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对外劳务输出领域经济犯罪

2018-01-23 02:41:36
中国防伪报道 2018年5期
关键词:劳务输出外派中介机构

近期,受国际形势和国内大环境的影响以及劳务中介市场的管理混乱,对外劳务输出领域经济犯罪呈高发态势,影响了社会稳定,此类骗局的几种表现形式如下:

一是一些中介公司通过当地人出面组织人员、收取费用,自己躲在幕后指挥操纵,如犯罪嫌疑人金某在没有任何营业手续的情况下,以办理“劳务签证”为名,委托中介公司招收14人赴韩国劳务,每人上缴各种费用8万元。因实际办理的是“商务签证”,出国人员被全部遣送回国。像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组织人员时往往都是单线联系,通过本地的委托人来招工,给其一定比例的提成,利用跨区域信息不对称、受害人来回不便等对其有利条件进行大肆诈骗。这类案件损失追缴难度大,容易造成集体上访。

二是某些不具备境外劳务资质的中介机构,采取办理旅游签证、商务签证的办法,将劳务人员输送至国外打黑工。如非法中介收取农民赵某等十几人每人8万元,安排他们跟随欧洲行的旅游团欲到西班牙后脱团打黑工,从比利时下飞机后,途经卢森堡、德国、布鲁塞尔,走到法国时被边检查获遣送回国。

三是少数犯罪分子以虚假的劳务输出中介机构,虚构相关事实实施诈骗,收取高额报名费、手续费后即刻潜逃。如犯罪嫌疑人宋某在无外派劳务资质的情况下,打着大连某公司的旗号,以招收赴澳大利亚钻石平台工名义,发布虚假信息,与十几名劳务人员签订应招劳工确认书,诈骗保证金30万元后潜逃。

该类案件受害人数多、范围广,且多为弱势群体,大多数外出务工的农民文化程度较低。外派劳务人员一年的收入相当于国内企业职工五六年的收入,为此,不少人甘冒风险。一些年龄偏大、无专业技术的人不能通过正当渠道出国务工,就寻找非法途径。非法中介正是摸清了这些人致富心切的心理,加之务工者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出国劳务常识,防范意识差,往往花费七、八万元以自费旅游、商务考察等理由签证前往国外非法打工。许多人在办理手续时,既不了解办理单位、个人的资质情况,是否具备外派劳务的能力,也不与对方签订合同,约束对方的行为,结果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警方提示:有出国劳务意向人员在选择中介机构时,必须选择有经营资质的劳务公司或境外就业介绍机构;出国前须与劳务公司签订正规的《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办理手续时,绝不能以旅游、商务考察签证的形式出国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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