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永进 孙夜晴
当我们追问知识何以成为可能时,一个曾经让许多哲学家产生不少困惑的哲学问题又呈现在我们面前,知识成为可能是什么在起决定性作用?传统哲学曾对存在物、经验、现象等进行分析,试图解决这一问题,但结果远没有达到预期。本文通过对信号传输过程的分析来尝试探索这一问题。
当我们追问知识何以成为可能这一问题时,首先需要搞清楚知识是什么?在哲学上,完全准确地回答知识是什么这一问题,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就目前情况看,能做的也就是分析一些对这一问题所作回答的合理性。这里我们引用美国哲学家德雷斯克的回答:“知识是什么?一个传统的回答,知识是一种事出有因的真实信念的形式。”①Fred I.Dretske,Knowledge and the Flow of Information,Cambridge:The MIT Press,1982,p.85.把知识全部等价为一种信念有待商榷,但把知识看作事出有因的存在是有一定合理性的,既然承认知识事出有因,对这个因的追问,构成了知识成为可能的问题逻
辑。对事出有因的因的连续追问,其终极也就会追到我们自己和我们生活的环境。从我们对自己和自己生活环境的体验,如何变为我们的真实信念,迄今都是知识论学者无法完全给出令人信服和满意答案的问题。从古希腊开始,哲学家就开始寻找知识成为可能的基础,其寻找推理的逻辑终点归结为:对环境的体验和对自身的体验,体验能成为我们知识建构基础的部分可概括为经验。经验作为知识的基础,引发哲学上的各种解读,并逐渐分为两个对立的阵营:唯理论和经验主义。唯理论把对自身体验作为知识的基本前提,这里不做说明;经验主义把环境作为基本的体验前提,这就引出环境是什么、体验的方式是什么和体验的结果是什么三个基本问题,对这三个问题的回答和辩护,既是哲学基本问题,也是知识论的主要问题。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和辩护,主流的经验主义者的答案可归为物质,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和辩护,答案集中到感觉、知觉和理性,对第三个问题的回答和辩护,答案聚焦到经验。所以,经验在很长时间内是作为全部知识的基础的,如果将经验作为全部知识的基础,对经验是什么的回答就很困难了,也就变为哲学家很难回答的问题了。
将经验作为全部知识的基础,对经验是什么问题的回答与辩护,逐渐变为一个需要解读环境—自我—经验的复合问题。对环境的体验需要自我,没有自我体验也就没有我们全部知识意义上的环境,这里不否认客观意义上的环境存在,但自我无法直接体验到真实的环境,需要通过媒介进行体验,再根据体验推知环境,推知的基本原则是思维经济,因为自我就是“思维经济的单一体”②马赫:《感觉的分析》,宗白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8页。,关于这一点这里不做说明,只是接受这一观点。所以,对环境体验知识的建构隐含一个思维经济的方法原则,由于遵从这一原则,知识对环境的表征逐渐走向统一性,即我们现在拥有的一个基本命题: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概念所表述内容的庞杂性和复杂性,实际是我们无法对经验概念做一个明确的表述和界定的。更为复杂的是经验和自我密切联系在一起,自我具有两重性,它既是体验的主体,又是体验环境的组成部分,由自我产生的感知过程迄今我们还无法清晰的解释,自我对自身体验和对环境体验的区分也很困难,这就造成了哲学上对物质和自我的模糊处理,使经验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让回答经验是什么的问题,变为哲学上最困难的问题。当我们的知识被假定以经验为基础进行建构时,好像达不到完好的事出有因的解释,没有一个完好的事出有因的逻辑基础,把知识看作真实信念的可靠度也就大打折扣了,为此,哲学家总在设计各种方案来为事出有因进行辩护。比如,为物的真实性辩护、为感觉和知觉可靠性的辩护、为经验的现象基础辩护等,对这些问题的处理,理论上康德是走在他所处时代的前面的。