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丁
内容提要 與傳統子學不同,“新子學”更具包容性、平等性與開放性,它力圖打破現代學科分類的桎梏,推動多學科、多角度子學研究的發展,它不獨尊一家,而更强調把子學作爲一個整體作貫通的研究。從“新子學”的視閾考察戰國時期諸子百家争鳴這一現象,會發現他們“殊途而同歸”,都以“務爲治”作爲自己的目標,並在戰國中後期逐漸形成了包括君主至上、貴因無爲、尚賢使能、禮法兼用、以民爲本等在内的一些共同的政治命題與共用的政治話語。這些政治命題,經過秦漢時期的意識形態化、制度化與社會化,最終構成了獨特的中國傳統政治文化。
關鍵詞 “新子學” 戰國諸子 政治命題 無爲 民本
近代以來,隨着社會的變革與思想的變動,學術也不斷翻新,人們相繼提出“新史學”、“新文學”、“新經學”、“新儒學”、“新墨學”、“新法家”、“新道家”等諸多區隔傳統學術的新概念,力圖革新學術,更新傳統。諸種説法都有其目的與意義,然而或囿于現代學術分科,或蔽於一家之學,或多或少都有其局限。進入21世紀以來,方勇教授在主持編纂《子藏》工程項目中,提出“全面復興諸子學”的口號,後又明確提出“新子學”,引起了國内外學界的廣泛關注和討論,不少報刊雜誌都曾設置專題刊發“新子學”的相關文章,以方勇教授爲首的華東師範大學先秦諸子研究中心,更是以《諸子學刊》爲陣地,集中刊發有關“新子學”的論文,並召集以“新子學”爲主題的國際學術討論會,編輯《“新子學”論集》[注]葉蓓卿《“新子學”論集》,學苑出版社2014年版。,成果十分豐碩,影響也頗爲廣泛[注]據方勇教授統計,截止目前,涉及“新子學”的文章已達190多篇。。
隨着討論的逐漸展開,學界關於“新子學”的内涵、理論與架構也更加清晰和深入,形成了自己獨特的話語。首先,“新子學”不同于傳統子學,正如方勇教授所言:“所謂子學之‘子’並非傳統目録學‘經、史、子、集’之‘子’,而應是思想史‘諸子百家’之‘子’。”[注]方勇《“新子學”構想》,《光明日報》國學版2012年10月22日。因此“新子學”比傳統子學更具包容性和開放性,而且把儒家中被放入經學的部分重新放入子學,使之“離經還子”,也更具平等性。其次,“新子學”不同于新史學、新文學等,它要打破現代學科分類的桎梏,避免子學的研究陷入單一化,改變“子學主要是哲學史(思想史)的研究對象”[注]方勇《“新子學”申論》,《探索與争鳴》2013年第7期。,推動多學科、多角度子學研究的發展。另外,“新子學”也不同於新儒家、新墨家、新道家、新法家等,它“不尚一統而貴多元共生”[注]方勇教授將此稱爲“子學精神”,參看方勇《再論“新子學”》,《光明日報》國學版2013年9月9日。,它不獨尊一家,而更强調把子學作爲一個整體作貫通的研究[注]孫廣、周斌《從共同的問題意識探求子學的整體性——“新子學”芻議》,《集美大學學報(哲社版)》,2016年第3期。,“從子學共通性的角度建構概念、問題和思想體系”[注]王威威《“新子學”概念系統的建構》,《“新子學”論集》,第66頁。。
從“新子學”的視閾考察戰國時期諸子百家争鳴這一現象,我們會發現他們“殊途而同歸”,都以“務爲治”作爲自己的目標,並在戰國中後期逐漸形成了包括君主至上、貴因無爲、尚賢使能、禮法兼用、以民爲本等在内的一些共用的政治話語。本文即嘗試將戰國諸子作爲一個整體,借鑒政治學的方法,對戰國中後期諸子的共同政治命題進行研究。
“君主”是戰國時期政治話語體系中的核心詞彙,多數思想家都一再强調君主的不可或缺,所謂“無賢不可以無君”(《慎子佚文》),“亂莫大于無天子”(《吕氏春秋·謹聽》)。他們認爲“天下不患無臣,患無君以使之”(《管子·牧民》),“國無君不可以爲治”(《韓非子·難一》),没有君主的存在,就會出現“逆順相攻”[注]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論約》,見於《馬王堆漢墓帛書(壹)》,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下引馬王堆帛書均出自此書。的混亂。
