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硕博
三峡大学,湖北 宜昌 443002
对居民权益能进行合法保护是一个国家进步的体现,在消费者维权方面,出台相应的政策就是一个必要的基础也是良好的开端[1],但是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经济发展处于新模式,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往往需要一定的成本,所以我国现阶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降低维权成本,在理论层面上加强此方面研究可以做出更进一步的深化和理解。
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多个方面的开销,不仅包括经济财产,还包括时间,甚至在政府干预的维权事件中出现风险。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解决,如若遭到了商家的欺骗,消费者有权向工商部门投诉,这一途径所消耗的经济成本并不高,但是维权效果也不明显,不能算作一个高效维权的办法。除此之外,另一个办法就是向法院起诉,与前者相比这一方法就很有胜算,效率也有了很大提升,可是这个途径的经济成本就会很高,除了诉讼费还有律师费用等,经常会出现消费者打赢官司得到的赔偿还不足以弥补自己在维权过程中的成本的情况。还有一些消费者会因为维权时间过长,带来各方面压力而放弃维权[2]。
在政府方面,处理维权问题如果不够妥善和果断,很容易出现职责上的重叠或者缺失,就会导致推诿现象的产生,为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带来困难和阻碍,迫使其走上起诉的途径,对双方来说都会增加开销,进一步加重负担,而出现这种问题的根源就是政府司法资源的缺失。
另外,消费者维权成本中还有一个重要的要素就是风险成本。在维权过程中避免不了跟法律打交道,个人信息和商家信息都有可能泄露,此时一些不良商家或者事件外人员就会趁机进行勒索和敲诈,或者反咬一通,以“敲诈勒索”的罪名起诉消费者,这就给事件处理增加了难度,也会对居民人身健康造成威胁[3]。
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对消费者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但能够从已经出台的法律政策以及实际生活中看到,消费者和生产者、推销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那就是消费者是商品的最终使用者,也是服务的最终享用者。在进行各种消费时,难免会因为一系列的原因使得应有的权益受到损害,所以合法维权是消费者应当做和必须做的。除了已有法律外,相信国家会根据上述维权成本的构成因素制定出更加细致具体的维权法,帮助消费者合理获取自己的权益。
高成本的维权行为是各种因素综合导致的结果。其中一个最主要因素就是消费者掌握的商品信息与商家掌握的不对称。我国经济市场发展的很繁荣,商品种类和作用也在进行着每日的更新,越来越多样化,这在一定程度上让消费者的认知受限。不能对商品的信息进行全面的掌握,也给了不良商家可乘之机。市场经济的发展会使一些行业上出现垄断企业,更加剧了这种情况的恶化。当企业经营到一定的规模后,行业内的不完全竞争和垄断竞争就会出现,此时不良商家就会利用消费者对商品信息的不完全掌握,慢慢对其进行欺骗,而消费者往往都会处于弱势,没有有力的证据和强势的揭发,使得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一直存在。
因此,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立消费惩罚赔偿制度就显得尤为必要。站在法理学的角度来看,使用法律进行合法维权是最正确的也是最应该推广的选择,建立惩罚赔偿制度是借鉴欧美等国家的做法,对赔偿金做出了比较细致和科学的规定。这种做法在我国其实也适用,因此借鉴别国的法律制度,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修订引用惩罚赔偿制度,才能为我国消费者的合法维权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并且减少维权成本的消耗,提高维权效率。还有一点十分重要,就是举证责任制的完善,从实际上来说就是降低消费者举证责任的同时加大经营者举证责任,完成此方面的改善也是成本降低的有力措施[4]。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一些垄断行业的产生,我国消费者中越来越多地出现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况,而维权成本和效率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问题。本文对其进行合理的探究分析,结合维权成本的构成因素,综合考虑其内涵和原因,认为降低成本首先还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慢慢改变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处于弱势群体的状况,为一些具体问题提供政府的帮助和法律上的支持。还望本文能为此问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