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生网络营销课程实践中的安全教育研究

2018-01-22 09:39张佳琳
课程教育研究·上 2017年51期
关键词:微商

张佳琳

【摘要】网络营销是中职学校市场营销专业学生的重要就业方向,网络营销课程是市场营销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但是网络环境纷繁复杂,中职学生安全意识薄弱,法律知识匮乏,已有学生加入微传销而不自知。本文旨在研究微传销的特点,以及在网络营销课程中应如何帮助学生在实践中远离微传销,安全的参与网络营销课程实践。

【关键词】网络营销课程 微商 微传销

【中图分类号】G633.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51-0245-02

基于网络营销的重要地位与未来发展前景,中职学校以就业为导向,已将网络营销课程设置为市场营销专业学生的核心课程,并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网络营销实践活动,为将来的就业、创业打下良好的基础。但是网络环境纷繁复杂,国家监管滞后与网络的隐蔽性,使网络在充满机遇的同时,也充斥着各种“陷阱”。特别是近些年微商的蓬勃发展,很多传销活动纷纷披上了 “微商”的外衣,从现实向虚拟转移。

中职学生年龄小、阅历少、认知水平有限,如何在参与网络营销实践中保证自身安全、规避风险,成为网络营销课程实践的重要安全性问题。

一、微商、传销与微传销

(一)微商

微商,英语名称We business即全民创业。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

据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微商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显示,截止2016年底,微商从业者近3000万人,微商品牌销售额达到5000亿元。但是相较于微商的蓬勃发展,相应的规范准则却十分滞后,尚未有规范化的运营标准。法规与法律的缺失给不法分子提供了犯罪的温床。

(二)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近年来由于相关知识的大力普及和国家的严厉打击,传统传销已难以为继,新型传销悄然兴起,互联网的隐蔽性,给了传销新的土壤,演绎出了新的特点与表现形式。

(三)微传销

微传销是以智能手机为工具,利用社交平台、微商等旗号,通过网上支付实现资金流动的传销活动。

由于微传销并不禁锢人身自由,与学生认识的传销在外在表现上有很大不同,所以学生对于微传销的甄别能力较弱,加上微传销仍处于我国法律的灰色地带,学生被骗后很难追回损失,所在网络营销课程的教学上应加大安全教育。

二、微传销的特点

微传销在外在表现形式上与传统传销有着很大不同,但其本质上都有着相同的特点。

微传销又与传统传销有以下不同点:

1.不限制人身自由。

传统传销给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禁锢人身自由,参加集会,通过不断的喊话与鼓动性的话语给参与者洗脑。而微传销通过手机传播,成员间互不见面,行动的自由使很多人对其麻痹大意。

2.辐射范围大,具有跨地区性。

传统传销,成员聚集在集中的场所,经常进行“上课”,所以受骗者多为朋友、同学、老乡。而微传销不受地域限制,成员分散在全国甚至全世界各个地方。

3.操作方便,违法成本低。

传统传销中除按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来处理,由于活动中经常伴有绑架、非法拘禁、虐待、伤害等行为,法律制裁较重。而微传销由于并不见面,加之网络的难追踪、难定性,很难对组织者进行抓捕与处理。

微传销与传统传销在本质上都有以下相同点:

1.所售卖的产品是非法产品。

微传销与传统传销组织都是非法组织,其所售卖的产品没有在工商部门登记,在工商总局网站以及食药监局网站查询不到相应备案。

2.微传销所售商品的价格与其实际价值相差甚远。

微传销与传统传销都通过夸大其产品的价值吸引成员加入,实际上其商品价值远远低于价格,如果要退出组织,不能通过变现库存商品来收回投资。

3.没有经营实体,组织需要不断拉新人,吸收并瓜分入门费等资金才能延续。

微传销与传统传销组织的资金链不是通过商品价值支持起来的,而是通过新成员的入会费构成的,所以一旦没有新成员加入,其资金链就会断裂,位于底层的成员利益无法保障。

4.伪造销售记录,迷惑性、利诱性强。

微传销与传统传销组织为了吸引成员加入,往往伪造销售记录,向受骗者描绘美好蓝图。尤其是微传销组织利用聊天生成器、订单生成器、P图软件等伪造销售记录,利诱朋友圈“好友”。

三、网络营销课程的安全保证

为了保证学生在进行网络营销课程实践中的安全,防止上当受骗,我不仅在网络营销课程的授课过程中加大相关安全知识的讲授,并且对于学生课后的网络营销课程实践活动也进行相应的监管。

首先,在网络营销课程中我以真实案例引导学生深入剖析微传销的特点,分析自己朋友圈的“微商”,总结识别微传销的四步走:

1.了解所售商品。

通过查询工商备案,明晰商品的合法性与否,正规微商所售的产品在工商总局具有详细备案,商品各项标识齐全,生产公司、厂家明确,联系方式真實有效,价格透明。

2.明晰组织层级。

正规微商的盈利,多是因为渠道短、组织层级少,厂家与分销商通过网络直接沟通,省去了传统企业的管理费用。而微传销通过通过上层成员向下层成员盘剥入会费用盈利,组织扩大过程中,组织层级不断增加,所以如果组织层级超过三层就要考虑是否为微传销组织了。

3.研究盈利方式。

正规的微商,其产品价格与价值相符,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产品,通过口碑宣传,依靠销售产品盈利。而微传销的产品价值低,宣传中虚假宣传产品效果,无法通过销售产品盈利,所以经常在朋友圈宣传加盟的好处与优惠,通过销售代理盈利。

4.明确分销方式。

正规的商品分销是通过批量拿折扣,随着批货量的增大,提高代理地位。而微传销则要交入门费、人头费,随着发展下线的人数增多,提高组织地位。

其次,课下我时时关注学生的网络营销实践活动,帮助学生进行甄别。

1.上报项目。

学生在进行网络营销实践前要将项目进行上报,提交项目名称及相关信息。我对于学生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对于有疑问的项目与组织予以规避。

2.详细调查,形成可行性报告。

学生对于欲参与的组织进行详细调查,并提交市场营销计划书,我与学生对计划书进行详细探讨,深入研究企业情况。

3.关注学生动态。

我与学生互加微信,关心学生的网络营销实践状态,经常与学生沟通其网络营销进程,及时发现可疑情况,避免学生遭受更大的损失。

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与移动终端的普及,深深地改变了市场营销的方式和手段,网络营销的门槛低,给了中职生新的发展出路,虽然微传销给网络营销课程实践带来了阴霾,但是微商的发展前景仍是不可限量的,只要保持冷静,不被贪婪冲昏头脑,就可以安全的进行网络营销课程实践。

微传销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它与社会、法律紧密相关,随着国家对于微传销的认识不断明确,打击力度不断增强,微传销终将会像传统传销一样逐渐萎缩,但在现阶段仍需社会各界共同协作,探索打击的对策和途径,中职学校应作为打击的先行者,走在前列。

参考文献:

[1]腾讯研究院.《中国互联网+数字经济指数(2017)》报告

[2]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2016-2020年中国微商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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