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友国
民以食为天,保证食品安全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党和政府常抓不懈的工作。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商务部从2010年开始,就选择试点城市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但商务部的追溯链条局限在流通领域,产品源头的溯源由农业部推进,而且溯源品种局限在猪肉和蔬菜。除此之外,社会上也有企业自发地进行溯源建设,但是标准不一致,食品追溯链条不完整。
通过建立溯源体系,跟踪食品从产地——流通——消费者的过程,让责任人信息透明化,从而达到强化企业、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的目的,倒逼他们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借助技术手段实现农产品的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明确,责任可追究,信息可查询,除了能落实安全责任,更重要的是能获得消费者的信任,说到底就是要构建农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的诚信机制。
由于产地和流通分别隶属农业部和商业部,在此之前农业部已经着手筹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而商务部通过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也建成了追溯管理平台。此外,一些企业也在自发建设溯源体系,比如阿里巴巴的满天星计划以及家乐福的溯源扫码。但是,这些数据平台,标准不统一,数据链条不完整,而且数据也不够权威,不能真正发挥溯源的作用。因此,需要建立统一的全国通用权威追溯管理平台,按照农业部提出的“高度开放、覆盖全国、共享共用、通查通识”的目标建设国家平台。
2016年最新颁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填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空白,并规定了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办法,但是尚未将溯源纳入法律范围。因此,要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步伐,充分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法制化,重点将主体管理、市场准入、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处罚措施等关键要素纳入法律范畴,为追溯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另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尽管农业部和商务部都在牵头溯源工作建设,但落实到具体对农贸市场、超市、社区门店等终端的监管执法却是各地的食药监局。因此,建议无论是全国统一的追溯平台还是具体的执法都应交由食药监局牵头,避免再出现之前的分段管理。
溯源机制的建立和落实离不开农产品生产流通各环节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为了向消费者证实自身的品质,已经有不少企业自发地进行溯源探索。但是,建设全程的溯源,不仅需要设备投入,也需要结合物联网、互联网技术投入研发力量,在没有形成产业链共识以及消费者强烈需求的背景下,企业的建设热情还未被最大程度激发。对此,政府可设立专门的溯源补贴资金,激励农产品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不断寻求溯源的技术突破,并培养消费者的使用习惯。
食品安全是所有人关心的问题,保障食品安全是政府的应尽职责,但是溯源的透明化、可查询的特点使得所有消费者都可以主动参加到溯源建设中来,通过查询保障自己的知情权,并且发现问题后主动举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倒逼机制,让各环节经营者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诚实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