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月婷
南京工业大学,江苏 南京 211816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依法治国理念逐渐的融入到日常生活中,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同时也是推动我国社会快速和稳步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对于我国民商法中的相关连带责任进行细致的研究和分析,有着重要的意义。
我国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就是,在相关法律规定下,由于某一原因是多个责任人承担相同责任,这时不仅需要承担自身的责任,还需要承担全部责任[1]。这种连带责任不仅仅体现在法律规定中,同时也存在与社会广泛认同的道德观念里,是一种建立在人与人关系与社会关系基础之上,用法律进行规范和约束的行为。
我国进行依法治国已经很多年头,在司法界也有了一套相对完整的诉讼程序,然而在针对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判定和执行过程中,依然存在的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我国司法建设的脚步。
民商法不断的在应用实践,也在不断的被改变。在这个过程中,任何规则的改变都会对相关的连带责任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比如说目前民商法在诉讼过程中并没有与司法程序形成紧密的联系,假设在一个案例中,单纯的使用民商法司法程序,那么针对于连带责任的,审判和执行就缺乏约束性。如此缺乏约束,流于形式的审判和执行,缺少结果性,也无法体现司法的公正性和严谨性。
我们一直认为法律是严谨的,有很多人也会认为法律是冰冷的,因为法律是一种规则,是一种规范,它无法用情感来左右。从侧面我们也可以认为法律是严谨的、公正的,这也是法律工作者一直追求的目标。然而,在现行的民商法连带责任的判决中,很多民商法案件的审理过程里,却体现不出严谨性。许多地方法院为了提高审判的效率,会让原告对所有侵权人在同一时间进行起诉,这个选择权本应属于原告所有,由原告自主选择,法院不能够强迫原告被动性的选择同一时间起诉所有共同侵权人。这样进行审理,虽然某种程度上可以帮助地方法院提高工作效率,然而却损害了原告的自身利益。在诉讼过程中,很难对所有侵权人的连带责任进行严谨性的区分,其结果也失去了严谨性和公正性的标准,同时原告的利益并没有被完好的保障和保护[2]。
对于改善和解决目前存在于民法连带责任诉讼过程中的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方法性和意愿性。
首先便是需要解决意愿性的问题,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说,对于一个现状,我们想改变它,那么第一个问题就是要解决,跟这个现状有关系的人,比如说执行人,他是否愿意改变这个现状?在民商法连带责任相关研究中,在诉讼过程里。我们需要考虑,执行司法程序执行诉讼的地方法院是否愿意改变目前的现状?是否能够提高对诉讼程序和诉讼过程的重视度?不严谨和流于现状的审判和执行,短期来看,可以帮助地方法院提高工作效率,然而对于长期以及后续工作而言,却给地方法院带来很多的麻烦。因此,我们需要要求在进行诉讼程序设计时必须重视当事行使程序选择权。
连带责任在诉讼法的程序中,比较重要的便是对于权力的划分,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通过三个阶段来完成。第一步,需要跟诉讼中的原、被告、相关连带责任人将合法性权益、诉讼权等基础性的问题进行明确。然后第二步,参考与诉讼有关的一些法律规定和相关条例,对具体诉讼方式进行标注和解释。之后的第三步,在诉讼过程中应该有相对专业性和针对性的进行。审判与执行工作,制定具体的方案。还能够确保在诉讼过程中能够对相关连带责任进行合理的划分[3]。
我国在不断完善司法建设的过程中,很多法律条文,也将连带责任的管理范围进行了适当的扩张,同时,针对不同的连带责任情况,也在立法中明确了相关的措施。同时在连带责任中涉及到相关另一人的部分也进行了保护措施设置。然而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连带责任的比较完整的法律文献只是在民商法中不同的条例,不同的情况中,涉及到连带责任时,进行相应的解释和说明,在地方法院的实际诉讼和执行过程中,对于连带责任缺少细致的准确的理论性指导。因此,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对于连带责任、权利的划分和对于利益的保护,缺少明确性和严谨性。本文以连带责任的基础内涵为研究基础,针对目前地方法院在审判与诉讼过程中遇到的连带责任的相关诉讼问题和障碍进行分析。从立法和执行各方面角度探讨完善连带责任在诉讼程序中的权力划分和提高诉讼程序的重视度等方面的策略,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我国的民商法律带责任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些许的帮助。
[ 参 考 文 献 ]
[1]马成海.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分析[J].法制博览,2016(33):256.
[2]朴升旭.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法制博览,2016(27):229.
[3]赵志豪.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分析[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3(04):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