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川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体系。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如何选好、管好、用好、激励驻村工作队,是事关能否实现高质量脱贫的重要因素。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四个精准”,切实做好驻村工作队的选派管理,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精准选派,确保尽锐出战。从破解瓶颈、严把人选、统筹合力入手,着力选好驻村工作队。一是摸清贫困底细。通过村自查、乡镇(街道)复查、组织部审核等程序,摸清摸透贫困村致贫原因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贫困村“一村一档”台账,做到底细清、情况明,为因村选派提供前置条件。二是严格选派标准。按照干部申报、单位推荐、组织审核的选派模式,突出政治标准、工作作风、专业能力、身体素质等履职条件,从各单位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中优先遴选“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确保尽锐出战。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组织软弱涣散、产业发展滞后、基础设施薄弱、信访矛盾突出”四种问题,重点在派出单位、派出人员上做文章,建立派出人员知识能力库,按照“贫困村缺什么补什么原则”选派驻村工作人员,提高选派精准度和人村匹配度,补足短板。四是突出精准派人。对全县有脱贫任务的290个村(社区)全覆盖选派驻村工作队,共选派955名工作队员,其中市级部门选派5名,县级机关选派370名,乡镇选派580名,实现115个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有县级以上机关派出的人员不少于3人。结合村情实际,从县级机关选派11名熟悉党建业务、74名善谋产业发展、24名勤于协调项目、6名会做群众工作的处科级(后备)干部到115个贫困村任第一书记。
坚持精准管理,确保帮扶成效。从建章立制、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入手,着力管好驻村工作队。一是念好“紧箍咒”。制定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明确驻村工作队工作任务职责,建立健全驻村工作队三级工作例会、考勤管理、工作报告、纪律约束、承诺践诺、驻村召回等六项制度,从严从实要求,培养优良作风,确保驻村工作干出成效。截至目前,对落实制度不到位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开展约谈75人次。二是贴上“护身符”。落实驻村工作队经费、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后勤保障措施。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定期收集研究解决驻村工作队的意见建议,并定期开展家访,了解被选派人员家庭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从组织上解决选派干部的后顾之忧,让选派干部轻装上阵,攻坚拔寨。三是盯上“瞄准镜”。建立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统筹、鄉镇(街道)抓管理、派出单位抓跟踪的驻村工作队管理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驻村工作队人员选派、监督教育、考核管理。鼓励乡镇(街道)理直气壮管理驻村工作队,督促驻村工作队建立驻村工作台账,对落实脱贫规划、开展精准帮扶、为民办事服务、宣传解释政策等情况详细记录在册,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帮扶工作进展和成效。派出单位加强关心关爱,落实相关保障措施,确保驻村人员安心工作。
坚持精准考核,确保目标落实。从考核机制、督查机制、分类机制入手,着力用好驻村工作队。一是优化考核体系。实行乡镇(街道)、联系帮扶部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五位一体”捆绑考核机制, 实行责任捆绑、项目捆绑、资金捆绑,并把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内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分别占选派部门年度综合考核成绩20分、8分、2分,树立“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就理想”的考核导向。二是健全督查机制。每季度重点对驻村干部到岗到位、工作开展、经费落实、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督查,不定期进行暗访,每周出一期工作动态,对督查、暗访发现的问题,由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面对面”指导、“点对点”通报,并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反馈给驻村干部、派出单位、乡镇(街道),形成多方会诊、多方治疗、多方监督的格局,对整改情况落实专人跟踪,确保整改实效。三是开展定期回访。每年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开展一次驻村干部全覆盖回访,重点了解掌握驻村干部的岗位适应情况、思想动态、工作表现以及生活情况,并作出评价,及时与派出部门、乡镇(街道)进行沟通,通过谈心谈话,加强与派出部门、乡镇(街道)、驻村干部的沟通交流,为驻村干部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引导鼓励驻村干部做好工作。四是实行分类考核。对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实行分类考核,分组排名,坚持考勤与考绩,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每年通过电话督查方式向驻村干部询问全村贫困户基本情况、产业发展情况、项目落地等情况;向帮扶干部询问贫困户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开展帮扶时间等情况;向贫困户询问帮扶干部帮扶情况、驻村工作队工作开展情况、帮扶满意度等情况,并与贫困户档案资料进行比对,倒逼帮扶干部、驻村干部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并加大民主测评的考核权重,树立“干部业绩在实践,干部名声在民间”导向,建立年度考核台账,存入干部档案。
坚持精准识别,确保正向激励。从评价机制、责任追究、选拔任用入手,着力激励驻村工作队。一是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将每年考核结果反馈给选派单位,并由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评价建议,作为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综合评价、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对被认定为“不合格”的驻村干部,全县通报批评,派出单位予以召回。二是考核结果与责任追究挂钩。对履行职责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者有其他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派出单位和管理单位有关负责人、责任人予以问责。2016年以来,因脱贫攻坚履职不力被免职、降职70余名。三是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挂钩。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出台《在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办法(试行)》,把脱贫攻坚作为培养锻炼、考察识别、选拔任用干部主战场。将脱贫攻坚中涌现的优秀干部及时提拔使用或交流重用,县委新提拔重用干部进入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时,优先考虑有脱贫攻坚一线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2016年以来,从脱贫一线提拔使用干部100余名。
(作者系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