在戰國諸子的理論中,君主是爲了通理、止争、利天下而産生的。他們設想了君主産生之前,自然狀態下人類的生存狀況:
昔太古嘗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無上下長幼之道,無進退揖讓之禮,無衣服履帶宫室蓄積之便,無器械舟車城郭險阻之備,此無君之患。(《吕氏春秋·恃君覽》)
不僅如此,在多數人看來,這種狀態下人們“獸處群居,以力相征”,“智者詐愚,强者淩弱”(《管子·君臣下》)[注]在《荀子》《韓非子》《吕氏春秋》等文獻中亦有類似的論述。,人與人之間群居雜處而没有分别,更没有道德禮儀,人們陷入無休止的争鬥之中。
爲了解決這種混亂無秩序的狀態,在戰國諸子的理論中就産生了君主,所謂“聖人深見此患也,故爲天下長慮,莫如置天子也”(《吕氏春秋·恃君覽》)。君主於是成了解救萬民的大救星,“凡王也者,窮苦之救也”(《吕氏春秋·慎勢》),君主的産生也標誌着自然狀態的終結。依據戰國諸子的這種邏輯,很自然就産生了這樣的結論: 在一個有秩序的社會中,不能没有君主,君主是整個社會秩序的守護者,因此也必將成爲這個社會至高無上的統治者[注]在政府權力的起源問題上,中西方有不同的認知模式,中西方雖然都認爲政府的出現是爲了解決自然狀態的不足與混亂,但是西方認爲政府是必要的惡,因此雖然不可或缺,但要加以限制;而中國古人卻認爲政府是必要的善,既不可或缺,也無需進行實質性的限制,恰恰相反,中國古人一再强調的是如何加强這個權力。。
實際上,“君主”這一詞彙本身就藴含着尊貴至上的意義,《説文解字》解釋“君,尊也。從尹口。口以發號”。但君主的含義不止如此,戰國諸子賦予君主更多的意義,其客觀結果,甚至可以説主觀目的就是要確立君主至上的觀念。
首先,君主至尊無二。荀子説“天子無妻”(《荀子·君子》),至尊的君主是没有可以與之匹配的人的,所以古代君主自稱“余一人”、“寡人”、“孤”。而且戰國諸子普遍認爲,“兩貴不相事,兩賤不相使”(《慎子佚文》)[注]這樣的論述不僅見於法家的著作,《荀子》《吕氏春秋》、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等也有相似的語句。,“使天下兩天子,天下不可理也”(《管子·霸言》),因此“天子必執一”(《吕氏春秋·執一》)。韓非子更從道的角度説明“道無雙,故曰一。是故明君貴獨道之容”(《韓非子·揚權》)。
另外,君尊臣卑的觀念也爲當時的思想家共同認可,所以“君尊臣卑”、“主尊臣卑”、“上尊下卑”等詞彙在諸子的文獻中很常見。許多尊貴的詞語都被用來解釋君主,如“君者,善群也”,“君者,儀也”,“君者,民之原也”,“君者,國之隆也”,“上者,下之本也”,“帝也者,天下之適也;王也者,天下之往也”[注]見於《荀子》《吕氏春秋》諸書。,《莊子·天道》更將帝王與天地相配,“莫神於天,莫富於地,莫大於帝王。故曰: 帝王之德配天地”。不僅如此,在空間概念之中,君主也要體現其尊貴,所以“王者必居天下之中”[注]《荀子·大略》。亦見於《吕氏春秋·慎勢》。實際上,時間與空間在中國古人那裏與其説是一種客觀存在,不如説是一種隱喻,是君權合法性的體現。,並且要南面而治,成爲天下之主。
其次,君主權勢獨操。君主自産生之初,就天然地與權、勢、威、位等聯繫在一起,所謂“主之所以尊者,權也”(《韓非子·心度》),“王也者,勢也”(《吕氏春秋·慎勢》),“人主,天下之有威者也”(《管子·形勢解》)。在這一點上,戰國諸子是没有分歧的,他們都明白,“凡人君之所以爲人君者,勢也”(《管子·法法》),君主只有“勢位至尊”,才能“無敵於天下”(《荀子·正論》)。所以,他們一再强調君主一定要將權勢緊緊掌握在自己手裏,不能與他人分享,也就是“勢不兩立”,“威不貸錯,制不共門”[注]見於《韓非子·人主》與《韓非子·有度》兩篇,另外《管子·明法》亦有類似的説法。,《莊子·天運》也認爲“親權者,不能與人柄”。因爲他們都清楚權勢一旦失去,君主的至尊地位就難以保證,所謂“威失位危,社稷不守”(《韓非子·外儲説右上》)。