康德之后,对知识是什么的回答逐渐演变为“一切综合性的知识都是以经验为基础”①罗素:《人类的知识》,张金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92页。。当把全部变为“综合性的”,综合性的意思就需要做一个界定,后来罗素给出了一个界定,综合性的含义是“任何一个不属于数学和演绎逻辑并且不能从数学或演绎逻辑命题演绎出来的命题”②同上。。通过罗素的界定,我们可以看出康德是想通过将知识划分为经验基础的和非经验基础的,来消解对经验回答的难度,目的是把经验是什么回答清楚,结果不太理想,但影响深 远。
康德把知识划分为经验的和非经验的,降低对经验是什么回答的难度,降低难度的方法是设定一个自在之物,把包含庞杂的物的概念简化,通过自在之物呈现的现象来为经验提供事出有因的论证。康德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简化了经验的内涵,提升了人们对经验分析的效率。他设定自在之物不可认识,回避了他所处的时代社会技术条件对物认识的局限。这样,对经验是什么的回答,跳过对物的追问,直接聚焦于现象。在康德看来,“存在一个现象界是不容置疑的……自在之物的存在显然来自这样一个根据,即存在一个现象界”③T.H.奥伊则尔曼:《康德的“自在之物”和本体》,载《哲学译丛》1981年第5期。。现象作为经验的基础比物作为经验的基础,更有利于对经验的事出有因的辩护。由经验事出有因的追问,进到对现象事出有因的追问,能否给知识一个很好的事出有因的解释,这是本文想要做的一个尝 试。
当我们将知识事出有因的追问放在现象上时,我们需要探索现象是什么?它和我们传统知识论设定的现象之后的存在物有什么关联?这种关联的实在性由什么来保 障?
胡塞尔的现象学在追问知识的来源时,想摆脱传统的科学知识建构的自然本原,将知识建构在现象之上,为此目的,他把现象学界定为一种纯粹意识的科学,需要排除掉所有知识对象的现实性,只保留它们的心灵和意义内涵。在这样的界定前提下,现象一词在胡塞尔看来,具有双重意义:(1)现象即实项的能思和意识,进而延伸到实项意识的意向内容,也就是与感知、表象、意指相关联的被感知、表象、意指的东西本身;(2)现象是显现的东西,即一种被意指的东西,是一种非直观地被思考的东西本身,它不涉及现实或非现实的东西。“因而现象在这里是显现者本身”①埃德蒙德·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434页。,即一种纯粹的意识。人类知识建构的基础是人与自然、人与人的互动过程,胡塞尔不是将整个互动过程作为知识的基础,而是把互动中人的意识作为知识的基础,来批判传统科学知识建构的基础。我们无需对胡塞尔的观点做一个价值判断,但他在自然和人的关系中,引入一个意向性概念,来划分自然存在和自然在人脑中的存在的差异性是具有重要知识论研究意义的。正如他所说的,彩虹不是现实的东西,但它是现象,镜子中的像不是现实的东西,但它是现象。现象是和人的感知意识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一种显 现。
海德格尔传承了胡塞尔的思想,他认为,现象一词的意义可确定为:“就其自身显示自身者,公开者。”②马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版,第34页。显示自身即为一个存在物大白于世间或能够带入光明中的东西的总和,所以,从海德格尔定义的现象“其自身显现其自身”③同上书,第37页。来看,他将现象的内涵集中在存在物的系列显现上,显现的结果是直接显现存在物本身,他比胡塞尔更关注现象与存在物的关联,但他没有明确指出存在物需要什么样的手段来显现自己,为什么它不能一次性直接显现,要通过一个系列来显现,而且这个系列在逻辑上可能是无限的。这就把我们带入一个存在物的认识困境,我们看到的是系列显现,通过系列显现,推知存在物存在,显现能和存在物划等号吗?为了说明这种显现和存在物的统一性,海德格尔生硬地假定,现象是其自身显现其自身,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保障其自身显现的就是其自身呢?
