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的女性发展与女性发展研究:回顾与展望

2018-01-22 03:57张再生裴桐
理论与现代化 2018年6期
关键词:改革开放

张再生 裴桐

摘要:2018年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宏伟决策的第40年,亦是女性发展与女性发展研究逐渐走向成熟和繁荣的40年。为了更好地保障女性权益、促进女性发展研究的进步、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通过对过去40年女性发展以及女性发展研究历程的回顾,总结出女性发展与女性发展研究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挑战。据此,提出了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引领中国女性发展理论的建设、加快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的进程、制定和完善家庭友好政策、保障女性与女性组织的发言权、加强性别平等政策的宣传与教育、加大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力度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改革开放;女性发展;女性发展研究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8)06-0012-06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女性发展问题逐渐成为国家、社会和公民关注的焦点,成为全球性的挑战,女性发展研究领域也成为学者们研究和探讨的重点。在过去的40年中,中国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层面均获得了巨大的进步,中国女性发展研究也取得了不菲的成果。然则,当前仍存在着多种阻碍女性与男性实现平等发展的因素。国内对于女性发展的研究,虽然也获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有不少亟须提升之处。只有排除了存在的桎梏与障碍,才能够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中国女性地位的提升,促成男女两性的和谐共赢发展,推进中国人文与社会科学的发展,推动中国社会文明的伟大进步。

一、改革开放40年女性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一)女性发展取得的成就

1.女性的政治地位明显上升

改革开放以来,男女平等、尊重女性的价值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为女性参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党和国家鼓励和推动女性参政,颁布和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女性参政的法律和政策,为女性参政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据调查,2013年中国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为22.7%,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为48.4%[1]。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也有所上升。图1的数据显示,自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代表中的女性代表比例呈波动上升状态,尽管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的比例下降到了20.2%,但仍为20%以上。特别是2018年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其中包含女性代表742名,占代表总数的24.9%,较改革开放初期上升了3.7个百分点,再创新高。此外,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共有女委员440名,占全体委员总数的20.39%,首次突破20个百分点,较改革开放初期上升了 5.89个百分点。这表明中国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女性参政议政的权利得到了更好的保护。

2.女性的经济地位全面提升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发布的数据,2018年中国女性以60.9%的劳动参与率高居世界第一位,远超过48.5%的国际平均水平。同时,2018年中国男女两性之间的劳动参与率差距缩小为14.8个百分点,低于国际平均水平的26.6个百分点。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女性在劳动力流动人口中占比近半,并以农村青年女性为主,改革开放为女性参与劳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此外,在《财富》杂志发布的《2018年全球最具影响力商界女性排行榜》中,中国女性占14席,比例高达28%,排名最高的位居全球第四名。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18全球白手起家女富豪榜》显示,榜单前10位中有5位来自中国,其中前4名均为中国女性。中国女企业家的世界排名大幅上升,不仅表明中国经济地位的崛起,也表明中国女性在经济领域的快速成长,标志着中国女性经济社会地位的全面提升。

3女性的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

改革开放后,中国女性的初等、中等、高等教育均迎来了发展的机遇期。不仅是政府部门,整个社会以及每个家庭对女性教育的重视程度都有了极大的提高。通过三者的共同努力,40年来,中国女性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和平均受教育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数据显示,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女学生比例上升至46.39%、47.83%,这表明中国女性文盲的比例不断下降,整体的文化水平有所升高。同时,普通本专科女大学生比例从改革开放初期的24.11%提高至52.53%,反超男性。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的女性比例分别从21.3%、8.8%提高至53.14%、38.63%[2]。中国女大学生在校比例的提高,是女性能够不断实现高层次就业的基础,更是女性整体素质乃至全民素质提升的标志。

4.女性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迅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伴随着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中国的召开,中国女性NGO(非政府组织)大批出现并逐渐成长壮大,组织内部更加成熟。党的十八大以来,它们不断追求与中国具体国情和实际发展状况、与中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全局相顺应,从而在制度、理念、工作能力和效率等各方面均显现出大提升、大繁盛、大发展的气象。其中,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女性NGO的中坚力量,各级妇联组织在维护和保障女性权益、促进性别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2015年,国家已支持妇联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2800多个区(县)开通“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1]。

