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龙头企业是支撑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现实中的龙头企业发展正面临着诸多的问题与挑战,分析龙头企业发展困境,进而查找原因对于加快龙头企业发展,使其更好地发挥农村经济的带动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龙头企业 困境 启示
新时期的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小农经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农户种粮成本攀升、亩产收益下降的事实。以产业化生产为代表的应用市场经济手段实现生产资源重新整合,发展规模农业的生产方式呼之欲出。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核心与纽带,它肩负有开拓市场、创新科技、带动农户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任,能够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带动商品生产发展,推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本文从农业产业化视角透析龙头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考察龙头企业的发展对于增加农民收入的特殊作用。通过实地调研,笔者发现县域龙头企业存在着政策、资金、组织、保险等方面的瓶颈,减轻乃至消除限制龙头企业发展的瓶颈刻不容缓。希望通过分析得出的若干有价值的启示将有利于外面认清当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基本形势,为下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提供有效参考。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模式
一是以龙头企业为主的模式,该种模式以企业为纽带与支点将农户相互结合,形成产销一体的农业生产经济体,从而形成紧密相连的生产模式,使得农户以经济收益为目的的生产行为与追求利润为目的的企业经营相互结合,实现农户与企业的双赢模式,从而达到农民获益企业获利的目的。但是该种模式容易受到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性。二是以产品开发为目的的产业化,该种模式主要围绕地方特色与资源,立足于资源开发与应用,着力开发当地特色经济,使得经济发展与资源开发相互结合,形成了具有显著地域特色的优质产品,一方面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搞活农村经济,促进地方居民致富与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当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充分发掘地区谨记发展潜力,是一种利用自然资源开展经济特色产业的典型模式,该种模式的不足指出在于强烈依赖地区资源,使得经济发展难以摆脱对地方资源的需求。三是农业大户带动式发展,该种模式要求积极发挥农业大户的带头作用,通过大户的经济行为与引领作用搞活地方经济,发挥样板作用,提高经济影响力,发挥组织作用,成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又一项农业产业化发展经营模式。
二、龙头企业发挥产业带动作用所面临的困境
农业全面产业化发展的实现,离不开龙头企业的重要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对于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因此,龙头企业的发展绝不仅仅事关单个企业主或是农户的切身利益,甚至是关系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实现以及整个农业生产方式更新的历史性命题。龙头企业与农业产业化发展是互为因果的,龙头企业发展的困境就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困境。
近年来,尽管中央银行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但是中央出台的优惠政策基本上集中在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而省级以下农业龙头企业很难享受到国家特殊政策待遇,加之由于受各地的实际情况影响,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也有所不同,某些优惠政策难以有效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地方性政策支持与龙头企业的发展速度相比较而言显得“杯水车薪”。通过对安义县“南昌山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调研,我们发现除了政府对龙头企业的政策支持比较单一,除了税收减免之外,几乎没有其他更多的支持政策手段,受访企业普遍感到政府在行政服务,构建产、供、销平台等方面仍存在亟待改进的地方。
从表面上看,分布在县域的金融机构数量庞大,机构种类齐全。县域金融机构支农力度仍然及其有限,由于目前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管理体制和高度集权的信贷管理制度,正规商业银行缺乏专门针对龙头企业的信贷产品,并且农业贷款的利息要比工业贷款的利息低一些,也就是说农业贷款的比较利益较低,因此许多支农资金就都转投到工商领域了。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目前还缺乏农业风险补偿和转移机制。对涉农企业“惜贷”现象比较普遍。从安义的实际情况看,尽管全县已经建立起以四大商业银行为基础的,以农信社为重要支柱,以政策性金融机构为支持,以邮政储蓄和南昌银行为补充的比较完善的商业金融机构体系,但是,除了信用社以外,其他商业金融机构年涉农贷款仅占农贷总量的0.45%。通过调研,我们发现了某些信贷瓶颈:首先,金融机构针对龙头企业的金融贷款品种偏少,部分金融机构甚至缺乏对涉农企业的贷款品种,难以满足企业需要;其次,由于土地不能实行抵押,导致龙头企业所拥有的,能被金融机构所认可的抵押物太少(普遍仅有房产能被抵押)。再次,中长期贷款品种严重不足,龙头企业所获贷款大多属于满足流动资金需要的短期贷款,而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长期贷款难以满足,从而极大限制了龙头企业生产规模层次的提升。
三、对于龙头企业发展困境的启示与政策前瞻
农业产业化发展是一项包涵农业生产成本、农产品销售、农地流转、农民收入等一系列重大命题的历史性课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強协作。从目前龙头企业的发展来看,全社会对于龙头企业的认识仍停留在小农经营的时代,对于县域涉农龙头企业的重要性及其发展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龙头企业的地位没有得到根本性认可,由此导致政府支持、信贷服务、中介组织等部门发展不足,影响了龙头企业的发展,从而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应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合力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协调、宏观指导和服务工作。根据宏观发展环境的变化及农业产业化发展阶段性特点,及时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扶持涉农龙头企业发展。要加强规划引导,理顺管理体制,做好重点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的定期监测和动态管理,促进农业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建立政府引导、财政资助、多元资本投入、市场化运作的股份制担保机构,促进龙头企业的全面发展。金融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不应只局限于信贷手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金融市场日益开放,市场主体不断丰富,金融产品层出不穷。这对于拓宽龙头企业融资渠道,摆脱信贷瓶颈带来良好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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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夏凡(1997-),女,江苏徐州人,2015级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