在萨特看来,以康德、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为代表的德国现象研究传统,企图通过现象一元论来摆脱哲学长期陷入的二元论困境。二元论困境的本质是当我们从自然走向知识时,怎样看待自然存在和人体功能对知识形成的作用问题,即对存在和人及它们之间关联的理解。萨特在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研究的基础上,对存在、人和它们的关联性做了自己独特的论述。他认为:“存在物的存在,恰恰是它之所显现。”④萨特:《存在与虚无》,陈宣良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版,第2页。存在物在萨特的研究中是和显现直接统一的,传统哲学把存在物分为本质和现象两部分,萨特认为,显现不掩盖本质,它就是本质,本质不是传统哲学设定的显现背后那种纯的实在性东西,而就是一种显现。将存在物的本质设定为与显现的统一,达到了本质和现象的统一,实现现象一元论,这样就可以达到通过现象的客观性取代事物的实在性。存在就是一种显现,这种显现通过人的认识,从有限变为无限显现的系列,存在物是无限显现的系列总和。对存在物做了界定后,对人怎么看,对人思考的前提是将人看作一种存在物,人所显现的除了他作为一般存在物所显现的之外,他还是识别显现的显现者,人识别显现的功能集中起来就是人体所具有的意识,意识是人识别显现的整体功能,它的本质是人这种存在物在显现自身和识别显现的行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意向性。所以,萨特认为:“意识没有实体性,它只就自己显现而言才存在,在这种意义下,它是纯粹的显象,是完全的虚空,它才能由于自身中显象和存在的那种同一性而被看成绝对。”①Brian Skyrms,Signals Evolution,Learning & Information,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0,p.8.意识不具有实体性的特征,萨特只能将其推为一种虚无,这种虚无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一个精神世界中的桶,它不具有任何实在意义,但它可以装载显现而是自己具有意义,意识是识别显现意义的精神之 桶。
当我们分析胡塞尔、海德格尔和萨特的现象之内涵时,看到的是意识之桶中的意义,这种意义是存在的显现在意识之桶中的显现,即现象,现象是构造知识的基本材料,是存在物显现在意识中的再显现。所以,现象学从方法上还是采用了还原论方法,现象学学者试图通过还原方法,将存在和意识进行拆分,来解决知识论中的二元论困境,这种方法的效果达不到它所期望的目的,但可以启发我们解决知识的二元论困境。现象学解决二元论困境的进路,是将存在物和意识统一起来进行考虑,方法是将显现和现象统一起来,用现象的客观性来代替实在性,使知识建构的基础聚焦到现象上。这里就引来一个问题,现象的客观性是什么支撑的?是显现吗?那显现的客观性又是什么?回答这些问题,需要解决显现是如何显现的。
在这里我们提出一个假定:存在物的显现是通过主客体的统一来实现的,主客体的统一是通过信号媒介实现的。信号能不能作为主客体统一的媒介,而实现主客体统一,这是一个重要的知识论问题,也是现象学的一个基本问题。
现象是在我们的意识之桶中形成的意义显现,这种意义显现是存在物整体功能的体现,任何对其还原分析的方法都会使知识论走向困境,还原实际是对整体的一种拆分,拆分了也就无所谓整体了,没有整体,存在物的整体性也就消失了,意识之桶中的现象也就解体了,这也是现象学走向困境的原因。现象涉及知识建构基础的基础,即知识的基元问题,如果能解决了现象成为可能的问题,也就解决了知识成为可能的问 题。
当我们分析存在物显现到现象的过程时,我们会发现,存在物和人是分离的,它们之间的联系决定着他们共同产生的现象的特征。当追问他们如何被联系起来时,我们可以通过视觉产生过程来分析。当我通过我的视觉系统,在意识中形成“我看到一棵树”的判断时,它需要一个光信号存在的先决条件,如果没有光信号存在,假定你处在一个完全无光的漫长夜晚环境中,你还能产生“我看到一棵树”的意识现象吗?为此,在我的意识中,产生“我看到一棵树”的现象,一是树作为存在物的显现,二是这种显现在我的意识中被构造为意识显现,树作为视觉可感知的存在物显现,前提条件是光信号存在,它的显现在意识中被构造为意识显现,也是以光信号为媒介的,没有光信号存在,视觉现象就无法在意识中构造,也就无所谓现象 了。