同時,君主還是爲政之本,是國家治亂安危的關鍵。可以説,君主是國家最重要也是最關鍵的政治主體,所以《莊子·天地》説“人卒雖衆,其主君也”。這個時候,人們已經對於君主在政治領域的關鍵地位有了廣泛的認同,所謂“一國之存亡在其主”(《管子·七臣七主》),“安危榮辱之本在於主”(《吕氏春秋·務本》)。雖然人們還會在理論上將君主與國家、天下進行區分,但實際上,君主與國家已經成爲不可分割的命運共同體,成爲一個國家的標誌與象徵。
君主雖然獨操權勢、至尊無二,但並非包攬一切事務,親力親爲,而是要貴因無爲。
因循思想在戰國中後期早已成爲思想家的共識,幾乎所有人都在强調因循的重要性。《慎子·因循》説“天道因則大,化則細”,《吕氏春秋·貴因》説的更明確:“因者無敵。”那麽要因循什麽?又該如何因循?《吕氏春秋·貴因》裏的這段話比較有代表性:
三代所寶莫如因,因則無敵。禹通三江、五湖,決伊闕,溝迴陸,注之東海,因水之力也。舜一徙成邑,再徙成都,三徙成國,而堯授之禪位,因人之心也。湯、武以千乘制夏、商,因民之欲也。如秦者立而至,有車也;適越者坐而至,有舟也。秦、越,遠塗也,立安坐而至者,因其械也。
這段話比較清楚地説明了,應該因循什麽。首先,要因循天道自然。《慎子佚文》説“任自然者久,得其常者濟”,《管子·勢》也説“聖人因天”,天道自然既是事物的本然狀態,也是事物的應然狀態,只有合乎自然的才能長久。所以不僅在對待自然事物的時候要因循,在處理政治社會事務的時候也要學會效仿,不然就會失敗。這一點也正是鯀堵塞治水失敗與大禹疏導治水成功所昭示的意義[注]大禹采用疏導的方法治水成功,在這裏與其説是一種事實,不如説是一種隱喻,它昭示着因循作爲一種方法的可行性與重要性,同時它還隱含着君主要貴因無爲的政治意藴。。
其次,要因人之心。人心或者説人情是具有普遍性、先天性的,因此政策措施一定要合乎人心,所謂“凡治天下,必因人情”(《韓非子·八經》)。而違背人情的事情,古人認爲是不太可能成功的,因此首先要知人心,然後順人情而爲。
最後,還要因民之欲。也就是要因順民衆的基本欲望,畢竟只有得到民衆的支援才可能“貴爲天子,富有天下”(《荀子·王霸》)。
既然要因循,那麽君主就要少作爲,也就是“無爲”。戰國諸子認爲治理國家最好的狀態就是“垂衣裳而天下定”(《荀子·王霸》),他們幾乎都反對君主過度有爲,而把無爲放到一個非常高的地位,如“夫帝王之德,以天地爲宗,以道德爲主,以無爲爲常”(《莊子·天道》),“無爲者帝”(《管子·乘馬》),“虚静無爲,道之情也”(《韓非子·揚權》),“古之王者,其所爲少,其所因多”(《吕氏春秋·任數》)。
戰國諸子之所以一再强調無爲,一方面是看到了君主過度有爲給社會帶來的巨大災難,另一方面則是看到了君主本身的局限,而無爲恰恰能同時解決這兩個難題。因此《莊子·在宥》説“君子不得已而臨蒞天下,莫若無爲”,這樣一來就能達到“身佚而國治”(《荀子·王霸》)的效果。
當然,思想家强調無爲,並不是要君主完全不作爲,而是强調在君道的範圍内作爲,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君主在無爲的情況下仍能不失君位。這一點,韓非子看得最清楚,他説“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韓非子·揚權》)。
大體概括一下,思想家們所認爲的“要”主要就是正名、定分、治吏。三者又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正名是爲了定分,定分則是爲了更好地治吏。《荀子》與《吕氏春秋》都有《正名》篇,《管子·樞言》也强調“名正則治,名倚則亂,無名則死。故先王貴名”,《韓非子·主道》也説“形名參同,君乃無事焉”。正名之後就是定分,明確各自的職責,然後君主就只需“脩名而督實,按實而定名”(《管子·九守》),這樣治吏的任務也就能够很好地完成。
强調君主無爲,也是爲了讓君主不要去做屬於臣下的事情,因爲這樣既干涉了臣下,也使自己陷入危險的境地。所謂“爲人君者,下及官中之事,則有司不任”(《管子·君臣上》)。那麽君主無爲,臣下是不是也要無爲?諸子百家的答案都是否定的。《莊子·天道》中的這段話分析得最爲精到:
