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会计报表的真实性

2018-01-23 00:02邓晓霞
黑龙江粮食 2018年11期
关键词:利润表会计报表负债表

邓晓霞

(哈尔滨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站 哈尔滨 150001)

会计报表的真实性。真实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989年,国家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中,提出了四项会计信息主要的质量特征,包括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我国《会计准则》提出了六项会计信息的基本质量特征,包括真实性(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惯性、及时性和明晰性。

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外会计舞弊及审计失败案件频频爆出,使得会计信息的质量问题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如何研判(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可信这一专业化较强的工作,成为会计信息使用者(下文以投资者为代表)在经济决策时必须首先面对的一个棘手的问题。

如何甄别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判断会计报表是否可靠,投资者应首先关注注册会计师(CPA)对会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若CPA对所审会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则表明会计报表(如被CPA出具保留意见)的可信程度下降,甚至会计报表(如被CPA出具否定意见)根本不可信。

1.在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民事赔偿制度不健全的环境

当下,投资者利用会计报表进行投资决策时,除了关注CPA的审计意见外,还可以通过分析会计报表项目间勾稽关系、财务比率、会计调整等方法,来分析、判断公司管理当局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程度,主动规避投资风险。

2.分析会计报表项目间勾稽关系,辨别会计报表的真实性

会计报表项目之间基本勾稽关系。本勾稽关系包括:(1)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2)收入-费用=利润;(3)现金流入-现金流出=现金净流量;(4)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分别与其附表、附注、补充资料等相互勾稽等。在会计报表基本勾稽关系中,投资者应重点关注三张主表与其附表、附注、补充资料等勾稽关系是否恰当,以及相关信息在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其补充资料中的披露是否充分。

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间勾稽关系。(1)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平均余额以及借款利息率、复核利润表中“财务费用”的合理性;(2)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复核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的合理性;(3)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复核利润表中“管理费用-折旧费”的合理性;(4)(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与(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数据勾稽关系是否恰当等等。

资产负债表与现金流量表间勾稽关系。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期末与期初差额,与现金流量表“现金与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勾稽关系是否合理;(2)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的增加(减少)。一般对应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或流出量的减少(增加);(3)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增加(减少),一般对应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的增加(减少);(4)根据资产负债表中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项目的增减变动金额,复核现金流量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合理性等等。

3.现金流量(部分)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1+17%)+预收账款增加额-应收账款增加额-应收票据增加额;(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存货增加额)*(1+17%)+预付账款增加额-应付账款增加额-应付票据增加额;(3)支付的各项税费≈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发生额+管理费用中税金发生额-应交税金增加值=其他应交款增加值;(4)本期实际解缴的增值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存货的增加)*17%等等。

4.分析税金与利润、收入之间关系

流转税和所得税是企业税中的两大类型。一般而言,流转税占收入比例应相对稳定,且同业之间不会存在太大差异。如公司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突然下降,或者显著低于同业水平,则公司虚增收入或者透露税款的风险加大。

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之间存在差异是正常的,但如账面税率(利润表中“所得税”与“利润总额”之比)显著小于法定税率,则说明大部分税前会计利润在税法中不能确认为应税所得,这种显著差异会折射出公司存有虚假利润风险。

5.会计报表真实性的财务比率分析

投资者在分析财务报表时,可以将企业相关财务比率作纵向以及横向的比较,已期发现重大的或异常的波动来判断会计信息是否可靠。如将本期的财务比率与前期、计划或预算的数据比较,以及将其与融行业的其他企业、行业平均水平比较,此举对帮助投资者分析会计信息是否可靠以及做出正确的决策将大有裨益。

辨析会计调整对会计报表真实性的影响。会计调整是指针对企业原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发现的会计差错等所做的调整。对于会计政策变更及以前期间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对于会计估计变更则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6.“追溯调整法”与“利润操纵”。《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追溯调整法会计处理步骤包括:(1)计算确定累计影响数;(2)账务处理(调账);(3)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4)报表附注说明。为了便于分析会计“追溯调整法”是否涉嫌公司“利润操纵”,笔者将“追溯调整法”的账务处理分为调减和调增期初留存收益两种类型。

对于调减期初留存收益的情形,如果数额“巨大”,投资者则有理由怀疑公司虚计前期利润,对于公司管理当局来说,此举的主要好处是,追溯调减前期利润既不影响公司既得利益(例如公司已按当初的收益水平获得配股、增发、或者已取得银行的贷款融资等),同时又可为其后期盈利拓展空间。

7.滥用会计估计进行“巨额冲销”,影响会计报表的真实性

一些(上市)公司往往利用会计制度(准则)变化、高管及控股股东更换、公司重组、经营困境等作为契机,滥用会计估计以及谨慎原则进行巨额冲销。黄世忠教授曾撰文认为,巨额冲销蕴含的可能信号包括:上市公司以前年度报告的利润严重不实,有此形成的“资产泡沫”或“隐形负债”使高管人员不堪重负。为了释放风险,减轻负担,高管人员不惜诉诸于巨额冲销,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或有损失等形式,对资产负债表进行“清洗”(Big-bath)和“消毒”

按照证券监管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二年、三年亏损,其股票交易要被“披星戴帽”甚至有被证券交易所摘牌的风险。为了摆脱这样的窘境,上市公司往往选择“会计调整”,玩弄会计“数字游戏”(Numbers Game)∶通过会计差错更正“巨额条件期初留存收益”,或者干脆选择“让我一次亏个够”,“巨额冲销本期会计报表”。

企业无论是巨额“追溯调减期初留存收益”,还是对本期会计报表的“巨额冲销”,均涉嫌对其前期”做假账的后续掩盖(黄世忠,2002)或是未来期间盈利拓展空间。值得注意的是,牵着操纵利润的方式与后者想必,其对投资者的心理以及对证券市场的冲击似乎要更“温柔些”,同时其操纵利润的手段更加“隐秘”。

判别公司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可靠,除了以上分析方法外,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分析企业所在行业的经营风险、企业的控制环境、管理当局的诚信程度、非公允的关联交易等诸多方法来识别。

由于会计核算有假设前提,会计政策(估计)的选用(滥用)及其变更、管理舞弊的驱动,加之会计规制的不完善以及会计道德的失范等等,因而对待会计报表的“真实性”我们应辩证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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