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全民 封 梦
1.江苏警官学院治安管理系,江苏 南京 210012;2.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江苏 南京 210005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国越来越多的中小城市出现了规模迅速膨胀、财富快速集中、科技迅猛发展的新形势。然而在中小城市飞速发展的同时,突发事件对中小城市发展的破坏隐患也不容小觑。
引发突发事件的原因很多,可能是自然原因,也可能是社会原因,不仅有一因一果,还可能有多因一果等。
由于突然发生难以准确预估,所以一般难以事前防范,要求在发生时迅速作出最优反应和对策。
突发事件不仅使群众的生命财产所受到的损失,还可能引发社会动荡等社会危害。
中小城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资金不足导致安全防范不足,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在处置突发事件时物防、技防等防范手段无法得到充分发挥,许多高科技、高性能的技术手段无法实现。
相关部门应对突发事件没有做风险评价,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没有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对突发事件准备不足、处置不当。
我国虽已颁布了多部法律法规、管理条例,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体、不完善,缺乏具体的细则,执行起来操作性不强,我国急需建立起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体系。尤其是中小城市,缺少相关地方性法规,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存在漏洞。
突发事件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群众缺乏安全意识的现状,缺乏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是惨剧发生的根本原因。
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共同应对,各部门之间应该肩负起属于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在中小城市往往会出现各部门各自为战、独立作战,缺少配合。
建立健全中小城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任务迫在眉睫,中小城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作为提高中小城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以及和平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对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不足,尤其是在中小城市中,由于经济财力的不足,人力资源的匮乏和人们思维水平的欠缺,公民对公共安全意识仍不够重视。许多人甚至不知道突发事件发生时该干什么,怎么去做,孰是孰非,自己对突发事件毫无自己的判断,没有安全防范意识。因此在中小城市中,应该深入群众、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增强公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近年来,我国出台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不少,但是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法条还没有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办法。完善法律体系的同时,拓展公民的救济权利,促使其在突发事件受到伤害的时候得到救济。
应急预案作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前,就应当制定预案,联系好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资源分配,并利用好媒体资源。
突发事件必须确定相关责任人,做到每个具体的岗位都要落实责任人。突发事件处置的立足点应该是保障人的安全、保障公共秩序,为此落实责任要具体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该怎么做。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迅速成立一个指挥明确、分工合理、配合妥当的指挥中心,建立一个健全有效的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并在突发事故现场派驻责任领导人,负责现场的临场决策和人员调配,并与指挥中心进行密切的信息反馈,实现上下统一,一体化的指挥系统。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积极应对群众的质询,及时准确公开突发事件的具体信息,否则群众会产生误解、从而产生对政府的不信任,加之不法分子乘机的煽风点火,容易产生突发事件的次生冲突。
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突发事件的受害者以及家属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保证其正常的生活,对于突发事件导致人身财产受到损失的,也应给予一定的合理的经济赔偿,将突发事件的社会危害降到最低。
为了保障国家的和平与稳定,必须提高我国中小城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才能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