上無爲也,下亦無爲也,是下與上同德;下與上同德,則不臣。下有爲,上亦有爲,是上與下同道;上與下同道,則不主。上必無爲,而用天下;下必有爲,爲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
也就是慎子所説的“君臣之道,臣事事,而君無事,君逸樂而臣任勞,臣盡智力以善其事,而君無與焉”(《慎子·民雜》)。
既然是君無爲而臣有爲,那麽君主雖然可以是無能之主,臣下卻不能是平庸之臣,不然國家的政治運作就會受到影響。特别是到了戰國中後期,大國的出現,戰争的需要,龐大而複雜的國家機器的運作,都急需專業而賢能的人才。
不僅如此,人們在歷史與實踐中也認識到,君主一人雖然至爲關鍵,但僅僅依靠君主一人,即使是聖人,也難以完全勝任治國大任。所謂“人主不可以獨也。卿相輔佐,人主之基、杖也,不可不早具也”(《荀子·君道》)。
戰國諸子還普遍認識到,能否尚賢關係到國家的治亂强弱。“得賢人,國無不安,名無不榮”(《吕氏春秋·求人》),“夫賢人在而天下服,一人用而天下從”(《戰國策·秦策·蘇秦始將連横》);反之,“聞賢而不舉,殆”,“見能而不使,殆”(《管子·法法》),也就是《荀子·議兵》所説的“好士者强,不好士者弱”。而《吕氏春秋·求人》更將尚賢抬到本體的高度,説“賢者所聚,天地不壞,鬼神不害”。
就連一向被認爲不尚賢的道法兩家,到了戰國中後期,也都有尚賢的言論。莊子後學已經指出“行事尚賢”(《莊子·天道》)、“拔舉而不失其能”(《莊子·天地》)。至於法家,雖然一再强調“尚法不尚賢”,但實際上法家十分重視賢能的得失,如慎子就明確提出應該“使賢任職”(《慎子·知忠》)。這是因爲法家是在相對關係中考慮尚賢問題的,在强調法的重要性和客觀性的時候,就極力反對違反這種客觀性的尚賢行爲,也就是反對“過法立智”(《韓非子·飾邪》)。但他們也明白賢能的重要性,所以同時也重視人才的得失,只是他們所要求的賢能是能够在法律範圍内活動的人,强調的不是人的道德層面而更多的是具體的才能智力,所謂“智盈天下,澤及其君;忠盈天下,害及其國”(《慎子·知忠》)。
既然賢能如此重要,那麽君主就一定要把尚賢使能作爲自己最緊迫的事務來辦,所謂“勞於求人,而佚於治事”(《吕氏春秋·士節》),“賢能不待次而舉,罷不能不待須而廢”(《荀子·王制》)。
那麽接下來的問題就是選擇什麽樣的人,也就是選賢的標準問題。各家的標準不盡相同,不過在一些原則上還是有相通之處。首先,要厚待賢能。在儒家就是强調要禮遇賢人,在法家就是主張厚爵禄以待之;其次,不能求全責備。《吕氏春秋·舉難》説“以全舉人固難,物之情也”,人不必也不可能是全能,因此只需要“量能而授官”[注]《荀子·君道》。《管子·君臣上》、《韓非子·八説》、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道法》等都有類似的説法。;再次,重視賢能的實際能力,不能只會“紙上談兵”。所以“明主之擇賢人也,言勇者試之以軍,言智者試之以官”(《管子·明法解》),也就是要“論之於任,試之於事”(《韓非子·難三》),《吕氏春秋·論人》更提出了系統的知人論人的方法,也就是“内則用六戚四隱,外則用八觀六驗”;最後,要有敢於直諫之臣。《荀子·臣道》説“事聖君者,有聽從,無諫争;事中君者,有諫争,無諂諛”,而絶大多數的君主都是中君,因此“君雖尊,以白爲黑,臣不能聽”(《吕氏春秋·應同》),而是要敢於直言進諫。
君主治國,既需要賢人輔助,也需要禮法的規範。禮與法雖是兩種不同的工具,爲不同的流派所提倡,但它們在結構上具有互補性,在功能上具有相似性,所以到了戰國中後期,禮法兼用,刑德並舉,成爲當時多數人的共識。
儒家向以重視德禮而聞名,孔子曾説“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爲政》)。到了戰國中後期荀子這裏,已經變爲“隆禮至法”(《荀子·君道》),所以荀子一方面説“人無禮則不生,事無禮則不成,國家無禮則不寧”(《荀子·修身》),另一方面又强調“刑威者强,刑侮者弱”(《荀子·議兵》)。
