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 武
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辽宁 本溪 117000
文化是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优秀的检察文化铸造优良的检察精神,提高先进的司法理念,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打造“干净、忠诚、担当”的检察干警,推动检察事业积极向上发展。基层检察文化是检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乎到整个检察系统检察文化建设的成败,对我国检察文化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检察文化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文化建设必须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相适应。新时期的检察文化的目标和任务就是要建立检察法治文化,这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检察干警正确的政法价值观,构建检察官职业道德,培育政治过硬的检察队伍始终是检察文化的重要内容。基层检察文化是检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体现检察文化这一核心内容。基层检察文化要充分发挥基前沿阵地的作用,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始终,通过基层检察工作将检察文化与其他社会文化交流融合,展现检察机关严谨务实、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
基层检察文化建设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首先在检察文化中所包含的执法理念和价值观念等核心理念有利于增强检察干警的职业使命感,规范个人行为,实现公正执法的目标。其次检察文化有利于增强检察干警的团结互助精神,增强团队凝聚力,使整个检察队伍因检察文化而形成一种凝聚力。再次检察文化有利于建立新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保证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检察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加强百姓对检察机关满意度。
近年来,基层检察院在党中央、政法委及高检院的领导下,紧跟时代要求,与时俱进,立足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在基层检察文化建设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暴露出许多问题,笔者深刻剖析总结归纳了基层检察文化建设中存在的六点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基层检察文化建设的思想认识具有片面性。如有些基层检察院将检察文化建设理解为就是开展一些文化体育活动和娱乐活动,从而等同于文娱活动。有的基层检察院将检察文化建设理解为就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从而等同于党建工作。有的基层检察院将检察文化建设理解为就是开展机关宣传工作,从而等同于宣传工作。这些认识都是片面和肤浅的,都不利于检察文化建设的发展。
(二)基层检察文化建设与业务工作各行其道。由于基层院案多人少,业务工作繁重,各部门经常忙于完成工作任务,政工部门忙于行政及宣传工作,各部门间相互配合不够,检察文化建设难以在全院各部门间全面展开,经常停留在组织干警理论学习和活动开展方面,导致各行其道,不能相互促进。
(三)基层检察文化建设的缺少特色性。基层检察院由于更多将文化建设作为上级院布置的工作任务来完成,常流于形式,忽视对自身文化的挖掘和传承,或者将检察文化建设仅局限于法律方面的理论学习,没有“走出去”,没有借鉴社会其他先进文化建设的成果,没有培育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本院特色文化,缺少特色性,容易千篇一律,形式雷同。
(四)基层检察文化建设的制度不完善。由于基层检察文化建设的起步晚,相应的制度体系和操作规范均不完整,导致文化建设还处于“散兵作战”、“单打独斗”状态,没有形成团结统一的整体,没有握成“一个拳头”,难以适应文化建设快速发展的需求,难以取得成效。
(五)基层检察文化建设不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基层检察文化建设,归根结底是社会文化的一种,应当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但当前的检察文化建设往往只局限“闭门造车”,既不知道社会发展需要什么样的文化,也不知道人民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文化,导致脱离实际,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迫切要求。
(六)基层检察文化建设重视度不够。检察机关处于检察机构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阶段,基层检察院活多人少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很多基层院对检察文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碍于人员又少,将检察文化工作分摊到办公室、政治处或者调研室,没有专人负责,导致检察文化建设不正规,不系统,没有针对性,衔接性差等,工作甚至出现应付了事现象,给检察文化建设带来了极大的阻碍。
总之,基层检察文化要走出原本的舒适区,逐步克服困难,更新观念,开拓创新,满足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顺应新时期检察事业的发展,提升新时期检察干警文化修养,在积淀中生华,从而不断丰富和完善,推进新时期检察工作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