此外,女性社会工作也得到了更多学者和社会组织的重视和关注。部分高校开始设立与女性社会工作相关的课程,培养并输送专业化的女性社会工作人才。一些社会组织也开始开展以女性、儿童和家庭的需要为导向的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不少省、市的妇联组织同样开始开展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的积极探索,发挥自身优势为促进女性发展作出贡献。

(二)女性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1.女性参政面临的挑战

尽管40年来中国女性参政取得了長足的进步,但依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首先,当前女性参政比例较低,虽然在2018年实现了新的突破,但距离联合国确定的女性在政府权力机构中占比30%的目标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其次,女性参政结构有待改良。女性所担任的职位多为低级职位、副职、管理科教文卫事业的虚职、本职,而较少担任高级职位、正职、管理经济法律的实职以及兼职,因此难以进入核心领导层和关键岗位。最后,女性参政发展速度较为缓慢。从中国女性自身角度出发,与男性相比,其参政意识相对薄弱,整体的文化素质和政治参与能力也亟须进一步提高。此外,为了保障女性参政权利而出台的政策,如女性参政比例制度,在具体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不断遭受质疑,仍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2.女性平衡工作一家庭关系面临的挑战

在一些人的家庭观念中,传统的家庭内部分工模式仍然根深蒂固。这表明,参加工作的女性还需包揽家庭中的洗衣、做饭、卫生、照料儿女和老人等琐碎事务,导致女性身上背负着工作与家庭两座大山。有调查数据显示,女性投入家庭的时间比男性高巧%,而投入工作的时间比男性少9%;“处在婚育阶段,被动失去晋升”这一原因成为女性较为突出的升职阻力,比相同身份的男性高出9.7%[3]。以上数据均说明,这种家庭照顾责任的存在,不仅限制了年轻女性对个人职业生涯的规划,也成为了职业女性向领导层发展道路上的窒碍。与此同时,职场上的竞争愈加激烈,工作的压力与日俱士曾,挤占了更多的私人时间。女性想要在职场中生存,必须首先做好本职工作,这就进一步激发了两方矛盾。如何更好地实现工作与家庭的平衡,成为了当代女性的必修课。

3.女性经济地位和社会保障面临的挑战

一方面,中国女性由于生理条件、历史观念等因素,在职场中持续受到不公平待遇。调查显示,女性整体平均收入比男性低22%[3]。“玻璃天花板”“死巷”、性别歧视等现象,加之家务劳动的社会经济价值难以得到承认,致使两性间的收入差距不断加大。另一方面,女性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易受到损害。男女同龄退休制度在中国尚未真正实施,伴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其参加工作时的年龄将会逐渐增大。而依照当前的退休政策,女性一般需比男性早退休5-10年不等,致使女性与男性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的差距仍将进一步扩大。此外,中国女性非正式就业比例较男性高,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又常面临侵犯女性人权的霸王条款,如拒绝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上述几种因素的危害叠加,最终可能导致老年女性贫困、性别隔离等不良后果,加剧男女两性在经济地位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上的不平等。

二、改革开放40年女性发展研究成果斐然

(一)改革开放40年女性发展研究的历程

1.起步阶段(1978-1994年)

中国女性发展事业和中国改革开放事业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有机交融在一起。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体制的确立,解决社会深层矛盾、调节利益关系的需求使学界对构建实现社会公平的机制、强化国家与政府在重建社会生活规则中的作用给予了极大关注,性别公正作为其中的应有之义开始得到了政府和学者的认可[4]。

2.蓬勃发展阶段(1995-2014年)

世界妇女大会的召开,促进中国女性发展事业实现了四个基本,即促进女性发展,维护女性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工作业务体系基本完善;组织机构体系基本健全;女性发展保持良好态势,女性权益得到基本实现。女性发展研究呈现出了蓬勃发展的态势。

3.普及延伸、双“量”提升阶段(2015年至今)

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全球妇女峰会上发表题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共建共享美好世界”的重要讲话。在该讲话精神的指引下,女性发展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女性发展研究领域普及延伸,期刊文献和硕博论文实现了数量上的翻倍增长。其中,发表于核心期刊的文献数量连续增长,研究的质量得以不断提升,女性发展研究关注的领域从国内延伸到国际。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共享一个对所有女性、对所有人更加美好的世界,成为关注和研究的重要内容。