法家無疑是重法的,但也並非完全排斥禮。齊法家的代表作《管子》,本就以禮法並用而著稱,《慎子·威德》則説“定賞分財必由法,行德制中必由禮”,就連以嚴苛著稱的韓非子也指出“明主之所導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韓非子·二柄》)。
道家對於人和社會總是試圖以道觀之,因此對於禮法都持批評的態度,所謂“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老子》三十八章)。但其實細究這句話就會發現,雖然道家認爲社會一直在倒退,禮的社會並非他追求的理想社會,但他一定程度上承認了現實社會中禮的適用性和可行性。到了戰國中後期,莊子後學在《莊子·説劍》中説到天子之劍,就指出要“論以刑德”,黄老色彩很濃厚的馬王堆漢墓帛書,更明確地提出:“天德皇皇,非刑不行;繆繆天刑,非德必傾。刑德相養,逆順若成。”[注]馬王堆漢墓帛書《十六經·姓争》。
禮與法可以兼用,部分原因在於它們功能上的相似性。首先,它們都是衡量人的行爲以及社會事務的客觀標準。“法度者,萬民之儀表也。禮義者,尊卑之儀表也”(《管子·形勢解》)。《荀子·王霸》説“禮之所以正國也,譬之猶衡之於輕重也,猶繩墨之於曲直也,猶規矩之於方圓,既錯之而人莫之能誣也”,《管子·七法》則説“尺寸也,繩墨也,規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謂之法”,兩則文獻都用權衡、繩墨、規矩之類的標準來比喻禮或者法,可見禮與法充當的都是一個客觀標準。
另外,二者都有止争、區分尊卑貴賤、穩定社會秩序的功能。《荀子·禮論》從禮的起源的角度指出,禮是爲了解決争鬥引起的混亂而産生的。同樣,“夫法者所以興功懼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管子·七臣七主》),法也是爲了更好地穩定社會秩序而産生的。禮的主要功能就是區分尊卑貴賤,而依據在法的面前的能動性,也可以區分君、臣、民,所謂“以力役法者,百姓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以道變法者,君長也”[注]《慎子·佚文》。類似的説法亦見於《管子·任法》《吕氏春秋·察今》等文獻。。
當然,禮與法畢竟不同,這恰恰可以使它們共同爲君主所用,相輔相成,達到互補的效果。一方面,它們的適用對象不同,“由士以上則必以禮樂節之,衆庶百姓則必以法數制之”(《荀子·富國》),也就是我們熟知的“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禮記·曲禮》),因此就要“以善至者待之以禮,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荀子·王制》),也就是説德、禮主要是勸人向善,而法、刑則主要是禁人爲非。另一方面,禮法的適用領域也略有不同,《慎子·威德》寫到“定賞分財必由法,行德制中必由禮”,即是對二者適用領域的簡單劃分。
君主獨掌大權,並擁有多種治國理政的工具,但是戰國諸子普遍認爲,君主治國並非爲一己一身之私,謀一家一姓之利,而是要以民爲本,爲天下之公。
以民爲本是當時思想界的共識。儒家一直以强調富民教民而聞名,他們深知“下貧則上貧,下富則上富”(《荀子·富國》),“天下歸之之謂王,天下去之之謂亡”(《荀子·正論》)的道理,所以一再强調“王者富民”(《荀子·王制》)。《荀子·大略》進一步提出“天之生民,非爲君也;天之立君,以爲民也”這一典型的民本思想命題。墨家的資料比較少,但《墨子》中的思想基本上被後來的墨者沿襲,而《墨子》提出的尚賢、尚同、兼愛等各種觀點,都是要使民得到最大的利。道家更强調的是“順於民”[注]馬王堆漢墓帛書《十六經·前道》。,也就是要因民之欲,順民之情,不做過多的干涉,這樣才能真正的聚民利民。法家雖然處處爲君主著想,但他們也認識到了民的重要作用,因爲“無地無民,堯舜不能以王,三代不能以强”(《韓非子·飾邪》),那麽有道之君,就應該“有德澤於人民”(《韓非子·解老》),《慎子·威德》甚至相當早地提出“立天子以爲天下,非立天下以爲天子也”[注]類似的觀點,亦見於後來的《吕氏春秋·貴公》篇。。