视觉现象无论是存在物自身显现,还是意识中的构造显现,都是以光信号的存在为基础的,这就需要对光信号的本性进行追问。光是没有静止质量的能量,没有静止质量,就意味着不能静止,只能流动,那么,光的本性即为流动的能量,这决定了它是一种特殊的信号。如果把光看作一种特殊的信号,那就需要回答光信号是什么的问题?光信号的意义在于它对空间点位的连接,最简单的实在形式是两点之间的连接,其模式为:产生信号的A点,接收信号的B点,A、B两点之间的光能量流动,所以,光信号的根本属性是流动,它的意义是两点之间流动的能量。自然中的信号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流动的能量形式将A点的信息传到B点,信号之所以对生命体和人类意义重大,是因为“信号携带信息”。①Brian Skyrms. Signals Evolution,Learning & Information,p.8.信号携带信息,这又引出一个信息是什么的问题。关于信息,这里借用维纳的观点,信息不是物质,按照信号携带信息的逻辑,信号是能量,信息也不是能量。结论是,信息既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只能看作被信号携带的意义。当我们看到黄光时,知道它是钠原子外层电子从第一激发态向基态跃迁时释放出的光子,光子是流动的能量,也是光信号,它携带的信息指称两能级之间的能量差值。接下来,我们能否从信号、信息视角使现象成为可 能。
按照现象学的观点存在物的本质是自身显现自身,这个命题具体到特定存在物时是不成立的,相对于我们的意识,某一特定存在物说它存在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们没有办法感知它,而感知每一个事物存在的前提条件是流动的能量,也就是信号。我说我看见了一个苹果,这句话从逻辑上是不成立的,因为我感知的不是苹果本身,而是照射在苹果上的光的反射部分,但它之所以被命名为苹果,具有苹果的意义内涵,是由于苹果对照射在它上面的光有一个选择,选择可以被看作流动的能量携带意义的过程,这里的意义指苹果对光的吸收差别。我们之所以说存在物存在,是因为我们感知到一种成分发生了变化的流动能量,所以存在物存在能被感知的是携带信息的信号,信号携带的信息是一种流动能量成分变化的意义。由此可见,存在物自身显现自身的判断是存疑的。
存在物在知识成为可能中所起的作用,不是它本身在起什么作用,而是它对它之外的信号成分和方向的改变,存在物的作用在于它以一种固定的方式改变流动到它周围的信号成分,正是这种固定的改变,引发我们对存在物存在的假定,其实我们能感知到的只是信号成分的变化,成分变化是存在物赋予信号的新意。当携带新意的信号传输到人的感知系统中,人所感知到的信号新意,即为我们所说的现象。
当我们用信号来分析现象时,把现象的源看作携带意义的信号,但这种源并不是现象本身,现象是这种流动的能量在感知系统存留下的滞留意义。信号携带的意义如何滞留在有机体的感知系统中,这是知识成为可能的认识论前提,这个前提需要我们对人的感知系统做认识论上的抽象判断。任何感知系统能把流动的能量转化为一个相对恒久的现象存在,从哲学和科学长期研究的结果看,它是感知系统整体功能的体现,局部功能不可能形成知识成为可能的现象前提。为此,我们将感知系统设定为一个具有整体意义的信号感知桶,这个桶的整体功能表现为意识,意识是对信号滞留在意识桶的意义的总体感受,这样,我们是否可以将人体看作一个通过接收信号传输的信息意义而发生意识的生物桶。
现象作为使知识成为可能最具说服力的论证基础,它的形成要经过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首先它需要一个具有信号意义的流动能量存在,其次需要一个存在物改变流动能量的成分和方向,另外需要对作为流动能量的信号意义的感知过程。所以,现象可看作以信号传输为基础的客体与主体信号连接的主体构造显现过程。
我们之所以把现象作为知识成为可能的基础,是因为我们把知识设定为对意义的主体体验,主体体验是主体对信号携带意义的体验,这种体验的客观性在于信号传输的客观性过程。
