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亮星
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江苏 宿迁 223800
根据2012年我国刑法的修订中,对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进行相对的保护,在刑法修订的现状下,从犯罪嫌疑人口中收集证据较为困难。因此要通过对现场物证和痕迹的采集,提高现场痕迹检验的能力,从而联系犯罪事实和犯罪痕迹,提升刑事侦查工作的实效性。但是当前形势下,我国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加强问题的分析能力,对痕迹检验技术进行创新优化,提高痕迹检验的深入性,找寻提升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应用策略,从而提升痕迹检验的实际效果,达到找寻犯罪证据的最终目的。
痕迹检验技术是刑事侦查工作中重要的物证收集方法,通过对案发现场的细微痕迹的放大和采集,从而将痕迹与犯罪嫌疑人联系起来,针对现场留下的痕迹进行科学检验,找寻案件的突破口。当前案件侦查的工作中对于痕迹检验的技术主要包含了开破锁痕迹检验技术,主要对室内案件进行证据采集;还包括了指纹足印等痕迹的检验技术研究,主要是从案发现场进行指纹足迹的寻找和采集,将证据进行科学的检验,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有利证据[1]。并且随着信息化、数据化时代的发展,痕迹检验技术也在不断的创新,监控视频监察的手段广泛应用在痕迹检验技术中,为案件侦查提供重要依据。
痕迹检验技术在各个方面都为刑事侦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通过对犯罪分子进入犯罪现场留下的犯罪痕迹进行调查检验,并通过对现场采集到的指纹、足迹、头发、唾液等与犯罪嫌疑人相关的痕迹进行科学技术检验,从而实现对犯罪嫌疑人身份特征的证实,为案件侦查提供动力。并且痕迹检验技术改变了过去传统的刑事侦查工作方式,在法律制度要求下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在不侵犯犯罪嫌疑人权益的前提下,利用科学技术手段,通过对痕迹的调查验证获得更加充足的证据。
在现代化科学技术手段不断创新优化的形势下,对刑事侦查工作中痕迹检验技术的应用成为案件侦破的重要手段。证据的收集是刑事案件进行的保障,但是刑事案件的相关部分并没有完全重视高新技术的重要性,对痕迹检验的创新优化技术没有较大的投资和研究,造成许多高新技术得不到实质性的运用。并且在刑事侦查中,警方对于痕迹检验调查分析的方法利用率高,往往非常依赖痕迹检验技术,造成对于综合调查方式较为忽视,很多其他因素没有考虑进去,造成刑事侦查工作出现漏洞,不利于案件的进展。
过去在羁押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警方会用多种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从而获取重要的口供,成为案件侦破的关键证据。但是在2012年刑法修订过后,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和人权进行法律制度的保障,造成审问过程中不能采取过激的方法,重要的口供无法获取。并且在现代化的案件侦查过程中,法律条例只是单一的保障刑事侦查工作能够规范化进行,但是缺乏现场实质性调查的针对性,法律条例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可依据的较少,缺乏现场操作性。
刑事侦查队伍应该加强对痕迹检验技术的优化创新,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及时的调整,并建设一支专业的痕迹检验队伍,吸收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吸取国外痕迹检验的最新技术和经验,加强对痕迹检验队伍的整体素质培训,加强技术的培育训练,提高痕迹检验人员的理论实践化,提高案件侦查的参与度。除此之外要加强对痕迹检验技术人员的考核,建立完善的考核培训机制,通过考核检验痕迹检验人员的实践经验和技术熟练度,从而提高整体案件侦查的实际效果。
我国对痕迹检验技术的依赖性较重,忽视了现场的综合侦查,导致调查检验效果缺乏全面性和精准性,不利于案件侦查的进展。因此我国刑法案件侦查要汲取国外先进的法律制度,如“四方关联理论”等健全的理论体系,完善我国《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检验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2],从而提升综合侦查的实效性。
总之,在痕迹检验中对于痕迹物证的采集和分析对案件的侦查十分重要。特别是我国刑法修订后,对于案件嫌疑人的沉默权保护条例的出行,刑事侦查工作中对于现场的侦查和痕迹物证的采集分析越发重要。根据痕迹检验技术的应用方法,利用痕迹学的原理,探究犯罪现场的实际情况,并找寻物证和线索,帮助刑事人员进行侦破。对于当前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存在的弊端,和我国法律法规的制约,进行策略的探究,并提出建设化的建议,帮助刑事侦查工作在痕迹检验技术方面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