(二)改革开放40年女性发展研究的进展与不足

1.女性发展研究成果更加丰富,研究质量不断提升

改革开放以来,女性发展研究领域中的核心期刊、硕博论文数量不断增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不断增加,相关专著不断增多。此外,以社会性别研究为主题的国际国内会议、社会学年会、女性社会学论坛上以性别视角研究公共政策的成果不断涌现。

2.女性发展研究议题不断丰富,研究视角更加多元

多年来,女性发展研究领域获得了明显的拓展,有关“单独二孩”、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等生育政策、工作一家庭平衡与女性职业生涯发展等社会热点问题成为了女性发展研究的新兴议题,获得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同时,在妇女参政、女性就业等传统女性发展研究的领域中,研究者关注的群体更为多样化,群体内部更为细分。同时,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多学科交融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多学科背景为女性发展与女性发展研究提供了多元化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模式。

3.女性发展研究实践更具时代性,研究方法进一步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女性发展研究的实践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有关社会性别预算、社会性别评估的实践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探索,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女性发展理论的本土化进程,使女性发展理论的研究更加贴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在研究方法上,定量研究的比重明显提升,虽然研究方法多采用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等基本的统计方法,但不断探索、尝试前沿的研究方法已成为学术界的研究趋势。

4.女性发展研究议题发展不平衡,选题缺乏创新精神

40年来,有关社会性别预算、社会性别评估的实践在我国逐渐推广开来,但由于社会性别理论和社会性别主流化的西方背景,我国的实践多学习和模仿国际社会性别主流化和女性发展的理论与方法,缺少本土化的理论支撑和框架指导。同时,对本土化实践的经验总结多局限于試点经验的总结,尚未形成对全国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框架。

5.女性发展研究数据不足,研究力法相对滞后

女性发展研究领域中的社会性别研究议题不断丰富,学术视野逐步拓宽,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之前研究领域的空白。然而从研究议题的整体分布来看,各研究议题发展十分不平衡,学术界依旧倾向研究传统理论视角下的较为成熟的议题,或者更多地关注当下的社会热点问题,而对于老年妇女、少数民族妇女等特殊群体的贫困问题、女性与环境发展问题等“非热点”问题关注较少,针对许多关乎女性权益、亟待解决议题的研究明显不足。

6.社会性别本土化理论研究仍需加强

截至目前,依托于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定量研究的数量有所增加。但从总体来看,针对女性发展开展的实地调查数量仍然不足,导致用于女性发展研究的统计数据支持力度不够。在研究方法上,大部分学者对女性发展领域的研究还局限在理论研究等定性分析上,即便采用实证分析,其分析方法多停留在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等基础分析层面,对于国外前沿性的研究方法的学习与应用依然不足。

三、女性发展与女性发展研究展望

(一)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引领中国女性发展理论的建设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之一,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更是指引中国女性发展理论不断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强有力的思想武器。随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女性对于两性平权与自身进步的呼声和追求也随之增加。在过去的40年中,中国女性发展从西方女性主义中获得了许多经验与启发,但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女性发展理论,为中国女性发展实践提供更为符合中国具体国情的指导,必须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汲取对其有价值的理论资源,吸取西方女性发展理论中的马克思主义因素。同时,我们不能完全抛弃中国传统的女性发展思想,要批判性地对其进行继承和发扬,并将其中的精华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有机结合,最终用于指引未来的中国女性发展以及女性发展研究。

(二)加快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的进程

实现社会性别主流化,是一项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长远意义的战略,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环。推动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发展,需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并进一步开发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工具。政府作为肩负这两项任务的责任主体,首先应完善各级政府中促进性别平等部门的设置。中央政府充分发挥自上而下的统筹作用,将社会性别统计工作落实到基层社区工作中,从而使各级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实现高效联动,也为分析和评估各项政策、项目和规划提供数据基础。其次,应将社会性别观念归入法律、公共政策的制定以及各大方案和项目中[5],同时开发社会性别分析工具,构建公共政策性别评估的指标体系,从而完善促进社会性别主流化实现的顶层设计,将性别公正贯穿整个决策过程。最后,应提升国家机构工作人员的性别意识与专业化水平,加大人力和财政资源的投入,对社会性别预算改革的新形式进行探索,强化政府财政部门的主导力[6]。结合我国当前预算管理的制度现状,要主动考虑“自下而上”的推广策略,从地区试点开始由点及面地进行推广。