最简单的信号传输过程模式为:一个发送者,一个接收者,比如发送者为太阳和接收者为地球上的一块岩石,太阳发出能量信号,岩石接收能量信号,它们之间的连接是流动的能量。当在岩石后面再连接一个接收者,信号传输的过程模式为:发送者—接收者1—接收者2,当接收者2是一个具有意识功能的有机体时,这种传输模式就接近人的最原始认识模式了。认识论发生于接收者1和接收者2之间的连接,过去的认识论只是过多将认识聚焦在接收者2和接收者1的存在状态上,忽视了它们之间的连接方式,认识的发生不完全取决于它们的存在,而是以它们的连接方式为基本前提发生的,是一个综合作用的结果。我们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发送者、接收者1、接收者2之间的能量流动,就谈不上生命和生命体的体验,生命和生命体体验都依存于流动的能量,体验的本质是对流动能量的体验,是一个不断发生和不断消失的过程,当生命体没有对经典物理定义的物质流和能量流的体验,感知和意识的过程也就无从发生了,所以,从信号传输过程来理解生命的意义,生命的意义在于流动的能量。信号相对于存在可看作流动的能量,相对于感知系统和意识,它的概念意义就不能仅仅局限于流动的能量,而应重点放在它所携带的信息,信号携带信息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信息量和信息内容,信息量是技术论问题,信息内容是知识论问题。如果要考虑知识成为可能的问题,必然要涉及信息内容问题,“信息内容显示的是通过进化和学习,通过在信号传输链和信号传输网络中流动的信号,使原来不带信息的信号,自然的获得信息内容”①Brian Skyrms,“The Flow of Information in Signaling Games”,Philosophy Study,Vol.147,No.1,2010,pp.155—165.。信号流动过程是信息内容产生的过程,信息内容通过感知系统和意识的选择走向意义。
通过信号传输过程分析意义的发生,是否能为知识成为可能提供一个坚实的逻辑基础呢?我们还是限定在视觉意义的发生上来说明这个逻辑基础。视觉过程的发生离不开光信号,光的本性是流动的能量,当光信号从太阳来到地球,照射在地球某个存在物上,其方向和成分发生了变化,这种改变使光信号携带了地球存在物的信息,当这种携带了地球存在物信息的信号,进入我们的感官系统,感官系统呈现在我们认知系统的是一幅图画,这幅图画是和光的流动能量特性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一旦这种流动特性消失了,图画也就消失了,只是因为太阳光在我们生活的环境中有时间上的持续性,我们才感觉这幅图画在感官系统中是持久的。假如在阳光照射之下,一只受惊的兔子瞬间钻入草丛消失,在你的感官系统留下的图画其持久性就很短 了。
光信号由于其流动的特征,在视觉感官系统形成的图画也是会转瞬即逝的,为了运用这种图画的存在物意义,视感官系统逐渐进化出使这种流动的图画滞留的功能,图画对感知系统来讲是效率最高的认知形式,但它的局限是不能交流,没有任何一种生命体,能将自己看到的图画直接呈现给别的生命体,这种无法呈现,使生命体逐渐演化出一套转化系统,比如语言与绘画技能,二者将滞留的图画抽象为一种可表达的意义,表达意义和意识的产生联系在一起,意识是生命体的高级感知功能,它是在转换性表达中逐渐完善的。经过意识转换表达将光的成分图画变为一幅具有交流意义的图画,这幅图画就是知识成为可能的现象。当我们的感官不仅仅局限于视觉,通过其他能量流动的形式,以信号传输过程的方式解读现象时,现象具有无限系列性,它需要意识的不断抽象,才能变为知识成为可能的基础。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是不是感觉到知识成为可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传统的主客体哲学分析方法,实际上是不可能解决知识成为可能这一问题的,主客体之所以被我们称为主客体,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信号传输过程,如果没有信号传输过程了,一切的存在也就变为不可认识的存在了,那对我们也就没有意义了。世界之所以有意义,就是因为它具有信号传输过程,这种过程造就了客体、主体、主体内的感知和意识,造就了主客体间和主体间的互动,这种互动是使知识成为可能的直接动 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