稽颡”的梦想。[注]杨宝玉、吴丽娱《跨越河西与五代中原世界的梯航——敦煌文书P.3931校注与研究》,第116、144页。明宗继承了庄宗的意愿,而历史也给了他拓展的机会。天成四年借助节度使韩洙死灵武内乱,明宗派康福前往镇压,随之趁机代为节度使,从而结束灵武世袭。同时对李从曮兄弟和高允韬也都采取移镇方法,实现了朝廷对关内节镇的派任和代换。这之后又相继派张希崇、冯晖坐镇朔方,一直到后晋时期。
值得注意的是,明宗对西部的开发正是通过河北人士实现的。康福和张、冯等都是河北人或在河北任过官,他们无疑会有在内地和朝廷的一些关系人,这可以解释为何P.2539V书仪中会出现给河北及内地藩镇的书信,并且灵武自身的继承和内乱问题,也不可避免地在书信中透露出来。但明宗的西部开发不止于灵武和关内,早自庄宗时,便是通过灵武实现与甘、沙的协调及与西部世界的接洽。明宗在完成对关内道藩镇改造的同时,也设法通过灵武联络归义军,在P.2539V书仪中,就见到长兴中朔方节度使劝导曹议金汲引于阗和西州回鹘前往朝贡的信件。所以就内容而言,出自灵武的P.3931与P.2539V可谓姊妹篇,二者的出现无疑都有着后唐二朝拓展西部的背景。
而河西的掌领与开发,显然也是继灵武之后的又一环节。《刺史书仪》中的“与马司徒”一首透露了书仪与马全节西行的关系。《旧五代史·马全节传》说他是“魏郡元城人”“天成三年……移刺郢州。长兴初,就加检校司徒,在郡有政声,俄授河西节度使”。[注][宋]薛居正等撰《旧五代史》卷90《马全节传》,第1179页。马司徒也是魏州人士,在河北人士相继被派往西部的同时,他的任用应不是一个巧合。其本人做过几任刺史,《刺史书仪》可能就是应他的需要制作的。
根据笔者的考察,《新集杂别纸》所收书信约在天成末至长兴初年,马司徒在长兴年间赴任河西,时间恐怕应在《新集杂别纸》制作之后。那么,《新集杂别纸》的到敦煌,会不会也与马司徒有关呢?很有趣的是,我在《新集杂别纸》的后面部分也查到几首书信,一首说“右伏审 台斾已达 京阙”,一首说“右厶伏承司徒已达象魏,寻拜龙庭,伏惟欢庆”,一首说“右厶伏审 司徒台旆已虽(离)京阙,将获参觐,卑情无任喜忭之至”。三首书信涉及司徒到京觐见皇帝和离京的过程,看来是连续的。我怀疑它们的致书人就是书仪的作者或编集人马判官,而受书人司徒则是马全节。马判官在相州任职,相州本就隶属魏府(不同时期也称兴唐府或邺都),则马判官与马司徒很可能是魏州老乡或者亲戚关系。唐五代的刺史卸任都要到京城参见皇帝,马司徒自郢州先赴京城,离京后要返回家乡与马判官见面,这样书仪如果是应马司徒要求而作,并被他带至河西,进而再入敦煌就顺理成章。至于P.3931和P.2539V,也有可能是马司徒在赴任经过灵武时收集,带往河西。但也不排除由朔方或沙州使人直接带至敦煌。至少,它们的产生应与明宗之际河北官吏西行有关,关于这一点,或者还可以做进一步的搜集和探讨。
以上讨论证明,明宗之际传来的几件书仪,彼此之间是有一定内在关联的,它们是后唐史事的综合见证,也是五代形势与后唐国家发展策略的即时产物。其制作和传入都有一定的主观动机。而书仪所呈现的地域关系,也证明判断书仪的形成或者传入,其自身的来源十分关键。
所以延伸来看,有一些书仪,我怀疑制作或传入也在后唐,只是尚不能肯定是否在明宗时期。例如《朋友书仪》(以P.3375、P.2505、P.2679、S.5472、S.5660等卷为主),以往多认为产生于唐早期或开元、天宝,“不可能晚于吐蕃占领敦煌以前”。但笔者发现,《朋友书仪》其实是一篇经过改造的书仪,原来都是以内地美景和典故为主的传统四言句式,其改造部分加上西北风土的内容,用的却是四六骈文,颇有晚唐五代文体风格。更重要的是,书仪反映的风土、地名不仅广涉甘、宁一带,而且映照黄河风光。其多处词句表明作者是生活在船中水上,经由山西到代北、朔方从事运输的黄河役卒(或小官吏)。考虑到代北水运使段文楚被李克用所杀取而代之,从此这条连接朔方、河东及代北地区的运输补给线大约便成为沙陀政权得以兴起的生命线,也是李存勖、李嗣源能够与关内各藩镇以及特别是灵武节度使建立关系的基础;由此我判断书仪的制作形成是在晚唐以降,而它的传播与来到河西敦煌可能也在后唐。[注]吴丽娱《关于敦煌〈朋友书仪〉的研究回顾与问题展说》,《敦煌吐鲁番研究》第14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331-348页。