(三)制定和完善家庭友好政策

通过在中国建立更为完善的家庭友好政策,可以帮助女性缓和工作一家庭冲突、促进两性享受平等的就业待遇。政府应借鉴外国成熟的政策经验,为职业女性提供带薪、无薪相结合的女性育儿假、家庭津贴和已婚家庭的税收减免制度,并通过政策干预,引导家庭内部劳动的性别分工趋于合理,更多地强调父亲在家庭事务中的责任。在“父母假”中强制规定父亲一方休假的配额,从而有效地提升男性休“父母假”的比例,减轻女性在家庭事务中的重担,并有助于减少劳动力市场的性别歧视。此外,应当大力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和公共照料服务,积极构建包含家庭、市场、政府在内的多主体儿童照顾体系,进而平衡儿童照料工作中的政府责任与家庭责任。

(四)保障女性与女性组织的发言权

加强对各级女性干部的培训,提升女性干部的社会性别意识与促进女性发展的工作能力,并结合我国实际制定符合国情的妇女参政配额制,为女性进入决策层提供制度保障,提高女性在政治权力系统中的影响力。同时,以妇联为代表的女性NGO作为连接政策决策者与公众的重要桥梁,在促進性别平等纳入公共决策议程话语权中具有的独特作用。一方面,应深入探索女性NGO与政府开展合作、女性NGO之间的合作以及女性NGO独立开辟渠道等合作模式[7]。另一方面,妇联组织要继续筹划组织变革,优化自身队伍,提升妇联组织的专业性与影响力。

(五)加强性别平等政策的宣传与教育

一项公共政策的贯彻落实不仅需要政府决策者合理地制定与执行,更要建立在被政策目标对象支持与认同的基础上。通过加强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的宣传与教育,使政策对象在知晓公共政策的同时,审视公共政策为两性带来的性别福利,进而给政策的决策者与政策执行者施加自下而上的政治压力与社会约束力,从而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的效率和效果[8]。此外,对儿童进行性别平等教育是新兴趋势。宜进一步实施“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项目”,让两性平等、女性发展等理念扎根青少年的心田,从而为中国女性发展、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实现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思想基础。

(六)力口大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力度

一方面,宜继续培养社会性别研究的专业化人才,关注性别研究新生力量的培育,从而保障性别研究的长期持续性。重点应继续鼓励各大高等院校开设与社会性别、女性发展相关的专业课程,进一步扩展相关专业的硕士、博士点,提升女性发展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同时,可依托各类女性社会组织开展专业实践,使高校与社会组织达成合作,帮助高校学生在实践中提升自身的专业度。另一方面,还需加大学科建设力度,鼓励研究基地、研究会以及研究平台等的建设。国家可将科研经费向女性发展研究方向进行一定的倾斜,在各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时,可对女性发展研究方向提供更多的立项支持,从而激励更多的学者投入到与社会性别相关的研究中来,使整个学科的建设更为完善。

参考文献:

[1]李君如.2016中国人权蓝皮书[R].北京:中国人权研究会,2016:50-5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展规划司.2016中国教育统计年鉴[EB/OL].[2017-08-22]http://www.moe.gov.cn/s78/A03/moe_560/jytjsj_2016/2016_qg/201708/t20170822_311614.html.

[3]智联招聘.2018女性职场现状调研报告[EB/OL].[2017-08-28].http://www.docin.com/p-2117617365.html&for-mDaily=1.

[4]张再生.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研究亟待强化[N].中国妇女报,2012-01-17.

[5]刘伯红.建立和完善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J].中国妇运,2015(10):20-22.

[6]刘利群.社会性别主流化的推进与媒介责任[J].妇女研究论丛,2013(06):48-49.

[7]杜洁.妇女组织对村民自治政策话语的影响分析[J].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2(05):12-19.

[8]叶文振,孙琼如.公共政策的社会性别分析——以福建为例[J].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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