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崔杰锋 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
2018年4月,我第三次就同一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可能大家会以为,这一定是一个很复杂的刑事犯罪案件。其实不然,这只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寻衅滋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40余岁,无固定职业。因被害人之子以合伙做生意为由,借了他以高额利息周转来的5万元后不知所终。于是,他就经常去到被害人家门前折腾,故意砸坏被害人家的铁门和附近的监控摄像头,大声叫骂,不分早晚,日复一日,严重影响到被害人的正常生活和社会公共秩序,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多次批评制止,但他仍然继续实施着上述行为。
2015年,他已经因寻衅滋事被判处了一年有期徒刑,可是刚出狱,他又继续开始了打砸。当他第二次出现在我们的卷宗之中,同样罪名、同样的被害人、同样的纠纷、同样的犯罪手法……这么多的共同点,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第一次看到他,是在看守所提审的时候。坐在铁栅栏之后,他梗着脖子冲我大吼大叫,脸红红的,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戾气。
“明明是他儿子欠了我的钱不还,我找他要钱有什么不对?!2015年我被抓了一次,现在又抓我!司法机关就是不公正!”他冲我嘶吼。
我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对他说:“你所述的情况,我一定会去一一核实。但是即使事出有因,你也不能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你的行为已经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也将因此受到刑事处罚。”
王某某睁大了眼睛,认真地看着我,仔细地听着我说的每一句话,毫无疑问,他的内心是欣喜的、激动的。在法庭最后的陈述环节,他对法庭说:“我认罪,这一次,我真的知道自己错了,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并保证以后绝不再犯!我很感谢司法机关为我做的一切。”
他死死地瞪着我,仿佛仇人一般,半天憋出来一句:“我就是不认罪!”
2018年1月,本案第一次开庭。王某某在法庭上情绪依然很激动,大声地叫喊:“我不认罪!我不认罪!等我出去,我一定还会找他们算账!大不了就和他们拼命!”
看着他出离愤怒的样子,我思绪翻涌。很显然,他完全不懂法律,不惧怕被羁押,更不怕名声受损,他只想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讨回欠款。而令我更为担心的是,一味地处罚究竟能不能解决问题呢?有没有可能反而更加激化双方的矛盾?万一发生了更恶劣的结果,我是不是也有责任?想到这里,我的心情变得沉重起来。
这一天,也是我第一次见到王某某的代理律师。他姓别,是一名司法局派遣的法律援助律师,瘦瘦的,在人群里看上去并不是很惹眼,但是当他开始向法庭提交自行搜集的证据时,就慢慢地让我刮目相看起来。
很显然,他是我迄今为止遇到的最好的法律援助律师,没有收取犯罪嫌疑人任何费用,却用最负责的态度去对待这个案件。他不仅很认真地看完了全部的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家属进行了会谈,还向其所居住的村委会及其住所附近的村民了解了被害人之子与犯罪嫌疑人的债权债务纠纷的相关情况,甚至去法院调取了犯罪嫌疑人所涉案的民事判决书……一份一份的材料罗列出来,令我不由得心生敬意——每一个认真工作的人,都值得被尊重。这时,我忍不住在想:“如果法律援助律师都可以为这名犯罪嫌疑人做这么多事,那么我作为案件承办人员,是否应当做得更多?”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本案的第二次开庭,是在2018年的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情绪渐渐平和下来。他没有对自己的行为再进行辩解,却说:“为了这笔钱,我的房子都被查封了,我也没有其他的收入,我只能找他们要回这笔钱。只要拿回这笔钱,我坐多久的牢都可以!”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执拗,也看到了无奈。这时,我清楚地意识到,只有帮助双方妥善解决彼此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才是最好的化解矛盾的方法。
庭后我试探着问别律师:“不知您是否愿意帮王某某协调与被害人之子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当然,这是在司法局的派遣之外额外的公益代理,您愿意吗?”
他冲我微笑:“没问题,我愿意配合司法机关,共同协调解决此事。”那一刻,我从他眼里看到了赞赏,也看到了希望。
随后的工作,是忙碌且琐碎的。我们反复地对被害人及犯罪嫌疑人家属做思想工作,握着老人家的手,耐心地倾听他们的“心里话”,绞尽脑汁地寻找到更合适的词语,让他们听得舒心、想得明白。在派出所、司法所、镇街综治维稳中心等基层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先后开展了多次调解工作……每一次,我和别律师都会到场,劝劝这边,再劝劝那边,提提法律建议,再聊聊邻里关系。
一方是要代子偿还欠款,另一方是要代犯罪嫌疑人赔偿经济损失,我们一次一次地磨嘴皮,将双方纠纷的债务从8万余元谈到6万元,再谈到……最终,我们的工作成功了。双方都认可了3.6万元这个金额,即由被害人代其子偿还5万元欠款,由犯罪嫌疑人亲属赔偿被害人1.4万元经济损失,于调解当日支付完毕。
随后,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支付了款项,出具了谅解书和赔款收据,调解任务得以顺利完成!双方家属终于能从长达3年多的争执中平静下来。
当被害人和王某某的哥哥握手言和的那一刻,我深深地松了一口气。王某某眼睛湿湿的,对我说:“我本想着拿我的这条老命去换取一家人的安宁,现在,我总算可以睡一晚上的安稳觉了!”他伸出微微颤抖的手,紧紧和我的手握在了一起,不停地说:“谢谢你,检察官!你们都辛苦了!”我眯着眼睛,冲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不辛苦,不辛苦,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2018年4月,所有的人迎来了本案的最后一次庭审。我们当庭向法庭提交了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等证据材料,请求法庭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依法从轻判处。王某某睁大了眼睛,认真地看着我,仔细地听着我说的每一句话,毫无疑问,他的内心是欣喜的、激动的。在法庭最后的陈述的环节,他对法庭说:“我认罪,这一次,我真的知道自己错了,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并保证以后绝不再犯!我很感谢司法机关为我做的一切,我真的没想到,我3年多追不回的欠款,被你们帮我给追回来了,真的谢谢你们!”
我和别律师坐在法庭的左右两旁,不由得相视一笑。控辩双方虽然在法庭工作中有着不同的立场,但也有着同样的服务、保障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责任与担当。
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强化执法办案工作的社会效果,绝不该只是照本宣科,更不会仅停于嘴边和纸上。传递司法的温暖,应当根植于最基本的司法工作之中。作为法律工作者,既要解开复杂的法结,也要化解缠绕的心结,这样的“定分止争”才是最有力量的执法活动,也正是检察工作的真正价值所在。