其實不止思想家清楚這一點,戰國時期的統治階級,也已經認識到民的重要性。《戰國策·齊策》記述趙威后問齊使,先問歲與民,後問君,並説:“苟無民,何以有君?”《吕氏春秋·制樂》亦記述宋景公不將熒惑移於民時的話,“民死,寡人將誰爲君乎”。可見以民爲本在戰國時早已成爲一種社會普遍意識。
然而,以民爲本並不意味着民衆成爲政治的主體,這句話的隱含主語是君主,而民只是賓語,是政治的客體。這個客體既是目的,也是工具;既被尊崇,也被貶抑。
實際上,戰國諸子關於民的理論中存在着一個類似矛盾共同體的文化範式,也就是“重民——輕民”的組合結構。一方面,作爲整體的形而上意義的民,因其客觀上所藴含的巨大力量,而被尊崇,成爲國家之本;另一方面,作爲個體的政治倫理意義的民,則被看作是愚昧無知,不能自理,甚至可以説是毫無意義的。换言之,思想家們所尊崇的民並不是有血有肉、實際存在的具體個體,而只是符號化、象徵性的整體。甚至可以説,在思想家的理論中,整體之民也只是在和君的對應中才有意義,它是論證君主有必要存在的一個理由,也是警示君主自我節制的一個依據。
《莊子·在宥》的一句話道出了戰國諸子對民的這種矛盾心理,“卑而不可不因者,民也”。因此思想家更爲關注的是用民的問題,愛民利民,説到底都是爲了用民,所謂“予之爲取”(《管子·牧民》)。
另外,“重民——輕民”的組合結構,在具體政策上也有所體現。比如教民與愚民並存。一方面强調教化萬民,“如保赤子”[注]《荀子》中多次提到這句話,這句話看似是對民的愛護,但有一個預設的前提,那就是民是没有理性、不能獨立的兒童,永遠只能在君主聖人的保護下才能生存。;另一方面又强調愚民,不可使民有智。教民歷來被認爲是儒家的政策,實際上法家也要教民,只是所謂的老師和教材不同,儒家是大儒和經書,而法家則是官吏和法律,所謂“以法爲教”,“以吏爲師”(《韓非子·五蠹》)。愚民一直被認爲是道法的標籤,實際上儒家也不例外,他們並不信任民衆,在他們看來民衆雖有聖人之性,但脱離了聖人教化,就難以將這種可能性轉化爲現實性。如果現實中民衆都有了智慧,聖人的存在就没有了意義,因此孔子説“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論語·泰伯》)。
實際上,“民”這個字本身就不含有尊貴的意義,《説文解字》解釋“民,衆萌也”,段玉裁注“萌猶懵懵無知兒也”,因此如同一個無知兒無法成爲一家之主,在戰國諸子的理論中,民再怎麽被强調是國家之本,是基礎,也無法成爲國家政治的主體。
“新子學”不只是一個口號,一個概念,更是新時期的一種新的理念和方法,它與傳統子學擁有緊密的關係,但又有很大的不同,這種不同不僅在於我們要運用新的理論方法重新認知諸子,更重要的是我們要避免傳統的經學思維和獨尊心態,重視開放性和包容性,强調整體性和貫通性,把諸子作爲一個整體來看待,既關注他們的區别與不同,也要關注他們的共同性。
由此出發,以“新子學”的方法與精神去觀照戰國諸子的政治命題,我們可以發現,戰國諸家擁有很多共同的政治話語,形成了包括君主至上、貴因無爲、尚賢使能、禮法兼用、以民爲本等在内的共同政治命題。這些命題相互聯繫、相互補充,其中,君主是政治主體,民衆是政治客體,賢能官吏是君主與民衆之間的中介,無爲是一種根本的政治統治方法,而禮法則是君主治國理政的規範,它們共同構成了戰國中後期的政治話語體系。
進入秦漢,這一政治話語體系得到進一步發展,經過思想家形上化分析與神聖化論證,開始意識形態化、制度化與社會化,逐漸成爲官方的意識形態,真正外化爲完整成套的制度,並最終成爲全社會的普遍意識。自此以後,以這一套共同政治命題爲基礎的政治理論、政治制度、政治社會就基本確立,共同構成了獨特的中國傳統政治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