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无线电管理机构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工作要点和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要求,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全面宣贯新修订的《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条例》贯彻工作方案,并按方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频率资源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显著提高。5G频率规划和研究取得重大进展,在国际上率先发布5G系统使用3300~3600MHz、4800~5000MHz频段的频率规划方案,批复了毫米波频段5G系统研发技术试验。《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修订工作基本完成,待审议发布。NB-IoT系统相关频率使用技术要求以部公告形式发布。对广播电视和卫星广播频段开展频率使用率专项评估活动。组织采用竞争性方式开展频率使用许可试点。
台站设备管理创新改革不断深入。起草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设置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即将发布),简化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设置、使用的行政审批流程。组织天津、广东、海南等省市开展基站数据电子化交互试点工作,提升管理效率和基站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开展全国无线电台站数据优质工程,有效提升台站数据质量。
空中电波秩序持续优化。加大日常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力度,持续做好航空等专用频率保护,配合做好防范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工作。开展打击治理“黑广播”专项行动,保持严打“伪基站”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黑广播”“伪基站”蔓延发展的势头。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配合有关部门累计查处“黑广播”案件2769起,缴获设备2891套;查处“伪基站”案件642起,缴获设备636套。指导地方圆满完成金砖会晤、“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党的十九大、丝绸之路国际汽车拉力赛、天津全运会等26项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有序推进冬奥会筹办无线电管理工作。
依法行政工作大力推进。制定发布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样式和发放指南,启动无线电台执照样式修订。做好行政许可受理和审批,截至12月中旬,共受理包括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和进关核准在内的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7437件。
“十三五”规划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地。制定印发《〈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划(2016-2020年)〉任务工程分解和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开展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无线电管理特种车建设工作。配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制定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为企业减负2.5亿元。开展了全国频占费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检查,建立了频占费资金使用管理信息系统。
涉外频率协调有效加强。组织开展中俄、中蒙,以及内地与我国香港、澳门频率协调会谈,还有与卢森堡、俄罗斯、英国、法国的主管部门间卫星网络协调会谈,有力维护国家权益。加强无线电台站频率和卫星网络资料国际申报,向国际电联申报数量大幅增加。组织做好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议题研究工作。
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印发《2017年全国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国家无线电管理”宣传标识和宣传口号征集评选活动,广泛宣传报道無线电管理典型人物和事迹,开展无线电管理科普宣传活动。密切配合打击治理“黑广播”专项行动开展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无线电管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按照“三管理、三服务、一突出”的总体要求,坚持频谱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与效益并重,坚持台站管理与服务并重,坚持电波秩序维护预防与惩治并重,坚持无线电安全保障机制与管控手段并重,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无线电管理条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经济四种管理手段,切实推进无线电管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
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无线电管理法治建设。开展无线电管理执法能力评估活动。进一步推进《条例》配套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推动出台卫星频率和空间无线电台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地面无线电台站管理、无线电技术阻断设备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更新行政许可申请指南。制定发布新版无线电台执照样式和发放指南,推进无线电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动《无线电法》立法预研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升频率资源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组织开展新版《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的实施和宣贯。加快5G频率使用规划,提出5G系统毫米波频段频率规划方案,适时发放5G系统频率使用许可。制定完善物联网、车联网频率使用规划。调整230MHz频段频率使用规划。研究扩大采用竞争性方式开展频率使用许可试点范围。落实无线电频率使用率有关规定。开展800MHz频段频率使用率评估。研究制定Ka频段动中通业务频率使用的管理规定。改进完善卫星网络国际申报国内程序。重点做好北斗、载人、探月、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等的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申报、协调和管理工作。
三是推进台站设备管理模式创新。加强对无线电台站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设置使用管理规定落地实施。探索采用电子执照等方式优化许可流程,方便台站用户。制定发布购买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测试服务管理办法、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实施细则和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要求。建立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销售备案统一平台。加强对型号核准和设备销售的监督检查。
四是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和频率使用安全。持续加强电波监测,进一步规范无线电干扰申诉及查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航空、铁路、水上等专用频率保护,配合做好防范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工作。重点做好上合组织峰会、丝绸之路汽车拉力赛等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持续配合开展打击“黑广播”“伪基站”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冬奥会筹备工作。
五是扎实推进“十三五”规划建设落实。开展无线电管理“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适时开展无线电技术设施使用率评估。发布无线电管理标准工作指南。
六是促进无线电管理国际协调与合作再上新台阶。继续开展中俄、中越,以及内地与我国香港、澳门等频率协调会谈。组织开展与日本、美国、挪威主管部门间卫星网络协调会谈。做好国际协调信函处理、台站国际申报登记等工作。做好WRC-19筹备和ITU-R国内对口研究组管理工作。
七是抓好无线电管理宣传和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月等活动,深入实施《全国无线电管理政务信息报送办法(暂行)》,编发《无线电管理动态》。
八是强化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军地无线电(电磁频谱)管理协调机制。依据《条例》,坚持分工管理、分级负责,密切与地方、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协作配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