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应成为一种自觉

2018-01-22 09:22李伟明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15期
关键词:讲究用人形式主义

□李伟明

近些年,各种各样的读书活动多起来了。许多单位将读书列入工作计划,甚至定期给职工推荐、购买书籍。在今天这个诱惑太多的时代,有关部门能将读书放到这个位置,有针对性地推出具体举措,这是令人起敬的,如果能坚持下去,收获必定可观。

当然,在倡导“全民阅读”的大环境下,我们也不能忽视,有些地方的读书活动脱离实际情况,步入形式主义的误区。例如,有的地方规定,干部每年都要“集中读书”若干天;有的单位要求,职工必须完成多少字的读书笔记;更常见的情况,则是搞“活动”时虚张声势假热闹,“活动”一过,麻将台依然取代书桌。

为什么某些读书活动会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我想,将读书活动“形式化”是重要原因。这些形式主义的制造者、参与者,其实是读者中的“叶公”。他们口头上宣称热爱读书、尊重知识,实际上心里根本没有“书”的一席之地。

读书,应当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一件常态化的事情。只有发自内心的诚心诚意的阅读,才能给人带来快乐,才能让人真正掌握知识。对成年人来说,被“逼”读书,这可真是一件无比痛苦的事(对很多人来说,学生时代的填鸭式学习已经让人不堪回首,成为永久的痛)。而像某些地方所要求的那样,为了完成“读书任务”而丢下正常工作若干天,或者纯粹是为了做笔记而“读”书(其实是一种无意识的抄写),这只能说是舍本求末,根本不值得效仿。

那么,在知识更新速度日益加快的今天,如何让人们自觉地亲近书籍?这就需要真正体现读书的价值。就像新闻要讲究“有用性”一样,读书也应讲究“有用性”。读书不在于外在的形式,而重在追求实际价值。当一个人认为读书有用时,不用逼,他自己都会一头钻进去。比如,结合实际,提高工作要求,让人觉得不读书就干不好工作,就适应不了形势发展的需要。如此,不用多说,为了完成岗位任务,人们自然会主动找到相关的书籍好好学习。

同时,还应在用人导向上突出读书的价值。有一年,某地大搞读书活动时,笔者在和当地的朋友闲谈时就说:出台再多的措施,都不如拿出一条用人导向的措施。如果一个地方能把热爱读书、有真才实学的人用好,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何愁全民阅读不成气候?相反,如果一边号召大家认真读书,掌握知识,提高素质,一边却是“黄钟毁弃,瓦釜雷鸣”,不学无术大有市场,那只会让真正的读书人心寒,让那些正想进入读书圈的人止步。

说到底,让书香充溢社会,并不是什么多大的困难事,关键是要让读书产生实效,让知识成为力量;怕的就是口是心非,挂羊头卖狗肉,一门心思玩花招。让阅读成为习惯,让读书成为自觉,让各级领导干部主动带头,以良好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建设书香社会就不会是一句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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