还有几件书仪,虽然编写时间未必是五代,但来源地似乎也是河北或河东。如赵和平定为“晚唐时河北的一种吉凶书仪”(P.4050、S.5613和Дх.1458等),内中官员往来的书信中提到任职河北道相州的临河县与瀛州河间郡;P.5550卷,题为“忻州刺史”所撰的《文仪集》。忻州在太原府北,代州南,属河东道。S.5566《杂谢贺表状》,有两首出自沧景节度使的《中书门下状》,笔者考证其授书人应该是咸通二年任义昌军(沧景齐)节度使的浑偘,制作者有可能是他属下的掌书记[注]吴丽娱《关于敦煌S.5566书仪的研究》,国家图书馆善藏部敦煌吐鲁番研究中心编《敦煌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第74-86页。。另外,S.078V《县令书仪》(拟名),卷中既提到“并掌繁难于四镇”的“梁王”,又赞颂了“故得徧(遍)加渥泽,曲被皇恩;重驱斧钺于尧都,再受丝纶于晋国”的“太保”,明显分指朱全忠和李克用。笔者认为有可能作于唐末五代初,但卷子更可能在后唐甚至是明宗时传入。
总之,上述书仪尽管从时间看,其产生或不晚于张氏归义军时期的唐末五代初,但从地缘看,却都在后唐发源地或统辖地的代北河东以及河北,唐代的河北、河东原不是文化最发达的地区,更不能认为是书仪制作最繁盛的文化中心,但两地区书仪在敦煌却如此集中地出现,我认为其传入不是唐代而是后唐的可能性更大。
总括上述,对唐五代三个时期的书仪来源作了重点的讨论,不难获得这样的理解,即书仪的传播,信息的递达,虽然有不少自发和偶然成分,但并不都是在不经意中产生的,而是往往有着促成其实现的大背景,也有着助其形成的主、客观因素。天宝时代《书仪镜》中“四海平蕃破国庆贺书”的汇集,正是由于玄宗在西域的大举拓边;而郑氏书仪的传至敦煌以及被张敖书仪所改造和取代,也是因有张议潮收复河西与归朝。而五代河北书仪之所以跨越万里来到敦煌,更是由于后唐明宗开拓西部的统一事业所造成。书仪的传播,意味着相关战略的实施以及国家政策的重新调整安排。所以文化的交流、信息的沟通与整体的国家政治运作是息息相通的。
此外通过书仪的流通也可以增加对时代的理解。因为书仪的传播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中既关系政治也关系文化。而如果将敦煌的诸多发现,结合中原彼时的情状,就可以知道,后唐特别是明宗时代的制作并非偶然和孤立现象。见于史书记载,著名如刘岳《书仪》正是明宗时候组织制作的,可见书仪在后唐是受到朝廷推崇的。而如果再将别纸制作与其时对书檄文翰的重视及文学之士的选拔任用联系起来看,更可以了解书仪所以在后唐繁兴的底蕴。所谓“燕薊多文士”,诸如李袭吉、王缄、冯道等著名人士都是因“博学善属文”而获得任用。这样的文士是一大批,诸如“燕有马郁”“魏博有李山甫,皆有文称,与袭吉齐名于时”。[注][宋]薛居正等撰《旧五代史》卷60《李袭吉、王缄传》、卷126《冯道传》,第801-806、1655-1657页;并参笔者《关于晚唐五代别纸类型和应用的再探讨——〈新集杂别纸〉研究之二》,《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30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89-209页。河北的重文以及对“羽檄”“刀笔”的企羡之风,早经他们带动而形成,书仪的传播正是文风西渐的一个必然。所以如果说开元天宝及元和大中代表着唐朝社会的全盛与中兴,那么后唐明宗时代,或者也可以说是步入了恢复和追踪大唐文明与统一的新阶段。虽然由于种种原因,明宗的理想最终未能实现,但其影响或许是深远的,而关于这一点,也许今后还值得作更深入的探寻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